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费廷

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出口商使用起源于 50 年代欧洲市场的福费廷融资业务。福费廷是一种权利转让。出口商将结算使用的期票或汇票无追索权的卖给福费廷公司,立即取得现金。从而把收取货款的责任和风险转嫁给福费廷公司。福费廷是出口商在合同实际付款日期到来以前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福费廷公司购买票据时扣除全部没有到期的利息及全部费用, 将余下的款项交给出口商。这样出口商实际上是将远期交易变成即期现金交易。福费廷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福费廷公司在债务人不付款时,对票据的原持有人没有追索权。所以福费廷公司要求出口商卖出票据的时候必须有银行做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付款担保,以便福费廷公司在债务人不付款时从担保银行取得付款保障。银行担保的形式可以是“背书”担保,即担保人把担保字句直接写在期票或汇票上。担保人也可以出据保函作为担保形式。尽管形式不同,但二者的作用是一样的。即保证当原始债务人拒付的时侯,由担保

人在一定的时间内支付一定数量金额。福费廷公司通常要求担保的银行必须是在进口国家,并且是国际上著名的银行。福费廷公司办理福费廷业务的期限根据市场条件及交易风险从几个月至几年不等。

(一)福费廷 - 图1

  1. 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签定远期付款的买卖合同。

  2. 出口商安排货物的发运。

  3. 担保银行将经过承兑\背书担保的远期汇票寄交出口商。4.出口商和福费廷公司签定福费廷合同。5.出口商提交规定的全部单据文件。

  1. 福费廷公司扣除贴现息和全部费用将净额支付给出口商。

  2. 福费廷公司向担保银行或通过担保银行向进口商提示到期付款的票据。

  3. 进口商或担保银行向福费廷公司支付到期的货款。

福费廷是国际上比较活跃的资金融通方式。它给出口商带来了很大的好处。首先,福费廷业务中出口商不受追索,从而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风险。其次,出口商将远期收不到货款的风险完全转嫁给了银行。第三,福费廷业务使得出口商也避免了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