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履约表现,排列供贺商座次

这种方法非常实用。当评审某个或某些供货商的时候,进口企业的有关部门,例如质量检测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从各自的角度, 共同评定每个供货商的履约表现。然后对经过评定的供货商进行排列。排列方法可以根据供货商的履约表现,分为很好,好,一般,不好四个等级。

这种评审方法运用起来很简单。特别是在进口商的采购数量和交易金额都很有限的时候。

这种方法也比其它方法有效。同时,它不需要大量的评审数据。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也保证了对供货商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