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部属如佣人

“李小姐。给我倒杯茶吧。” “黄科长,我的公事皮包呢?快给我找来?” “林小姐,把我的外套挂起来。” “孟小姐,抱歉,这条手帕太脏了,替我洗一洗吧!⋯⋯” 邱经理在公司的一天,都在这种吩咐、命令中揭开了序幕。

由于他平时富于人情味,又有喜欢帮助人的个性,他的部属虽然被他当做佣人般来使用,大伙还不至于讨厌他、骂他。要是换了另一种个性的上司, 部属们不群起而攻,那才是天大怪事。不少上司,由于高高在上,手中又握有“生杀大权”,因而把部属看成“家里的佣人”。

欧美诸国的上司与部属,两者的关系全然建立于工作上,彼此之间甚至可以不夹任何感情,唯工作是问,因此,双方常常都在“对等”的立场上相处。在台湾的公司,上司与部属之间,可没有划分得如此清楚,在工作上也经常夹进人情、义理。就为了这个缘故,有些上司就以“长者”自处,要部属提供“下辈”的服务,这是大错特错的观念。

上司应该把部属当作“工作上的伙伴”,给以应有的尊重,对他们的工作表现也要寄以相对的敬意。在日渐国际化的企业界,急需这种具有“包容力”、“远见”的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