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化学学习目标架构
研究教育目标或学习水平的分类,一直是教育学家、心理学家特别关心的问题。在这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有泰勒(R. W. Tyler)和布卢姆等人。在本世纪 30 年代,泰勒首次提出“教育评价”、“行为目标”等概念,他认为教育评价应以教育目标为中心,采用适当的方法测量学生的表现,从而比较测量结果与目标的差异,这个目标应包括两个维度:学习内容以及所希望的学生行为。因此,行为目标就是按可操作的和可测量的行为术语来表达学生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1948 年,美国心理学会在波士顿召开大会,试图研究一个对教育过程的目标进行分类的框架,与会者认为必须在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个领域中展开专门的研究。此后,布卢姆等人做了不懈的努力,经多次研讨、分工合作,历时 20 余年(1948—1972 年),教育目标分类学的三个领域的研究工作终于完成。在他们的著作中,系统地介绍了为设计教学、评价教学所适用的分类方法,这一分类学将教学活动所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认知领域,包括知识的回忆或再认,以及智力和技能的形成等方面的目标。
第二部分是情感领域,其目标包括描述兴趣、态度和价值等方面的变化, 以及鉴赏和令人满意的顺应的形成。
第三部分是动作技能领域,其目标强调肌肉或运动技能对材料和客体的某种操作或需要神经肌肉协调的活动。
就某一领域而言,从实现其最终目标所要经过的那些系列目标出发,容易勾画出目标体系的框架,也即行为描述,如识记、理解、应用等等。这些目标不包括实质的学习内容,只反映出学习行为的某种特性或能力,因此, 纳入目标体系中的术语,也就有了特定的内涵。布卢姆采用三种方式界说目标,即目标的言语描述(定义)、亚级目标一览表和例证性习题。例如,认知领域中的“知识”目标,其定义是“指那些注重记忆的行为和测验情况, 这种记忆是通过对观念、材料或现象的再认或回忆而获得的”①。“知识”的亚级目标和细目可简示如下:
1.11术语的知识
1.10具体的知识1.12具体事实的知识
1.21惯例的知识
1.22趋势和顺序的知识
1.00知识1.20
处理具体事物的方式方法的知识1.23分类和类别的知识
1.24准则的知识
1.25方法论的知识
1.31原理和概括的知识
1.30普遍原理和抽象概念的知识
1.32理论和结构的知识
习题例证作为目标的第三种界说,布卢姆认为是“最详细和最精确的定
① B.S.布卢姆著,罗黎辉等译: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一分册·认知领域,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59 页。
义”,因为它“指明了要求学生表现的具体行为。”在《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一分册·认知领域》一书中,不少化学问题被用做例证,如:
例证 1.12:钠离子不同于钠原子,是因为:(A)钠离子是钠的同位素(B)钠离子更活泼
(C)钠离子中的核带有正电荷(D)钠离子唯有在溶液中才存在(E)钠离子所拥有的电子较少
例证 1.23:下列哪种现象是化学反应(A)酒精的蒸发 (B)结冰
(C)油的燃烧 (D)蜡的融化(E)沙与糖的混合
例证 1.25:周期表的作用之一是: (A)确定气体的可溶性
(B)发现许多化合物的电离程度(C)预测尚未发现的元素
- 精确地确定化合物的分子量
借鉴上述目标分类的理论和方法,我们可将化学学习目标视为一个大系统,它由三个子系统构成,分别称为知识智能学习目标、品德情感学习目标和实验技能学习目标。根据子系统的目标要求又可将其分解,形成该子系统属下的若干级不同层次的亚目标(或称学习水平分类)。
目标1
目标2
知识智能学习目标
目标k
目标1
目标2
化学学习目标品德情感学习目标 三个子系统划分的 k 级、m 级、n 级目标,
目标m
目标1
目标2
实验技能学习目标
目标n
是对不同领域内学习者学习行为的具体描述,语词必须突出清晰客观、容易
操作等特点,不能含糊。各级目标的确定应保持系统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另一方面,在化学教学中具体实施目标时总是从课时目标或单元目标起步,逆向回溯,直至达到整体目标。因此,还须对学习目标作纵向分解。
课程学习目标—→学年学习目标—→学期学习目标—→章节学习目标—
→单元学习目标—→课时学习目标
值得指出的是,知识智能学习目标是对应于认知领域而言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智育范畴。对这一方面的研究,国内外成果颇丰。布卢姆等人定义的情感目标(如接受、反应、价值判断等),似缺乏清晰的逻辑结构,内涵、外延均难确定,在化学教学中推广运用十分不易。国内的一些实验者改变思
路,往往将传统的德育教育融于其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此可称为品德情感学习目标。动作技能领域的目标研究在国外不多见,仅有的一些也以儿童游戏和职业技术教育为背景,在理科教育领域几乎空白。无论从化学实验的重要性或学生实验技能培养角度考虑,这一方面的研究意义重大,亟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