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农村工业化的设计

为了有利于农村工业化的发展,毛泽东和由他主持制定的一些文件都作了明确说明和规定:

  1. 要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毛泽东说:“我国有一个特点,人口有六亿如此之多,耕地只十六亿亩如此之少,不采取一些特别办法,国家恐怕搞不好”。“中国农村有五亿多农村人口从事农业生产,每年劳动而吃不饱, 这是最不合理的现象。美国农业人口只占百分之十三,平均每人有二千斤粮食,我们还没有他们多,农村人口要减少怎么办?不要拥入城市,就在农村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将来达到一半劳动力搞工业,这样我

们的国家就象个样子了”。

  1. 社办工业生产方向。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人民公社的工业生产,必须同农业生产密切结合,首先为发展农业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服务,同时为满足社员日常生活需要服务,又要为国家的大工业和社会主义的市场服务。”

  2. 社办工业生产方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必须充分注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不要办那些本地没有原材料、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取原材料的工业,以免增加成本,浪费劳动力。在生产技术方面,应当实行手工业和机械工业相结合,土法生产和洋法生产相结合的原则”,“逐步由土到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

  3. 社办工业要发展轻重工业生产。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人民公社要“有计划地发展肥料、农药、农具和农业机械、建筑材料、农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制糖、纺织、造纸以及采矿、冶金、电力等轻重工业生产”。

  4. 公社工业发展靠自己积累加上国家的扶持。毛泽东说:“公社年年可以抽取积累,由社办企业的利润增加积累,加上国家的投资,其发展将不是很慢而是很快的”。“关于国家投资问题,我建议国家在十五年内投资几十亿到百多亿元人民币,帮助公社发展工业,帮助穷队发展生产”(14)。

  5. 下放一些国营中小企业给公社经营。毛泽东说:“地方国营的中小企业,可以下放一些给公社经营,保证上缴利润,原来这些企业的上缴利润由公社包缴。”(15)

  6. 要把农村改造得和城市差不多。毛泽东说:“工人在城市建设,农民在农村里建设,农民要和工人一面合作,一面比赛,把农村也改造得和城市差不多,这才是真正的工农联盟”。“要农村生活不低于城市,或者大体相同,或者略高于城市,各公社都要有自己的经济中心”。

  7. 希望寄托于社队企业。毛泽东说:“目前公社直接所有的东西还不多,如社办企业、社办事业,由社支配的公积金、公益金等。虽然如此,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