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股、弦和它们的和差互求
勾、股、弦和它们之间的和差共九个数,只须知道其中的二个就可以求得其他几个。
除勾、股、弦互求就是开平方之外,《九章》勾股章中有不少这方面的问题:
第一,知股弦差、勾,求股、弦(五题); 第二,知勾股差、弦,求勾、股(一题);
第三,知股弦差、勾弦差,求勾、股、弦(一题); 第四,知股弦和、勾,求股、弦(一题)。
各题都列出了一般公式,《勾股说》的许多命题也属这一类,《刘注》还给出了证明, 公式的来历和证明的方法都依据出入相补原理,有的也用比例原理作别证。
试以勾股章第十三折竹题为例。题设竹高已知,竹在某处折断,竹梢着地,着地处和竹根距离也已知。求折断处的高度,见右图。如果以竹梢着地处和竹根的距离作为勾,就是从股弦和、勾求股的问题,《九章》原文给出的公式是:
股弦差=勾 2/股弦和,
1
弦,股= 2 (股弦和士股弦差)。
《刘注》又给出了另一公式:
股弦和2 − 勾2
股= 2×股弦和 。
为了证明前一公式,可以考虑左图,其中正方形 ABCD 和 AEFG 的边各是勾股形的弦和股。依勾股定理曲尺形EBCDGF 的面积应该等于勾 2。现在把□FD 如图移到□CH,
那么依出入相补原理,□ BH 的面积是勾 2,而它的边长各是股弦和、股弦差, 就得到上面的前一公式。
另一公式的刘徽证明也相类似。试考察右图,其中右下角曲尺部分的面积依勾股定理等于勾 2,所以粗黑线围成部分的面积等于股弦和 2-勾 2。把长方形Ⅰ移到Ⅱ,依出入相补原理,
这一面积是斜线部分面积的两倍,就是 2×股
×股弦和,由此就得到另一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