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潜在的供货商

潜在供货商的调查是指进口商为每一个潜在的供货商建立初步资料或编写目录。进口商采编目录的方法根据信息来源的渠道可分成通过内部记录调查和通过外部渠道调查两种。

  1. 内部记录调查

内部记录调查是指进口商根据已往进口某个或某类商品的采购记录建立潜在供货商资料。使用这种方法编辑潜在供货商的目录要求进口商保存已往完整的进口记录。然而,完全依赖过去的采购记录建立潜在供货商目录有一个很大的弊端,这就是对供货商选择的局限性。即进口商仅能挑选那些曾经与其有过业务往来的供货商。如果进口商记载的成交记录很少,供货商凤毛鳞角,那么进口商掌握的供货商数量将是非常有限的。这种情况不能够引起供货商之间的竞争,进口商也因此不能制定最佳的采购决策。补救的方法是利用内部记录的同时援引外部渠道的信息作为补充。

  1. 广泛调查

进口商可以充分使用大量外部渠道的信息建立一套完整的、详尽的潜在供货商目录。在这些外部渠道中(具体的外部渠道在本章第二部分重点介绍) 供货商自身是一个很重要的信息来源。进口商应当尽一切努力来诱发潜在供货商对他的兴趣,以至使后者自愿在进口商处注册登记。通过这种方法进口商把这些登记注册的供货商编成目录,做为日后的供货来源。进口商通常可以采用两种方法吸引供货商登记注册。

第一,不经过资格预审。进口商通过广告邀请潜在供货商填写预先设计的为编目用的调查表。表格内容包括供货商公司和联系人的姓名、地址、传真、电话号码,供应商品范围等。进口商根据供货商对表格的反馈,结合其它外部渠道信息,编制一套按产品划分的精确的未来供货商目录。进口商今后采购商品的时候直接向编入目录的供货商询价。不经过资格预审将供货商编入目录的方法对进口商也有不利的一面。首先它不能充分保证供货商真实的交货能力、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财务状况和管理素质。所以进口商通过这种方法选择贸易伙伴只适用于标准化商品的进口采购。其次,除非进口商在每次采购周期开始以前随时更新供货商资料,否则这种方法限制了新供货商的入伙,从而抑制了竞争。

第二,经过资格预审。不同于前一个方式,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保证只有那些有文件证明或其它证据证明能够满足进口商要求的供货商,才有资格作为未来供货商登记注册。供货商注册申请表较第一种方式下的申请表详细、具体。随着产品类别不同而内容有异,但绝大部分表格包括供货商的生产能力和设施、管理等级、银行资信资料、所属工业协会或商会等项内容。除此之外,有些进口商在调查表中也要求供货商提供他的客户名单以及他已经履

行的项目清单。进口商在选拔供货商编辑目录时还可以参考供货商出版的年度报告、发行的目录或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