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新中国外交工作基本原则的思考
外交工作主要是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主要对象是各国政府及其当权者。中国共产党一向关注国际形势的发展,曾同不少外国人士有过接触,积累了初步的经验。抗日战争即将结束时,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已提出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但那时在解放区没有建立中央政府, 也没有外国政府设立的外交机构,因此,还不能说已经有了完全意义上的外交工作。
随着解放战争的迅速发展,一些有外国侨民居住的城市相继解放,在将要解放的地区和城市中还会遇到更多的外国侨民以至设立在当地的外国领事馆。这是一个新问题。中国共产党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在 1948 年初发出指示:“只要他们承认遵守我民主政府及人民解放军的法令条例,即容许他们继续居留于我解放区,进行业务或其他正常活动,并受我民主政府之保护。”
■三大战役的胜利,使国内局势急转直下,新中国即将诞生。如何确定新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自然被提到现实的议事日程上来。1949 年 1 月,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的报告中说:我们不要忙于求得帝国主义国家的承认。我们是反帝。将来我们要做生意,才发生承认与否的问题。我们也不忙承认他们, 忙的是同苏联及民主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不承认外交关系,只是保护侨民■。周恩来在这次会上的发言中,也着重谈到外交问题。他说:“总的观念:百年受压迫,站起来了,民主联合。这个承认,那个承认,是旧观念。有些气概,才能摆好。”对具体政策,他说:“外交关系不承认为好。”“外贸关系一件件作,不受束缚。”“总之,有利的解决,不成熟的过一下解决。”
■会后 10 来天,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毛泽东在这个指示中加写了两段重要的话:“凡属被国民党政府所承认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使馆、公使馆、领事馆及其所属的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在人民共和国和这些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以前,我们一概不予承认,只把他们当作外国侨民待遇,但应予以切实保护。”“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项,不允许任何外国及联合国干涉中国内政。因为中国是独立国家。中国境内之事,应由中国人民及人民的政府自己解决。”■这些主张的根本点,就是中国人民一定要实现国家的完全独立。毛泽东以大无畏的气概,提出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一切旧外交关系,将这些国家的原有外交人员只当作侨民加以保护,不急于同帝国主义国家建交,要求他们在新的基础上同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也就是“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房子再请客”。这样做,可以使新中国在外交上立于主动的地位,不受任何过去屈辱的外交传统所束缚,也有利于清除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完全同意毛泽东的主张,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人民解放军横渡长江后,南京解放,美国大使司徒雷登却留着不走。这是值得注意的。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电报指示:“黄华可与司徒见面”, 应该向司徒“表示任何外国不得干涉中国内政,过去美国用帮助国民党打内战的方法,干涉中国内政,此项政策必须停止。如果美国政府愿意考虑和我方建立外交关系的话,美国政府就应当停止一切援助国民党的行动,并断绝和国民党反动残余力量的联系。”“对于(司徒的秘书)傅径波所提司徒愿意继续当大使和我们办交涉并修改商约一点,不要表示拒绝的态度”■。不久,司徒雷登报告美国国务卿:黄华在 6 月 28 日同司徒见面,“他说他接到的毛泽东和周恩来的口信说,如果我希望访问燕京大学,他们会欢迎我到北
平的。”■司徒雷登本人似乎倾向于作这样的访问,但因遭到美国国务院反对而作罢。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 28 周年的日子,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毫不含糊地宣布新中国必须“一边倒”。他所说的“一边倒”,不是指某一个具体国家,而是指“倒向社会主义一边”。新中国的发展前途是走向社会主义。当时,国际上正出现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同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阵营的尖锐对立。美国政府不但长期支持国民党政府打内战,并仍在企图威胁、孤立以至扼杀新中国。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对中国革命采取的是同情和支持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明确宣布新中国“倒向社会主义一边”是完全必要的,符合中国人民实现国家完全独立的根本利益。“一边倒”决不等同于依附某种外国势力。有着高度民族自尊自信并已站起来了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对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从来没有含糊过,更没有屈从过,这已为历史事实所充分证实了。到新中国诞生前夜,由政协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就把新中国外交
政策的基本原则以纲领的形式确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