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明代的西域和西藏明代的西域

明朝对西北地区的经营,是明朝对北部边境防御体系的一部分。明初, 每次派兵出征蒙古,其西路军的进军方向就是西北地区。明军攻克一地后, 为加强对这里的管辖,往往设置羁縻卫所,招抚当地各族首领,命将屯兵据守。

从洪武初年到永乐时期,曾先后设置了河州(今甘肃临夏)、西宁、岷州(今甘肃岷县)、洮州(今甘肃临潭)等卫。在其西境撒里畏兀儿安定王领地,设置了安定、阿端、曲先三卫(今青海柴达木盆地西北)。在嘉峪关以西设置了罕东(今青海柴达木盆地北缘)、赤斤蒙古(今甘肃玉门市西北) 等卫。沙州(今甘肃敦煌)蒙古部众降明,永乐初置沙州卫。在明朝通往西域的要道,又设置了哈密卫。

哈密“东接甘肃,西距土鲁番,为西域诸国之喉咽”②。明朝对其地非常重视。朱棣即位后,即遣使至其地招谕。永乐元年(1403)安克帖木儿遣使向明朝进贡,次年,明封其为忠顺王。四年设卫,封授当地畏兀儿、哈剌灰等族首领为指挥、千户、百户等职,又派汉人官员为府长史、纪善(官名, 王府辅导),协同理事,“以通诸番之消息。凡有入贡夷使方物,悉领至彼译表以上”①。其目的是“欲其迎护朝使,统领诸番,为西陲屏蔽”②。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明朝政府所预期的作用。

明政府加强对这一广大地区的管理,其经济联系也是很密切的。明代这里的居民主要是畏兀儿族、蒙古族、藏族以及回族等。其中安定、阿端、曲先等地过着游牧生活外,其他地区则兼营耕牧。他们和明朝的经济往来主要通过朝贡、马市等方式。他们不时派遣庞大的使团向明朝进贡物品,人数达几百人。对此,明廷要给予“回赐”,如绢疋、彩缎等物,有时也给银、钱。因此,朝贡实际上也带有贸易性质。另外,明朝政府还准许他们利用朝贡时机,“听其量带方物来京贸易”③,换取各种生活必需品。有时允许他们在河州等地进行茶马贸易。如洪武二十五年(1392),明政府派遣中官而聂到河州,与当地居民进行贸易,得马万三百余匹,给茶三十余万斤④。哈密、土鲁番用来进贡和马市的物品有马匹、玉石、回回青、刀锉、硇砂、兽皮等, 他们需要的物品主要有纱罗绫缎、瓷器、茶叶、铁器、药材等,都是难得而

② 王世贞:《弇州史料前集》卷十八《哈密志》。

①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十二《哈密》。

② 《明史》卷三二九《哈密卫传》。

③ 《明武宗实录》卷四三,正德三年十月甲戌。

④ 《明史》卷三三○《西番诸卫传》。

又不可缺的,因此他们对通贡十分重视,不断要求增加进贡次数和人数,开展马市贸易。这说明西北边疆在经济上已与中原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