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1978 年到 1990 年,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全民所有制企业从 77.6%下降到 54.6

%,1991 年又进一步下降到 52.9%;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从 22.4%上升到35.6%;城乡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混合的所有制企业,从无到有地已分别占到 4.8%、0.6%、2.3%和 2.9%。商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也有类似变化。这种变化纠正了过去“左”的错误造成的盲目追求一大二公、越纯越好的,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所有制结构,转变为逐步适应我国多层次、不平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从而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建设取得空前未有的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和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又进一步引起各方面对所有制问题的深入探讨,见仁见智,观点纷呈。可是,邓小平坚定地多次讲过, 我们的改革,要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经济成份为补充,这对所有制问题的各种议论来讲,真是金石之言,落地有声。这作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毛泽东关于建立公有制经济的理论与实践相对照,并结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实际来看, 可以说既有拨乱反正,又有继承发展;在继承发展的基础上拨乱反正,拨乱反正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发展。所谓“拨乱”,就是纠正了毛泽东由于历史局限的一些错误提法,如毛泽东曾批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经济基础”⑧,这“唯一”两字就不大妥当,造成“三大改造”大大超越预想进程,带来大量遗留问题,不得不花很大力气予以纠正。所谓“反正”,就是回到过去正确的东西,把毛泽东曾经提出但没有办或者没有办好的事情办起来。如毛泽东过去就主张,建国后相当长时期内是允许私人经济存在的,但并没有这样办。1956 年底,毛泽东也曾有过我们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些资本主义的谈话, 意思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还可以允许资本家投资办厂。这在当时,只是

一个思想火花,并没有形成决策。而邓小平的理论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 正好同毛泽东过去的正确主张和这个思想火花相吻合,也可以说是对毛泽东过去的正确主张和这个思想火花的反正。拨乱反正不是全面否定社会主义改造,正是为了巩固和发展过去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而进行的。所谓“继承发展”,这要结合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来讲,在所有制问题上,主要有三个问题:

  1. 所有制问题是同社会主义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要继承发展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就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同时,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现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还应相应地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使它们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补充部分。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应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经济成份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换句话说,要不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是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分水岭。这里讲的公有制,是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是国有经济和城乡集体经济共同协调发展,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人为地拔苗助长。所谓“主体”,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各种经济成份中要占一定的优势:从全国来讲,不仅公有制经济的总的比重要占得大一些(各地区、各行业可以有所不同),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命脉,一些基础产业也应大部分是公有制。随着改革深入,各种股份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将大量涌现,一般来讲,越是支柱产业、基础设施,公有股所占比重将会越大。不能把股份制和公有制对立起来,好像搞了股份制就没有了公有制或者就不要公有制。强调“主体”,不是要忽视“补充”,近几年,非公有制经济虽有发展,但目前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仍然很小,还要大力鼓励它们发展,并不断完善对其管理的法规。“主体”与“补充”不能含糊,不能颠倒,那些露骨地或隐晦地主张全面私有化的论调是极其有害的,是与国际上妄想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势力相呼应的,我们任何时候都要警惕和防止,不能让它们干扰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

  2. 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几十年艰苦奋斗创立的基业,是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建立、巩固和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脊梁。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要中心环节就是要通过改革,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它们的活力,提高它们的素质,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建立起来,关键取决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能否真正转变机制,搞好搞活。道理很简单,如果国有企业都搞不好,还谈得上坚持什么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都不能转变,还谈得上建立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以,这是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所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10 多年改革实践告诉我们,完成这项前所未有的任务, 难度是相当大的,但不能认为过去在旧体制下的种种弊端是国有企业的瘤疾而丧失信心。好在我们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也初见成效。当前,尤其要在理顺产权关系上狠下功夫,逐步改变名为国有,实则多头管理与无人负责并存的状况,改变国有企业一定是国营(实际是各级政府部门经营)的状况,发展包括承包制、股

份制、租赁制等多种经营和管理的实现形式。同时,加快培育市场,理顺价格关系,深化分配制度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一系列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改革,必将大大促进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在市场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 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求国有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并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所谓“都进入市场”,不是这种所有制企业进入市场,另一种所有制企业不进入市场。不难设想,那是不可能建立起完整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规的;只有所有企业都进入市场,才能在平等竞争中, 逐渐改变长期存在的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状况,克服重复布点、盲目发展的“小而全”顽症。所谓“要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并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是因为这些年所有制结构虽有变化,不少国有企业也还困难不少,效益不高,但国有企业毕竟仍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仍是基础产品生产的主要阵地,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源泉,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和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其他所有制企业不可能取代的。

我们纪念毛泽东,缅怀他的历史功绩,要继续学习他的著作,让毛泽东思想世世代代传下去。要永远铭记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全国人民打下的社会主义江山,开创的社会主义基业,是来之不易的,要珍惜, 要继住开来,发扬光大,这就必须以实际行动不折不扣地、全面正确地贯彻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 排除干扰,克服阻力,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作者单位: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