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目标体系

在哈罗、辛普森等人提出的技能学习目标基础上,欧阳钟仁曾设计过理科实验技能行为目标分类,共 6 级。

  1. 观察。通过感觉器官观察,获得技术上的领悟。要求能够口述仪器名称及机能,说出仪器操作的要点。

  2. 准备。对技能学习在情趣、物理及心理上的接触和准备。要求持有充分的信心,学会装卸仪器之零件。

  3. 模仿。模仿技术,尝试错误。要求将观察到的技能的局部操作正确模仿下来,逐步连接动作。

  4. 表现。正确操作仪器。要求正确快速装置仪器,表现正确的步骤及过程。

  5. 熟练。熟练操作和技术。要求能迅速排除仪器障碍,精确完成实验。(6)创造。超越前面一切技能,表现其技术的创造性。要求改良实验装置,

创新实验方法。

对化学实验技能的要求,《全日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从“初步掌握” 和“掌握”两方面作了规定,《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化学教学大纲》

(试用)又列为“练习”和“初步学会”两个层次,但对学生具体技能行为的水平与内容界定尚不明确,因而影响对操作技能的观察、测量和评价。国内的不少研究从确立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水平入手,结合大纲、教材制定出不同年级学生技能学习的具体内容和相应的行为水平,为实验技能考核的科学化奠定了基础。上海市教科所将初中化学实验操作技能学习水平分为 5 级, 其中最低级“见识”属预备目标,具有非操作的特点,但对技能学习过程而言又是必不可少的,各级目标的内容说明和例证如下。

A 级:见识。从教师上课演示或从资料、挂图上看到过操作或图示,学生自己并未动手操作过。如通过观察演示实验认识水电解器、了解用水冷凝管制取蒸馏水的实验装置和操作。

B 级:学会。在教师演示基础上,学生独立进行过一二次实际操作,能知道实验的全过程,能判断实验操作的正误,对实验现象能作观察并简单记录。如熟悉液体的过滤操作等。

C 级:技能。在学会操作基础上,学生独立进行过二次以上的实际操作。整个实验要求独立、准确。能进行操作示范,能正确说明实验的结果。如固体和液体药品的多次取用,物质的溶解、振荡、搅拌操作的准确规范等。

D 级:技巧。学生能独立、准确、迅速地进行实验操作。在有些操作中达到定量分析的要求,能熟练填写规范的实验报告。如酒精灯、胶头滴管的使用等。

E 级:设计。学生能从综合知识和实验技能两个方面制定实验方案,选用所需要的实验仪器,连接成套非定型的实验装置,设计和正确书写实验报告。如结合实验习题设计实验步骤、实验报告等。

考察实验技能的内容,通常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单个仪器的性能及使用;二是在一定实验中进行的操作,以此再确定各项技能的学习水平,形成章节或单元的操作技能细目表(如表 3-1、表 3-2)。

表 3—1 初中化学第二单操作技能细目表

技能类别

内容细目

学习水平

A

见识

B

学会

C

技能

D

技巧

E

设计

仪器的性能及使用

  1. 水电解器

  2. 蒸发皿

  3. 启普发生器

  4. 干燥管

  5. 长颈漏斗

表 3—2 初中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细目表

技能类别

内容细目

学习水平

A

见识

B

学会

C

技能

D

技巧

E

设计

1.物质的溶解

2.振荡和搅拌

实验操作

3.蒸发

4.绘仪器装置图

5.填写实验报告

化学实验技能的形成是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因而对同一仪器、装置性能的了解或操作需设置不同的阶段目标,一般与教学同步,最终达到该技能最高的操作水平。作为一个实例,我们设计了如下片断,其中的数字代表初中化学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 年第 2 版)的章序号,“√”表示最终目标。

技能目标

实验操作

知觉

模仿

定势

熟练

创新

固体药品的取用

1 2

3 4

5 √

固体药品的称量

1

4 √

液体药品的取用

1 2

3 4

5 √

液体药品的量取

1 2

3 4

5 √

由上表可知,有关取用固体、液体药品和量取液体药品方面的三项技能, 渗透于初中化学的每个章节,在学生一开始接触的“化学实验基本操作”练习部分即要求模仿操作,以后的各个章节对应的学生实验对这三项技能又不断强化,逐步趋于熟练水平。固体药品的天平称量,实验一(属第一章)要求学生初步掌握操作要领,能按实验需要称取一定量的固体(如 5 克粗盐), 即达到定势的水平;实验六(属第四章)结合质量百分比浓度的溶液配制, 要求准确、熟练地使用托盘天平进行称量。其他技能内容的阶段目标均可按上述方式设定,以有助于技能目标的逐级落实和考查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