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让别人感受到你的独特性

独立与反抗

当人们年幼时,经常需要父母提醒他们说“你好”、“再见”、“请”、“谢谢”及“我可以吗?”等礼貌语。等上小学以后,这种礼貌语变得格外重要:师长会根据这些来决定他们的操行成绩。在父母及师长眼中,操行成绩不好就和学业成绩不好似地一样令人不快。

进了初中之后,一般人对学业的重视开始凌驾于品行之上,到了高中, 这种转换变得更加明显。虽然行为的好坏有时仍会影响到成绩,但它已不像小学时那么重要了。

到了大学,品行已无法完全左右一个人的成绩了。前述史坦利的反应就是一种典型的例子。学生们经常会因为自己一下子被容许有这么多个人自由而感到惊讶与兴奋。学校当局除了学业以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要求,所以有些名列前茅的学生穿得像乞丐一般也没人管。

大学生所需服从的范围逐渐缩小,且通常以学业为主。他们必须熟悉课堂上所教的,否则就有被当的危险。然而一旦踏入社会,一个人行为举止的重要性却又忽然增加了,甚至较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于不守规矩的孩子, 为人父母者可能会斥责甚至于体罚,然而他们之间的关系却不会因此而破坏。对于年纪较小的学生的调皮捣蛋和恶作剧,为人师长者也能适度容忍, 知道这是这个阶段所无法避免的。然而做老板的人,却不太可能宽恕员工在工作上有太多逾矩的行为。事实上,每个公司都存在着一些无形的行为准则,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然而公司却期望每个成员都能遵守。如同琳恩所说的, “从前上课时我只需要对老师微笑,然而现在我却必须不断地对所有的上司微笑。”罗伯的感受更是难堪,科长要求他每天经过办公桌前要说“早安”, 他懊恼地告诉我们:“简直又像回到了七岁!”其实罗伯还算是很幸运的。我们发现有些上司虽然讨厌某个属下粗鲁的行为,但却不会坦诚相告;反之, 他们会向其他的同僚提及这件事,或是在这位部属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借题发挥。

总之,工作世界中存在着一种反民主的气氛。而美国许多公司的规模日趋扩展及近年来流行的企业接管,更扩大了这个问题。虽然美国人并不喜欢独裁,但在工作世界里,服从被视为必要的条件,不服从则会遭到处罚。

一般的工作者和学生并非不知道这种现象,但他们总认为,只要能够及早打算,他们一定可以设法逃避。“如果我喜欢听命于人,我早就去当兵了。”亨利·柏克说,但他并不想这么做。念完研究所以后,亨利进入一家小规模的顾问公司工作,在那儿可以像隐士般地独自解决电子工程方面的问题。“大部分的时候,这个地方就像陈尸间般的安静,”亨利快乐地说道。除了工作环境安静这一点令他很满意以外,能在穿着上依然不修边幅也令他很高兴。他的头发又长又油腻,身上总是穿着一条褪色的牛仔裤及一件肮脏的汗衫。在这家公司工作了 4 年以后,他决定转到别家规模较大的电脑公司做系

统工程师。在新环境里,他的办公室比原先的大三倍,而更重要的是,一打开门就可以看到许多人。他原先工作的公司里只有 10 个人,而这家公司的员

工却超过 1000 人。

光看亨利的行为表现,我们绝无法了解环境不同对他的差别。他注意到新环境的噪音(“这儿比较吵,但如果我觉得受到干扰的话,关上门就行了。”)

除此之外,他觉得新公司和前一家公司没有什么不同。实际上,在他心目中, 这两家公司都像学校一样。就像他所说的:“我之所以喜欢在研究发展部门工作,是因为在这儿,你仍是‘你自己’。他们只在意你的研究成果。”

在亨利念大学及研究所时,情况的确如此。事实上,我们得承认这使亨利更能专心一志地做他的研究工作。就如他在大四时发表的意见:“如果我不需要费神去想我牛仔裤是否肮脏的问题,我就可以更专心些。”由于亨利及校方都只在意他成绩好环,因此并没有什么麻烦发生。但这却使他贸然下了一个错误的结论:不但在学校情况是如此,在其他地方也应该是如此。他以为任何公司如果希望他全力以赴,就得参照学校的方法行事,并且不在意他的穿着。这是一种不用言喻的互惠交易:在工作上他会全力以赴,创造优良的成果,唯一的条件是公司不要管他邋遢的外表。

公司也没有管这些,起码没有对亨利如此表示。在这个时候,亨利已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工程师,他对工作投入的程度实在令人没话说。每个星期他工作的时间比公司要求的还要多出 10 至 20 个钟头,且经常为雇主做些连他们都不知道的额外工作。

不过,我们仍想知道享利在这家公司的发展。薪酬及升迁对他很重要, 但他的独立性也一样重要。如果保持独立意味着他必须接受较低的薪酬或较不易被升迁的话,他可能也会接受。问题是亨利根本不觉得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冲突。别忘了,他之所以选择在公司里的研究发展部门工作,主要的原因就是他觉得只有绩效才是最重要的。

就某种程度而言,他的看法是正确的。但一年年过去,他在公司发展的情形并不像其他能力和他相当的同事那么顺遂。在这家公司工作的第 6 年, 一位同事建议亨利买套西装。“为什么?”亨利反问道,“我又不是要参加葬礼。”在同一个月之内,他又听到类似的讯息,但却是以一种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来的——他在无意中听到一位上司说:“不,我不想派亨利到外面(去见顾客)。他看起来像个流浪汉。我们不能给别人这种印象。”

自此,亨利终于了解自己无法完全任意而为,虽然,他仍不打算改变自我。在他的心中仍深印着以爱因斯坦为首的传统科学家形象:杰出,但衣衫褴褛。在偷听到他上司评语的同一年里,亨利说:“没有人可以告诉我该做什么——我是指怎么穿着。”这是仅有的一次我们听到他脱口说出这种话来; 但他把工作和穿着混为一谈却让我们明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本书并不想讨论有前途的主管该如何穿着,而亨利为他破烂的牛仔裤小题大做,也不是我们在这儿想讨论的重点。重要的是,亨利把他的服装当成是一种独立的宣言,他的服装代表他这个人。也许在很多地方,亨利都显得很宽容,很愿意与人合作,但在衣着这方面,他是一点都不肯让步的。他认为,如果在这方面做丝毫的妥协,就是对他个人完整性的一种威胁。“一旦我让别人支配,谁知道以后会演变成什么样子?”他不只一次问道。这是一个他一心想防卫的领域,哪怕因此失去工作。

当然,他并没有失去工作,但这并不见得是好现象。在工业界里,好的科学家如果到后来不能升到主管的位置,那就像是棒球场上的老球员退休后不能获得教练职位一般地糟糕。两者很快地都会被年轻的竞争者取代。亨利感到最痛苦的是,下列这种情形就发生在他的眼前:一些资浅的同事已超越他,并在最近被升到他认为自己早该获得的管理职位上。

做一个有“个性”的人

亨利的许多同事认为他的薪水及升迁问题出在他的衣着上。他们错了; 因为我们发现许多十分注重穿着的男女也发生和亨利一样的问题。

“我喜欢让人看起来觉得很舒服,”格儿·史梦思说,而她也的确努力这么做。她并不觉得花时间买衣服、鞋子及化妆品有什么不对,她认为职业妇女本来就该打扮一下才对。“我会计划好第二天该穿什么衣服,”她说。“这只需花几分钟的时间。有时我会把先要穿的衣物摆出来,这样我第二天早上就可准备得更快一些。”

格儿在一家资产数十亿,拥有美国三大电视网之一的大众传播公司工作。在大学时代主修英文时,她的态度及外表经常看起来很随便;然而一旦毕业,并找到一份正式的工作以后,她在这两方面都改变了。“怎么回事呢?” 我们问她。“我希望好好表现——”她答道,“在某些方面。但我还不知道是哪些方面。”

在她工作的头 8 年里,格儿换了三次工作,而每一回她对工作厌恶的程度都比以前更严重。“这里的组织一点都不完善,”她在第一及第三个工作任期内时都这么说。“在这儿,我没有什么发展的机会,”这是她对三个工作共有的评语。这几年虽然过得不怎么得意,但她在不知不觉中还是从学校过渡到工作世界里,她不再像学生时代那么不知天高地厚了。

熬过这段过渡期以后,她准备安定下来,这回格儿特意选择一家规模大而且多元化的公司,因为它可以提供她各种不同的事业途径。生产部门对她的吸引力最大。“这是业务的神经中枢,”当她决定接受这家公司提供的职位时说。

格儿做这份工作还不到 4 个月就与人发生争吵,而往后的岁月里,这类型的争吵也经常发生在她身上。她的上司莎莉,一个肥胖的女人,对某项工作计划有些意见,而格儿极端不同意她的看法。“我告诉她我觉得这很荒谬,” 格儿得意地说道,同时又补充了一句:“那个胖女人连皮毛都不懂,却自以为什么都知道。”莎莉得知后很生气。从那个时候开始,她们之间就经常发生摩擦。“谁在乎啊?”事隔几个星期以后格儿说。“如果他们够聪明的话, 就该早点让她走路。”

这种微妙而又长期性的冲突,不仅发生在格儿与莎莉之间,同时也开始出现在格儿与其他同事的人际关系上。就某些方面而言,这种现象并不令人感到惊讶,因为格儿完全是以强烈的个人角度来看工作世界的:不是朋友, 就是敌人,很少有人能处在中立的位置。格儿大学时代的室友就发现她是个很好辩的人,经过这些年后,这种情形更加严重了。也许在谋求生计方面, 她很乐意做某些让步,比如说早上早点起床、准时上班,并认真工作等。然而,有一方面是她绝不肯做任何妥协的,那就是她的意见。“我觉得怎样, 就该是怎样!”她经常这么说。“我知道自己的想法。”而她也相当乐意让人们“领受”她的看法。

除了同事外,她对上司也是这个态度。只要牵涉到任何判断问题,格儿就希望能把自己的意见以强而有力的方式陈述出来,并使人们认真考虑它。她和小她两岁、但职位和她相当的爱咪,就为了谁该管理新进来的行政助理而发生口角。“她是个白痴,”格儿在事后生气地说道。“我们一天做的事比她那一组人一个月做的还要多。”

我们并不想让人们对格儿有错误的印象,她绝对不是那种把所有上班时间花在与人争吵的人。相反地,她算是个做事很认真的人——虽然有些地方有点保守。就像亨利一样,她很愿意在企业界好好工作,也愿意成为公司的一份子。但在这儿,我们所想要强调的一点是,如同亨利用他的穿着表达自己的独立一般,格儿也用她的意见做为达到独立的手段。

在 35 岁的时候,她仍坚持 19 岁时的方式。“如果你相信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话,不把它讲出来实在是一种罪过,”她这么说,她的话听起来也许很有道理,可是把她过去 15 年来发表的意见仔细做一番分析以后,我们就会发现,要嘛就是她的意见像天气那么变换不定,不然就是她故意摆出坚决的姿态,以使自己看起来像是有强烈的信念。

有趣的是,大学毕业后,她曾到法国玩了六个星期,回来以后发表了很敏锐的看法。“法国人经常把别人(在政治或知识方面)的意见据为己有, 好使自己看起来很世故的样子。”她带着微笑说道。但她却没有察觉到 10 年之后,自己在工作上也犯了同样的毛病。

对她提及这点(我们并没有这么做,但她几位同事却这么做了),就如同亨利的朋友对他提及他的衣着一般,只会获得激烈的反应。她有一个强烈的信念,认为一个人若不能尽量把握机会表达个人的意见,就不能算是风格独特的人,更糟糕的是,安静地坐在那儿,聆听别人讲一些你并不苟同的话。前一项作为会损害到个人的特性;后一项则意味着一个人并不配拥有任何独特的人格——或者根本就没有。

根据格儿的标准来看,她的所作所为无异于定期地向人宣扬她的独特性,尤其是当她和同事及上司之间产生激烈争执的时候。这些争执虽然不会造成彼此互相咆哮的场面,但却有两个特点,那就是它们会使人情绪紧张, 而且是持续地紧张。那些激怒她的人会让她感到非常气恼,而这种气恼的感觉在几个月后仍停留在她脑海中,使她感到痛苦。不过不管怎么说,它们总算让她有了表现自己独特个性的机会。就如她在 34 岁时所说的:“光是安静地坐在那儿,你能成为什么样的人?一个无名氏罢了!”

格儿的态度固然能使她达到个人的目标,但对她事业上的目标却造成很大的伤害。在过去 12 年里,她一直在这家公司做事,但进展的速度却比公司里其他资历及经验和她相当的人缓慢。“为什么呢?”我们问她一位已经离职的上司,回答是:“我和其他几位同事都认为,她有个性方面的问题。”这个回答一定会使格儿大吃一惊。就她个人的观点而言,她是公司里难

得的几位算是“有个性”的人。

让别人停下来,感受你的存在

约翰·哈特是我们要提出的第三个人,也是最后一个例子。他和亨利格儿不一样:不象亨利,因为他总是穿着很整齐;也不像格儿,因为他是个相当有礼貌的人。我们不久就可看出,这是其来有自的。

“我需要时间考虑一下,”当一位同学催逼着当年 20 岁的约翰回答一个问题时,他这么答复着。每当约翰要做一个决定时,总会再三思考。人们经常责备他行动迟缓(“他总是花费很多的时间来下决心,哪怕只是为了一些小事,”他的女友说,)但你必须承认一点:从没有人曾经指责他行事轻率或冲动。那些不喜欢他的人则认为他胆小如鼠。这种形容词并不适用在约翰

的外型上,他身高 6 尺 3 寸,体格非常强健;但就心理方面而言,这项形容词有几分真实性。他一向就不愿和人们打架,更尽量避免与人有任何口头上的争执。

大学时候他主修企管,这是一个他很喜爱的科目。“我可以预期自己将来正可好好利用这些学到的东西,”他大三时说。他不但对这个科目感兴趣, 也喜欢伴随着它而来自我形象。他并不觉得把自己的未来人生花在忙碌的办公室里有什么不对。“那是发展事业的地方,”他大四时说。

在获得企业管理的硕士学位以后,他加入一家国际性的化学公司工作, 并对自己刚开始获得的职位很满意。薪水还算不错,而升迁的机会也很大。“不须从基层干起实在很好,”他在提及自己的好运时说。“我原先的期望没有这么高。”由于约翰主要的兴趣是在管理方面,而学生时代他也主修这方面的课,他亟须把自己的一些想法付诸实行。“我觉得这儿有很多事可以做,”他在工作 4 个月后说。

然而,直到约翰在这家公司工作 15 个月以后,他才开始察觉自己的弱点,而这也是他以后经常会遭遇到的麻烦。他被邀请加入一个委员会,专门负责审理公司里的源源不绝的活动报告。“这家公司的问题出在:必要的消息传达不到最高阶层,”约翰这么说。这家公司的规模非常庞大,分支机构遍及全世界各地,所以需要很多人集体努力,提出一个有效的审理报告。

不幸的是,这使约翰的上司有机会把他的表现和委员会中的其他成员做一番比较,在工作计划开展的头几个星期里,他们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约翰的进度比其他人缓慢许多。“快点,约翰,动作迅速点吧?”他的顶头上司友善却认真的说。

约翰的速度不但没有因为这句话加快,反而停顿下来。“速度,”他憎恶地说道,“这是这儿唯一重要的事。每个人都期望你昨天就把事情做完。” 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他速度缓慢这个问题很快就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因为事实显示虽然最高管理阶层能获得全世界各地的活动报告,但这些消息总是到得太晚,以致他们不能及时采取因应措施。在这种情形下,约翰谨慎而又慢条斯理的行事方式很教人头疼。他组里的一位同事讽刺的说:“如果你有什么坏消息,并希望它像蜗牛走步般地传出去的话,把它告诉约翰。”

由于在这个工作计划快结束时,约翰突然加起劲来,工作得和别人一样快,所以他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受到多大的伤害。“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工作得和别人一样快,”他懊恼地说,“但这并不表示我喜欢这么做。”在接下来的 5 年里,他被擢升了两次,但升的幅度都不大。在一次会谈中,他的上司告诉他升迁的消息以后,对他说:“你的工作表现不错,虽然有时缓慢了点,但是很好。”

约翰觉得自己如果换一家化学公司工作,发展的机会会更大一些,因此便开始做换工作的准备。当时,他 31 岁,并在另一家公司再度获得一个比他原先预期还要好的职位。“我很喜欢这儿的环境,”他在接受这份工作的几个月以后说。“这个地方很适合我。”然而,在后来 13 年里,他的同事和上司却在约翰身上看到一些他们当初没有预料到的、也不喜欢的特性。

如果在约翰加入这家公司两年以后举行一个人缘比赛的话,他一定拿最后一名。这并不是说他的能力比那些较受欢迎的同事差。但毫无疑问的,在其他同事的眼光里,约翰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为什么呢?且听一位办公室与约翰隔两个门的同事离职后的说法:“他

有时实在会气死人。当你给他看一些东西,突然一切就停顿了。他会抱住那个东西不放,好像在孵豆芽。用来等他的时间,你简直可以织出一张蜘蛛网来。”

约翰对自己做事的看法则很直截了当。“我不会为了配合任何人而加快自己的脚步!”他在 32 岁时说。“我在这儿可不是要做个人云亦云的人,” 他 33 岁时又补充了一句。35 岁时,他在电话里问:“我不应该花这么长的时间看它吗?”然后回答:“那么,真对不起,他们只得等了。”到了 38 岁时,他说:“等我一切准备妥当以后,自然会做的。”停顿了一会儿,他又补加一句他常发表的评论:“这是原则问题。”

也许他是对的;但他的“原则”却妨碍了他事业的发展。到了 44 岁时,

他的成就并不比 31 岁时高出多少。就像亨利及格儿一样,好几位比较年轻的竞争者很轻易地就超越过他。4 年前他恼怒地问我们:“他们有什么条件是我没有的?”也许把约翰顽强的态度和亨利宽松的牛仔裤、格儿粗鲁的意见做比较,会显得太轻率了点,但在这三个案例中,你都可看到重要的相同点。拿约翰和格儿来讲吧,自始至终,他们都决心要出人头地。然而,约翰并不打算用个人的魅力或吸引力来达到这个目标。约翰不像格儿,他是个不多嘴的人。事实上,以她的标准来衡量,他甚至可说是个缺乏个性的人。

不过没关系,他有自己的一套。这个方式他已采用了很多年,而且认为随着自己职位的升高,他可以更有效地运用它。这个方法就是他所说的:“我要正确地做我的工作。”但他又如何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呢?他自有一套评判的方法。“当别人因为我做事的方式而生气时,我就知道自己做对了。” 当然他不会一直做计划中的绊脚石,因为这未免太明显了,而且可能会使他遭受被辞退的命运。他只想让别人感受到他的存在,并不想被解雇。

所以他精挑细选了几个主要的工作计划,提出一大堆反对的理由,试着使别人停顿下来,并感受到他的存在。读者也许会奇怪他怎么知道该选择哪些工作计划呢?这就是他高明的地方。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所以就留给别人决定。

他们愈是对他提出的异议感到不耐烦,就愈表示这个计划很重要,起码对这些人是如此。如果他们不耐烦的程度已到了公开发怒的地步,则表示这个计划极端重要,这时,他会变得格外顽固。对于这种不合作的态度,他该以什么做借口呢?最好的借口是:“我要有独立判断的能力;这是公司付我薪水的原因。我也不愿意因为受到催促而冒失地行事。这是个人原则的问题。”“不把一件事情好好地想过一遍就贸然行事,是非常不负责的行为, 你说对吗?”他会傲慢地回答善意劝告他的人。

格儿的态度基本上和约翰差不多,只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她攻击的目标是别人的意见,而非工作计划。如果她的同事或上司持一种看法,她在不自觉间就会想持另一种看法。就像约翰一样,她不能冒险每次都与别人的意见抵触。这样子做未免太明显了。选择几个意见争论一番就足够了。问题是怎么选择呢?答案是选择那些人们带有最强烈信念的意见。如果有任何激烈的争执因此而展开的话,则表示她做了正确的选择。无怪乎她会讨厌那些没有“个性”的人。她觉得他们就像是光滑、溜脚的石块,使她跌入一条溪中, 冲向一个致命的瀑布,而这瀑布被命名为“无名氏”。

试图与众不同

以上三者,及许多类似他们的人,在事业生涯中所遭遇到的问题并不只是大学时代的后遗症。要找到问题的根源,我们必须回到高中、初中甚或更早的时代。少年人寻求别人注意力——或者害怕大家都注视他——是很正常的现象。这是一种充满焦虑,而非喜悦的欲望。

随着年岁的增长,一般人更害怕的是自己还没有独特到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因此,少年人及青年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如果我在任何一方面都不特殊的话,又怎能在一群人中显得突出呢?”学校是美国小孩首度与社会接触的场合,从一开始,它就在两方面提供他们挑战。一方面,由于它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部分,所以他们必须与它妥协,并适应它,不然就会长期的感到心情烦闷。另一方面,就这样无声无息地隐没在一大群人当中,也不是大多数青少年所能接受,他们想使自己在一群人当中脱颖而出的欲望是非常强烈的。

为了使自己显得独特,一般青少年第一件想做的事,就是使自己与父母“分开”。要使自己和亲友之间产生距离,有许多方法可行,最激烈、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发怒。对一个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发脾气,可以暂时切断彼此之间在感情上的联系,然而,这种方法却容易令人感到精疲力竭。而且一旦愤怒的感觉消失,双方的疏远感也逐渐消失。

等和父母分开的程度已到能产生“我们对他们”的心态时,青少年开始处理他们第二件想做的事:在他们所处的社交圈中变得特殊起来。请注意他们行事的顺序——首先是全力寻求独立,然后是不断地努力在公开场合表现自己的个性。

许多青少年把这两件事合起来一起做,我们并不感到惊讶。要达成其中一个目标就已经困难重重了。同时达到两者对大多数青少年而言,是非常辛苦的事。在不自觉中,有些人会把这两个目标融合成一件事情看待。这是一个简单、可以理解,但却悲惨的策略,因为有许多人因此再也无法恢复正确的心态。几十年以后,他们仍会追寻其中一个目标,或是另一个目标,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楚了。

亨利希望自己是个独特、与众不同的人,这点并不是他的错,因为每个人都有这个渴望,只是程度上不同罢了。但他在 34 岁时的行事方式却仍和那

些 14 岁的少年差不多。在 14 岁那个年龄,青少年的个性还没有发展得很完全,不管他们喜欢与否,他们仍必须依靠他们的父母。所以他们所能做的, 只是集中精神在第一个目标上,即借着反抗父母来寻求独立。不论他们的父母做什么——或要求他们做什么——他们都会做相反的事。如果他们的父母穿着整齐,则他们会穿得很随便。反之,如果他们的父母穿得像是嬉皮或阿飞,他们可能会随时穿西装、打领带。他们重复采用的方法则是:如果他们这么做,你就采取相反的举动。如果他们因此生气,那就表示你做对了。这是你得知自己在做他们所不愿做的事情的办法,而这也是你知道自己真正独立的办法。

格儿一向就是一个善于表达自己的人。事实上,她比亨利口齿清晰多了。所以对亨利试图用衣着来达成的目标,她会用言语来达成。两者在办公室里采取的媒介虽然不同,但基本动机是一样的。格儿会等待别人先发表意见, 然后再说出相反的意见来。她在工作上所表现的态度可以用几句话来形容: “如果你想在听众面前表现出一个独特的自我,你就必须和他们的意见相

左,有时态度还得很激烈才行。诚然,他们也许会因为你的立场而不喜欢你, 而你也不见得像表面上那么不赞同他们的意见,但如果你主要的目标是想突出自己的话,你显然做到这点了。”

约翰采用的方式和亨利及格儿大同小异,只是更巧妙罢了。虽然他是三者当中最安静、也最不冒失的人,他却可以仅凭别人对他行动的反应而决定这个行动是否有价值。换句话说,别人的反应愈激烈,愈表示他做对了。如果亨利周围的人每天穿着都和他一样随便,尤其是当老板叫他们全体都穿同样的服装时,那么亨利反而会感到恐慌。如果格儿周围的人都同意她的看法, 就像做属下的人经常尝试做的一样,她不吓得跳起来才怪。同样的,如果每个人都赞成约翰的决定,他一定会认为做了些可怕的事。旧日怕淹没在众人之中的恐惧一直滞留着,而他们采取的对策也几乎是一成不变的:大胆地反抗别人的立场,好显示出自己的独特性来。不幸的是,这种办法只能收一时之效,一旦那些可供他们攻击的对象不复存在时,这种方法便无用武之地了。这时等待的过程又再度展开,直到另外一些适当的攻击对象出现为止。

由于他们三个人的确都很喜爱自己的工作,所以他们在不自觉中采用的这种自毁前程的方法,的确令人感到可悲。他们并不是那种一心一意想摧毁工作制度的懒虫。事实上,他们不但喜爱自己的工作,而且每年还快乐地额外为它付出几百个小时的时间。问题是他们的才华及付出的精力并不能从他们的薪水及职位上反映出来。因为在与同事及上司所发生的各种冷热的争吵中,再也没有比他们自己更阻碍到自己事业成长的人了。

治一治青春期“后遗症”

这个问题看起来似乎是心理医生的事,但在绝大多数的例子中,情形却非如此。大多数人所需要的只是勇敢面对他们的问题,而非退缩回来。但在正视他们的问题,并采取因应之道前,让我们仔细思考两个看起来很简单的名词:独立性(independence)及个别性(indi-viduality)。

在我们所讨论的工作环境里,这两个名词的主要区别点是非常明显的。独立性表示一个人能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且可随自己的喜好来去自如。它意味着行动的自由,也意味着思想上的自由;换句话说,不论大小事情,一个人都可以自行做决定,而不会受到不当的压力或胁迫。

另一方面,个别性则表示一个人很独特,而且能够表达出他的这种独特来。我们在往后的讨论中把重点摆在后者上,主要的理由是:我们发现往往正是那些“怀疑”自己不够独特的人,会格外地想在工作上或闲暇时,把握住各种机会来表达出自己的独特性来。某种东西正在这些人的心中作祟,使他们觉得自己在周围的人当中还不够突出到足以让人识别出来。因此,他们会抓住每一个向人显示他们独特性的机会。这种倾向到后来会惹恼他们的同事及上司。

对自我个别性的看法往往和独立自主的观念有密切的关联。简单的说, 在我们的样本中,那些怀疑自己不够独特的成员,经常会过度地关切他们的独立性是否遭受损害。下意识里,他们过度地害怕自己会被人影响或左右, 因此,他们担心自己和同事之间的情感距离会太近。

在美国,这是一个心理兼文化方面的问题,“不受人影响”是许多人的目标及烦恼。典型的评语是:“我不喜欢别人告诉我该做什么。”身为美国

人,我们在这方面很容易受到伤害。我们希望保有自己的权利。我们希望是自己自愿答应某件事,而非被胁迫的,然而不可忽略的是,大多数人之所以会产生这方面问题,主要是因为他们在下意识里期待着冲突的产生。更明确的说,他们希望有人反对自己,因为仅有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才会感觉到自己的独立性及个别性。像他们这样的人很容易把自主性和个体性混为一谈,并同时追求两者。

有时候,人们会过度强调他们不受他人影响的独立性,但大多数在工作中产生的严重问题,却和他们观念的混淆有关。换言之,个别性意味着在某些方面显得与众不同。这一点在美国虽然格外地受到强调,但是我们很惊讶地发现:没有多少美国人真正认为自己很独特。其实他们忘记了一件事,那就是只有外国人才会在我们眼中“看起来完全一个样子”,相同的,我们在外国人的眼中也是如此。另一方面,我们每天在工作环境中所见到的人都是很独特的;我们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认识他们。如果我们能很轻易地辨识出他人的个别性,毫无疑问地,别人也能辨识出我们的个别性来。

如果到 30 岁,我们还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独特的话,就该当机立断把这种怀疑的念头切断。每个人事实上都很独特;自己看不出来这点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别人能看得出来。

追溯以往,我们会发现最有理由担忧自己个别性的人,是那些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因为他们仍在经历成长期中各种快速的变化,而且不知道这种变化会使他们未来的人生朝哪个方向走去。学校使他们第一次领略到在一群人当中生活的滋味;但学校生活却也在许多人心中留下创伤。毕业以后,许多人会带着一丝绝望的承认,他们从来就没有成为“小圈子”里的人,或成为学校里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几十年以后,这些人仍担心自己是否能表现出自我独特的地方;但这回却是在他们的工作环境里。这种心态不但摧毁了他们内心的宁静,而且在很多例子中,也妨碍到他们的事业。这种青春期遗留下来的焦虑感是他们必须摆脱的束缚。

总之,要明白为什么有许多人在事业上会成为自己最大的敌人,只要观察一下他们与别人意见相左的情形就行了。虽然他们当时不会有任何明白的表示,但就他们事后私下发表的意见来看,你会以为他们过去——而且现在仍是——在为自己的生命格斗。一再使用这种求生存的策略,不但使他们筋疲力竭,而且也使他们的上司不堪其扰,后者每经历一次争论事件,就更冲动地想说:“我已经受够了。”

坦然、冷静地应付各种纷争

当人们在工作中表现得过分自卫时,很可能让人误以为他们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而故作姿态,在其他的个案中,这种假设可能是正确的,但亨利、格儿和约翰的情形却非如此。事实上,他们对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和工作知之甚详,可惜的是,他们却不免做出一些自毁前程的举动。

他们深信唯一能“显出你的个性”(亨利经常说的),“让别人听到你的声音”(格儿的话)及“使人感受到你的存在”(约翰最爱说的句子)的办法,就是采取坚强、不妥协的立场。虽然没说出来,但他们心中真正的想法是:“我要采取一个坚强、不妥协的立场来‘反对’别人的意见。”

反对谁的意见呢?有谁会比上司的意见更值得反对?因此只要上司一提

出某个建议,这三个人便立刻开始找反对的理由。“我可以感到自己正在建立一些反对它的理由,”格儿 33 岁时说,当时她的主管正提出某项建议。可笑的是,这个建议正是格儿自己一个月以前提出来的。

这三个人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隔了几年以后,他们的上司

——其中有许多人现在已离开原来的公司——告诉我们自己仍记得他们那种“老是和别人发生摩擦”、“幼稚”、“卑鄙”、“神经质”及“令人厌恶” 的态度,多么令自己恼怒。其中一个人谈到格儿时说:“我又不是她母亲, 让她(因为言语粗鲁)自找苦头吃吧。”另外一个人谈到亨利时,则说:“让他做经理?做梦!我情愿把这个职位给一只猴子。”他们心中最感到厌恶, 但却不愿明讲出来的事,就是亨利、格儿及约翰不顺服的态度。在一个民主社会里,“顺服”是一个很敏感的题目,但在工作时,却被视作是理所当然的。

有些读者也许会觉得我们是在挑这三个人的毛病,要求他们做一些人们本就不应该做的事。然而,自始至终我们从没有暗示过亨利应该丢掉他的牛仔裤,格儿该假装喉头发炎,约翰则该凡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也从来没有要他们对上司献殷勤。这种试图操纵人性的做法会被识破,而且会比他们原先顽强的态度更令他们的上司厌恶。

我们必须了解,亨利、格儿和约翰对独立性及个别性这两个观念所产生的混淆,正是促使他们表现出不合作和不顺服态度的原因。顽固、对同事吼叫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过分的是在不自觉中恩将仇报,与上司作对。不幸的是,他们却觉得自己的做法很恰当,甚至是自己雄图大略的一部分。就如亨利最近说的:“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是个有独立性的个体。”然而,他的行动却说明他对这句话的含意一无所知。

由于我们所讨论的行为模式,对人们是否成功或失败有很重大的影响, 所以值得我们从另一个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在我们的样本中,有许多人之所以攻击他们听到的意见,并不是因为他们想表达自己的主张,而是因为他们害怕受它影响。借着当场反击的方式,他们希望能把它挡开。

在局外人看来,这种行为也许很愚蠢,因为这顶多“只是言语上的争端” 罢了。但几千年以来,言语不但有治疗的功效,更有强大的伤害力量。事实上,马赛尔·摩斯(Marcel Mauss,AGeneralTheoryof Magic—New York W.W.Norton,1967)在他的书《魔术的一般理论》中就会说明,人们之所以发明魔术,是想用来阻挡天灾及邻人在愤怒之中对我们施加的邪恶咒语,这种咒语在某种情况下,能够造成死亡。

在现代的工作环境里,我们也经常看到人们采用自己的魔术来达到同样的目标。他们所遵循的指示是:“攻击是最好的防御”,而起码从十几岁的时候开始,他们就一直采用这个方法。然而,在那段时间里,他们却能获得成人的宽容,然而一旦进入社会后,这些行为就不再那么容易被宽恕了。

他们这种顽固或好辩的态度,源自他们恐惧在言语上被人击溃的心理。从他们攻击别人言语所表现的凶猛、急切的程度,你就可以看出他人的言语对他们是一种多可怕的威胁,为了规避人们语言上的影响力,他们通常会设法还击。他们所采取的自卫性反击往往是口头式的,尤其是在工作的环境当中,但他们所感受到的威胁却势必是以言语的方式出现;如果是的话,那更好,因为他们会有一个具体的攻击目标。

简单的说,亨利、格儿及约翰在工作上的行为表现,反应出他们惟恐自

己不够独立——或者是说独特的心态。这种自卫性的心理是青春期残留下来的后遗症,是阻碍人们事业成长的主因之一。

人们怎样才能知道自己已把青春期的焦虑抛诸脑后,且不再威胁到自己的事业呢?他们什么时候才能确定,自己已能在工作中分辨出独立自主及独特的差异来呢?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个再明确不过的测验法:当人们能够坦然地赞美同事,尤其是上司,而不觉得自贬身价甚或若有所失时, 就表示他们已从青春期过渡到成熟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