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中,周恩来始终平静自若,坚持摆事实讲道理,进行疏导,耐心协调双方思路,从不伤害对方的自尊心

具体协商阶段,是解决中缅边界问题最艰难的一个阶段。

1957 年 2 月 4 日,周恩来还在锡兰访问的时候,缅甸一位负责人写给他的一封信已经寄到了北京。

这封信,实际上是这位负责人对 1956 年 10 月周恩来吴努会谈时,周恩来所提出的建议的理解,也是他对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具体设想。

这位负责人提出,希望中国政府能够接受 1948 年缅甸独立时从英国手中

继承下来的边界线。这就是在南段承认 1941 年线;在中段把勐卯三角地无条

件给缅甸;仅有的修正是在北段,把包括片马、古浪、岗房在内的 50 平方英里土地交还中国。

这个“希望”,中国人民显然是不能接受的。不久周恩来回到北京。中国国内开始对中缅边界问题进行讨论。讨论中,舆论普遍要求改变帝国主义侵略政策造成的边界现状。在这种情况下,周恩来对缅方 2 月 4 日来信没有马上给予答复。

3 月底,周恩来到昆明时,同正在那里访问的吴努会晤,对 2 月 4 日来信中的划界建议提出了中国方面的对案:

在北段,根据地形和双方行政管理的方便,并且根据过去英国在致清政府的正式文件中承认中国在小江流域的管辖范围,要求把归还中国的片马、岗房、古浪三地的面积划得比缅方所建议的要大;在中段,中国政府不准备收回励卯三角地,但要求在 1941 年线上作调整,即换回该线以西的班洪、班者等地区。

这个方案,缅甸方面也是不能接受的。吴努说:“既然双方意见有出入, 就以不发表公报为好。”

虽然,这次会谈后,双方没有发表任何公报,但是彼此认为两国在总的方面还是一致的,周恩来和吴努都希望,在两国边界问题取得最后解决的同

时,将签订一个体现友好合作和互不侵犯原则的友好条约,双方互相保证不参加针对另一方的军事集团。

6 月 7 日,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要求会见周恩来。他给周恩来带来一封

吴努的来信。在这封信中,吴努催促周恩来尽快对缅方 2 月 4 日的信做出正式答复。

周恩来对吴拉茂说:“中国政府处理中缅边界问题的方针是不会变的。” 他还说:“关于中国方面的正式复信,那需要在人大开了会批准了政府的方针后才能回,因为如果不经过人大的手续,人大代表可提出责问,政府就不主动了。根据宪法,也必须报告人人,这样的边境的大变动在新中国还是第一次。虽然我们了解这仅仅是地图上的变动,但是人民,尤其是知识分子他们不了解。在人大批准了政府的方针后,我们就可以在报上宣传,人大代表回到各省后,也可以向人民解释,配合报上的宣传。”

不久后,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批准了周恩来关于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建议。这样,周恩来立即致信吴努,郑重提出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各项具体建议。这封信实际上也是对缅方 2 月 4 日来信的正式答复。

信中重申。

一、关于尖高山以北地区:从伊索拉希山口往北直到底富山口的一段, 可以按照双方共同谈定的习惯线划界,从伊索拉希山口向南至尖高山的一段,除片马、古浪、岗房三处各寨地区应该归还中国以外,原则上同意以怒江、瑞丽江、太平江为一方和恩梅开江为另一方的分水岭划界,至于应该归还中国的片马、古浪、岗房三处各寨地区的面积,中国政府根据历史上可以依据的事实和双方行政管理的方便等因素,提出具体建议,希望缅政府能够予以同情和考虑接受。

二、关于佧佤地区和勐卯三角地区:1941 年 6 月 18 日由当时中英两国政府经过换文在佧佤地区划定的界限,是英国强加于中国而为中国人民所不满的,但是考虑到中缅两国之间现存的友好关系,中国政府除要求对这条线作某些调整以外,同意在佧佤地区基本上按照这条线定界。中国政府所要求的调整是把一直同中国关系密切的班洪部落和班老部落在 1941 年线以西的辖区划归中国。如果缅甸政府同意中国政府的调整建议,中国政府愿意把属于中国而在 1897 年永租给英国管辖的励卯三角地永久地移交给缅甸。

三、中缅边界公平合理解决后,建议两国签订一个新的边界条约,以代替一切旧的有关中缅边界的条约。

一方要求维持边界现状;一方要求改变不合理的现状;双方思想上差距一时难于接近,但是,周恩来一点不灰心,在后来的日子里,缅甸朋友多次到北京来协商,协商中有时难免出现争论,周恩来始终平静自若,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指导,摆事实、讲道理,进行疏导,耐心协调双方思路, 促使对方进一步考虑,以不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因此,边界问题虽然一时达不成一致意见,但缅甸朋友对周恩来始终充满敬意。正如一位缅甸朋友所说: “同周总理共事是最愉快的,尽管他的意见总是占了上风,但使人心悦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