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残疾人

五类残疾的《残疾标准》简介如下: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以做到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听力语言残疾。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丧失或听觉障碍, 而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难以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听力语言残疾包括:(1)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既聋又哑);(2)听力丧失而能说话或构音不清(聋而不哑);(3)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失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

听力残疾分为聋和重听两类。

智力残疾。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智力残疾包括:智力活动发育期间(18 岁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精神发育不完全或智力迟缓;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老年期智力明显衰退。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残疾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1)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而截除或先天性残缺;(2)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或发育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3)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1. 中枢、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精神病残疾。是指精神病人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从而影响其社交

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精神病残疾包括:(1)脑器质性、躯体残病伴发的精神障碍;(2)中毒性精神障碍、包括药物、酒精依赖;(3)精神分裂症;(4)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分裂情感性、周围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