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以新的理论形态丰富和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不仅表现在它成功地解决了新阶段提出的历史任务,而且还表现在它以新的理论形态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新的理论形态,首先

在于它第一次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党的十四大指出, 从《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一百几十年间,俄国十月革命、中国革命和其他一些国家革命的胜利,证明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夺取政权是能够成功的。至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但是总的来说还需要很好地探索。特别是东欧的剧变和苏联的解体,使得这个问题更加令人深思。

20 世纪的社会主义革命不是发生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首先在东方落后国家里取得胜利。这是一种奇特的历史现象。列宁曾经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说,世界历史演进得如此奇特,到 1918 年竟产生了社会主义的分开两半:一半是德国具备着实现社会主义的经济条件,一半是俄国具备着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条件。俄国“在政治制度方面,在工人政权的力量方面, 比不管什么英国或德国都要先进,但在组织像样的国家资本主义方面,在文明程度方面,在物质和生产上‘实施’社会主义的准备程度方面,却比西欧最落后的国家还要落后”③。20 世纪实践的社会主义未能沿着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思想轨迹发展,像俄国、中国这样落后的国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之后,马上就提出了一个马克思恩格斯未曾遇到的新问题,即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列宁首先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打破了传统的经典社会主义的观念,承认“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④。他曾经设想, “以市场、商业为基础”⑤,通过发展“共产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资本主义” 来建设社会主义。但是,列宁的探索在苏联的往后发展中被打断了,探索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就历史地落在中国共产党人的肩上了。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人探索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先驱者,但由于种种原因,他的探索未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的遗志,进行了历史性的拨乱反正,终于找到了落后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连续不断的探索,从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 到建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轮廓,到形成和发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充分表现了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敢于开辟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开拓马克思主义新境界的巨大的理论勇气。党的十二大提出 12 个理论观点,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轮廓,初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基本问题,规定了我们前进的科学轨道。党的十四大在十三大已经取得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五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的经验和苏东剧变的惨痛教训,科学地阐明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9 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次系统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比较完备的理论形态。毫无疑义,这一理论体系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到今天的

最新的理论形态,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相对独立的理论意义。

其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科学社会主义新的理论形态, 还在于它用系统的而不是零碎的新思想和新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提高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党的十四大阐发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 9 个问题的基本观点,有些是前此以往的马克思主义者已经提出的、或没有完全解决的观点。如:走自己的路;不把书本当教条; 不照搬外国的模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利用资本主义先进文明成果来建设社会主义;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速度;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执政党的党风建设;革命统一战线;人民军队是社会主义祖国的保卫者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社会主义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等等。而大部分则是从前的马克思主义者未曾遇到和未曾提出的新思想和新观点,比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的标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改革也是一场革命,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的两个主体、两种补充:坚持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三项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四有”为目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三步走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先富后富的辩证法;一个领导核心三种依靠力量: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依靠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依靠各民族人民的团结,依靠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科学构想,等等。所有这些新思想、新观点,不仅极大地充实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而且连同上面一系列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和基本观点, 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一新的理论形态。

再次,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出现,更为重要的是要有新的理论支柱, 只有这样,才能建构新的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没有自己的理论支柱?这个理论支柱又是什么呢?我以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三大台柱,三大理论基础。正是这三大理论柱石支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初始阶段(世界社会主义还处在初始阶段)的理论,提出和阐明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即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使得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其他落后国家,都不能搞纯粹的社会主义,不能搞马克思原先所设定的那种完全的属于高级形态的社会主义,从而纠正了过去那种远离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 脱离人民群众觉悟的程度和个人的物质利益的关心,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错误认识和错误做法,把社会主义再一次置于现实的科学基础之上,使科学社会主义重新焕发出现实主义的理论光芒。

社会主义改革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理论突破,是科学社会主义新的重大发展。这两大理论的确立,进一步揭示了现实的社会主义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它鲜明地表明了自己不同于

传统观念的和以往实践的社会主义模式的特点。社会主义改革理论有两个突出的理论基点:一是“两制分开”,即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社会主义的具体体制是应该也是可以适当分开的;二是“两权分离”,即公有制经济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应该也是可以适当分离的。理论上的这种剥离,不仅为社会主义改革理论奠定了深厚而坚实的基础,而且为深化改革的实践开辟了崭新的道路。根据“两制分开”的原则,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不能改变的,而社会主义体制则需要根本改变。这样,它就顺理成章地回答了为什么和在什么意义上说改革也是一场革命,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诸多问题。改革作为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原理,在这里也就豁然开朗了。根据“两权分离”的原则,国家作为全社会的代表者占有生产资料,体现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性质;国家把生产资料交由企业去组织生产和经营,实行政企分开,赋予企业以独立的自主权,并承当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这不仅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扫除了理论的和实践的障碍, 而且也是适应现代的社会化生产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义,有如《资本论》对于马克恩主义、《帝国主义论》对于列宁主义。没有以一定的经济理论为内容的社会政治理论形态,是不完全的、缺乏生命力的理论形态,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说,是不能视之为相对独立的新的理论形态的,更谈不上什么发展新阶段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不仅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终形成奠放了最后一块基石,而且给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注入了新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