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对待妻子,高标准,严要求。他斩钉截铁地说:“只要我当一天总理,邓颖超就不能到政府里任职。”这个做法,得到心心相印的邓颖超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周恩来和邓颖超在婚后半个世纪的漫长岁月中,情深意笃,患难与共,是夫妻关系的楷模。他不仅在生活上关心,体贴邓颖超,而且在政治上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邓颖超,不以亲密无间的夫妻关系代替严肃的政治关系。新中国诞生时,不少妇女界知名人士,如宋庆龄、蔡畅、何香凝、李德

全、史良都在中央人民政府担任了部长以上的重要职务,而且他们大都是由周恩来同各界人士协商后当选和被任命的。本来,以邓颖超的才能。威望和资历,完全适合在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但周恩来从大局出发,没有同意。黄埔军校第一期学生、南昌起义卫戍司令彭干臣烈士的妻子江鲜云对此很不理解,直言相问。周恩来也快语相答:

这个问题不是你第一次提出,过去已有人提过,建国初期党内外人士都这么提过, 甚至还有人劝过我,但是我不能这样做⋯⋯我是政府总理,如果邓颖超是政府的一个部长,那么我这个总理和她那个部长就分不清了;人家会把她那个部长说的话,把她做的事当成是我支持的。这样家庭关系、夫妻关系、政治关系就混到一起去了。这就不利于我们党的事业,也不利于我的工作。

紧接着,周恩来加重语气,斩钉截铁地说:“只要我当一天总理,邓颖

超就不能到政府里任职。”

周恩来这个做法,得到心心相印、同舟共济儿十年的邓颖超的充分理解和坚决支持。早在他俩新婚燕尔之时,就有一个“君子协定”:“两人可以在一个地方和一个机关工作,但不要在一个具体部门共事。”80 年代初,邓颖超仍颇感欣慰地说:“几十年来,我们都遵守了这个协议,现在看来,夫妻不在同一个部门工作是比较合适的。”

周恩来不但不同意邓颖超同他在一个具体部门工作,就是对她应该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也历来从严掌握。1955 年确定工资级别时,中共中央批准蔡畅定为 3 级、邓颖超定为 5 级,周恩来却把邓颖超压到 6 级。1974 年, 毛泽东批准邓颖超担任副委员长,但周恩来却把批示压了下来。

1982 年 4 月,邓颖超对几个晚辈说:“现在我当副委员长,又是政治局委员、纪委书记,这些工作都是党分配的。但是,如果你们的伯伯在世,他一定不会让我担任。”

这是多么伟大的人格,多么高尚的情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