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同前期精选供货商名单

不论用什么方法制订潜在供货商的初级目录,进口商在向目录中的供货商询盘以前,要对供货商再次深入调查。通过工业协会、商会、银行及有信誉的咨询服务机构查询供货商的情况,对该目录进一步推敲。有些时候,进口商也可以在发出询盘后进行该项调查。但是作为惯例在询盘前深入调查供货商的做法对进口商是比较有利的,这通常出自两个主要原因。其一,如果某一个供货商的商业报价非常具有竞争性,进口商对此也十分中意,如果询价后再调查供货商,那么这个竞争性报价势必会影响进口商对其它供货商的客观判断。而询盘前调查可以避免进口商对供货商的主观臆断。其二,某供货商的价格即是十分优惠,但由于进口商怀疑他的其它商业能力而拒绝深入洽谈。那么,该供货商可能由此抱怨他受到不公正待遇。有些国家公用事业部门的采购和政府采购对供货商的这类抱怨和暗示特别敏感。所以,为了避免随后产生的麻烦,比较妥善的方法是进口商在采购询盘以前精选供货商目录,然后仅对那些他认为有资格的供货商进行深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