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应抛弃优越感

爱面子是人类的通性,但是中国人似乎更热衷于维护面子,把维护面子视为巩固个人权威的一种手段,这种情形在企业组织结构中尤其明显、尤其严重。

企业组织结构就像是一座金字塔,老板坐在顶端,底下依次是高级主管、中级主管、基层干部,最低下一层才是一般职工。不管企业规模是大是小, 总是离不开这种结构形态。这种叠床架屋式的层级会议不但代表一种权威结构,而且也代表一种责任层次;整个企业活动的运行必须靠着各层级间的密切配合。换句话说,企业活动的进行是靠着各层级间有效地协调威权与责任。

很遗憾的是,这种金字塔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西方移植到我国以后,就完全变了样,这种逾淮为枳的责任应该归咎于我们的民族性———爱面子。我们中国人的管理哲学可以归纳为一个简单的模式:

  1. 管理者有优越感

管理部属是“作之君、作之亲、作之师”,因此必须要有“为君”、“为亲”、“为师”的权威。要巩固这种权威,必须在部属心目中建立起一种“完人”和“英雄”的印象,才能赢得部属的“崇拜”与“尊敬”,也才能“以德服人”。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管理者常常用太多的时间与精力来巩固自己的权威,唯恐自己失去部属的崇拜与尊敬。这种心态表现于外就形成一种奇特的现象———太要面子。

我们不难发现一般的管理者对部属都有一种优越感,认为自己处处都要比部属强,自己不懂的地方很少向部属求教。我们很难得听到有上司对部属说:“这一件事情我懂的比您懂的少,请您告诉我应该怎么处理?”我们更难得看到有部属在台上讲演,上司坐在台下听的情形。因为一般当上司的人都认为求教于部属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会妨碍威权的建立。

美国管理学者威廉·葛诗礼(William·A·Guthrie)先生就我国管理者的管理形态做了一个深入的研究。他在报告中也指出我国的管理者很爱面子,他说:“一位管理者所知道的若比他的部属少,或者假如他被认为是某方面的专家但却不知道那方面的一切事,他便会忧心忡忡,寝食难安。一般人都认为:部属的能力较低,居上位者能力较高,因此一个居上位者往往不能承认他对某些事不懂,而被迫得必须随便逐个做决策⋯⋯这种决策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被掩饰的武断决策而已。”

  1. 抛开愚昧的自尊

这种“耻于下问”的现象普遍存在于我国的企业组织结构中,企业管理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威,一定要让自己在部属心目中成为一个“完人”或“英雄”,越是高层的主管,这种心态越是强烈。他们不愿求教于部属,就不免会做出草率的决策,一旦错误发生,他们却又会为了顾全面子而尽量设法文过饰非,以隐瞒或欺骗的方法来掩饰自己的错误。

有些管理为了避免犯错,索性就抱着“少管少错”的心理,尽量把工作推给别人,以减少做错事丢面子的机会;一旦做错了。则又会尽量把过错的责任推诿给部属,而美其名为“授权”。

国内某一家著名的成衣厂有一批货销到美国,因为规格不合被买主退货。事情发生以后,总经理追究责任,负责外销业务的副总经理把责任推给

厂长,说他已经把规格开给厂长,“授权”厂长处理这一批定单;厂长把责任推给制造科长,说制造科长没有依照派单上的指示生产;制造科长又把责任推给品管科长,说品管科长在品质管制时没有注意买方所要求的标准。大家一层层地推诿责任,最后推出一位低层的员工来当替罪羔羊,其余层层主管则挟“授权”之名而不负任何责任。这种推诿之风也是起因于“顾全面子”。有效的领导并不一定要建立在个人的威权之上,开明的领导作风可能反

而比较容易赢得部属的爱戴、信任与合作。上司为了巩固那一层表面上的权威,往往会使得上下之间的关系更加疏远。如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而把责任推卸给部属,更会引起部属的反感,使组织气候更恶劣。要解决这个问题, 唯有管理者自己放开胸襟,不耻下问,察纳雅言。抛弃愚昧的自尊,勇于承担责任。唯有这样,企业组织结构才会充满一片朝气,上司部属才能合作无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