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丝绸在中国和世界纺织产品中的地位

中国织造丝绸,历史悠久,最初用野蚕丝,后来改用家蚕丝。使用家蚕丝的时间,有据可查的,至少有五千多年。1958 年发掘浙江湖州钱山漾新石器时代遗址(约 4700 年前)时,发现一小块绢片和一段丝带,就是证明。

中国历来都很重视丝绸的生产。在殷商的甲骨文里,已经有丝桑帛的字样,说明丝绸的织造,到殷商已经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一定的地位。周秦以后,丝织业更加发达。有些朝代还明确规定:有条件发展蚕桑的地区,各个农户都要种植若干亩桑田,缴纳丝绸,作为赋税。因而历代丝绸的产量也不断提高。各个时期的生产总数虽然已经无从稽考,但是从现在所知道的个别极不完整的统计,也能看出大概情况。据古史记载,汉武帝在山西和山东的一次巡狩中,就“用帛百余万匹”(《汉书·食货志》),宋高宗每年仅在两浙地区征收和收购的丝绸,都达一百一十七万多匹。

中国古代织造的丝绸,一直都是以精彩华美见称的。它不仅是中国各个时期主要的衣着原料之一,也是中国古代对外贸易的重点商品。在很早的时候,就不断地通过中国西北的“丝绸之路”和东南沿海港口,远销西亚和欧非两洲,极受西方国家的欢迎。古代罗马和埃及都把中国丝绸看作“光辉夺目、人巧几竭”的珍品,以能穿着这种珍品为荣。据西方历史记载:罗马恺撒大帝(前 100—前 44)曾经穿过一件中国丝袍在剧场观戏,引起全场的钦羡,被看作是绝代的豪华。许多国家的商人都经营中国的丝绸,因为远途运输,售价极昂,有时每磅丝料的价格竟高达黄金十二两。直到公元十三世纪以后,中国丝绸仍是西方市场的畅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