与东南亚各国之关系

明朝初期,东南亚各国不时入贡,关系极为密切。洪武时规定,琉球、占城等国来朝就“任其时至”①,不作限制。另外,明政府还设置市舶司负责中外贸易事宜。洪武三年(1370)在宁波、泉州、广州分别设置,并规定“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②。洪武七年一度罢设,由沿海地方长官负责。永乐元年(1403)又依洪武初制设市舶提举司,“寻命太监提举市舶”③。

永乐年间,东南亚各国不断遣使和商队来中国。据统计,永乐二年

(1404)暹罗、日本、琉球、中山来了两次。永乐三年,暹罗、琉球、山南、山北来了两次,琉球、中山来了三次①。郑和下西洋以后,来中国的更多。如郑和第一次出使于永乐五年回国,“是年,琉球、中山、山南、婆罗、日本、别失八里、阿鲁、撒马尔罕、苏门答剌、满剌加、小葛兰入贡”②。除少数的几个国家外,大多数国家使节的来访都与郑和的出使有关。许多外国使节就搭乘郑和的船只来中国。永乐十七年郑和第五次下西洋回国时,就带回了十七个国家和地区的贡使。永乐二十年郑和第六次下西洋回国时,随郑

① 《明史》卷八一《食货志》。

② 《明史》卷八一《食货志》。

③ 《明史》卷五五《职官志》。

① 《明史》卷六《成祖纪二》。

② 《明史》卷六《成祖纪二》。

和来中国朝贡的共十六国,各国“悉遣使”,“贡方物”③。这在中外关系史上,不能不说是极大的盛事。

在郑和下西洋期间,除了一些王子、王妃外,共有四个国家的国王八次来华访问。这也是以前朝代所不曾见过的。

一是满剌加。永乐九年(1411),满剌加王拜里迷苏剌率妻子陪臣五百四十余人来朝,受到明皇朝热烈而隆重的欢迎。永乐十七年,继位的新王又率领妻子和陪臣来中国谢恩。其子继位后,于永乐二十二年和宣德八年

(1433)又两次来华,其中最后一次在明朝的南北两京逗留了一年半时间, 直到宣德十年四月,明朝才派船送其回国。从永乐九年到宣德八年的二十二年间,满剌加王三人四次来华。

二是苏禄。永乐十五年(1417),苏禄国王、西王、峒王同时来朝。他们“各率其属及随从头目凡三百四十余人,奉金缕表来朝贡,且献珍珠、宝石、玳瑁等物”④。原来苏禄并不在朝贡国之列,这次以如此规格的朝贡使团来华,使明朝廷感到惊讶和高兴,认为苏禄三王“倾国来归,鳞次阙下, 亦向化之笃也”①。明成祖亲自设宴款待,并根据苏禄国王的要求,为他们加封,赐诰命及袭衣、冠服、印章、鞍马、仪仗。明朝为苏禄国王加封,实际上就是承认了苏禄为独立国家和苏禄国王的地位②。但在他们回国途经德州时,东王巴都葛叭哈因病去世,即葬在德州。东王眷属和陪臣守灵者,大都长期住在中国,其子孙长期享受“廪粮”、“布钞”等,受到诸多优待。明中期以后,因各种原因,两国官方较少往来。

三是浡泥(今加里曼丹岛)。永乐六年(1408)八月,浡泥国王麻那惹加那乃率领妻子弟妹等家属及亲戚、陪臣等一百五十余人来明朝京师,奉表朝贡。明成祖在奉天殿召见,亲与交谈,在华盖殿和奉天门,接连设宴款待, 并命大臣一人在馆舍陪侍,赐予仪仗及金银丝绢等器,甚为丰厚。但麻那惹加那乃不幸于十月间病死南京会同馆,明成祖为此“辍朝三日”,命厚葬于安德门西,建陵树碑,谥恭顺王,并“命有司岁于春秋用少牢祭之”③。永乐十年袭封的国王遐旺带领母亲和妻子再次来朝,明成祖对他的馈赠也十分优厚。

四是古麻剌朗(即麻剌,今属菲律宾)。永乐十八年(1420)十月,国王剌义亦敦奔率妻子陪臣来朝,第二年至福建,国王因病而死。明成祖闻讯非常悲痛,“命有司治坟茔,葬以王礼”④。

③ 《明太宗实录》卷二五○,永乐二十年八月壬寅。

④ 《明太宗实录》卷一九二,永乐十五年八月甲申朔。

① 张燮:《东西洋考》卷五。

② 朱亚非:《从苏禄国王来华看明朝与苏禄关系》,《明代中外关系史研究》,济南出版社 1993 年版。

③ 《明太宗实录》卷八四,永乐六年冬十月乙亥朔。

④ 《明太宗实录》卷二三六,永乐十九年夏四月丙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