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货商的品质担保

进口采购业务中进口商应当分析和确认供货商是否具有品质担保的能力,即能够提供买方需要的商品。供货商的品质担保主要取决于进口产品的复杂性,即产品的设计特征、介入的生产过程、需要的制造技术等等。在调查供货商品质担保能力的时候,进口商至少应当掌握供货商品质担保的几个关键要素,即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监督。

  1. 产品质量管理

    “管理”具有许多作用和职责。商业管理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保证企业经

营的顺利、发展和稳定。产品质量管理的核心职责是保证企业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衡量一个企业质量管理的水平主要参照两个标准。其一,是看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组织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其二,是看质量管理部门资源分配的程度,例如:负责质量管理的人员数量和人员水平;检验设备和仪器的装备以及实验室的条件等。进口商通过调查供货商的“产品质量管理” 了解供货商品质担保的能力。

  1. 产品质量控制

产品质量控制是指为满足产品质量要求而采用的全部操作技术和方法。进口商检测供货商产品质量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分析供货商使用的操作技术和方法,进而找出在生产过程中各阶段造成质量误差的全部因素。终极产品的质量可能会受到产品设计、原材料投入、生产过程、生产设备和人员操作等各项因素的影响。所以重要的是供货商的质量控制要规走一套恰当的方法和技术,以保证能够及时发现和分析品质瑕疵并采取相应的修正措施。进口商应当着重调查供货商在产品生产过程的各个阶段具体运用的质量控制措施。

  1. 产品质量监督

产品质量监督的目的,实质上是检验产品在生产的时候是否采用了规定的程序、技术和方法以及结果如何。质量监督包括三个部分: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分析生产过程和各生产过程使用的管理方法的适用性。

对过程实施监督实质上是检验企业的质量手册,监督质量手册明确的生产的各个环节。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是检验和分析质量手册中明确的生产过程是否得到落实。同样重要的是进口商也要分析供货商的生产过程和使用的方法是否适用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