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邓小平创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对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的真正继承和重大突破性、创造性发展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和平与发展成为主题的国际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并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一新的理论和思想,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回答了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它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坚持、继承和发展,而是在新时代的新开拓、新突破、新创造,它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大范畴内增添了一个具有相对独立的新理论。这是中国第二次革命的理论,是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飞跃,是当代中国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