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赋役制度的终结

三饷加派是掠夺性的财政措施,赋役征收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赋役的征收量不能超过生产者所能提供的剩余劳动的某一限量,但三饷加派却

① 孙承泽:《山书》卷十三《议加练饷》。

是依军需决定征收额,其加派额直线上升,结果造成“旧征未完,新饷已催, 额内难缓,额外复急,村无吠犬,尚敲催追之门;树有啼鹃,尽洒鞭扑之血。黄埃赤地,乡乡几断人烟,白骨青燐,夜夜常闻鬼哭”①。从而引起广泛的社会不满,加速了明皇朝的灭亡。崇祯十七年李自成率军攻克北京,三饷加派与明代其他赋役制度一样随着明朝的覆亡而寿终正寝。

① 郑廉:《豫变纪略》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