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主义工业化必须 “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 按农、轻、重为序发展国民经济

毛泽东在反复论述发展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辩证关系的同时,还一再强调按农、轻、重次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并进一步将农、轻、重的关系概括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

毛泽东从中国国情出发,认为必须合理安排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关系。不能照搬照抄苏联的做法,把优先发展重工业这一战

略绝对化,从而忽视农业和轻工业。苏联在十月革命后,在当时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提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口号是正确的,是符合苏联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的,也是符合马克思关于生产资料应优先增长的观点的,在实践中也取得了显著成绩。问题在于,苏联后来把这一思想加以绝对化,片面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致使人民必需的日用消费品非常奇缺。

我们吸取了苏联的教训,在发展重工业生产的同时,注意抓了农业和轻工业,因而在相当程度上保证了发展工业所需要的粮食和原料,也在相当程度上丰富了人民的日用商品,同时物价和货币也是稳定的。“一五”期间, 我们比较重视农业的作用,也比较注重农、轻、重的协调发展。这一时期, 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农业总产值 4.5%,轻工业总产值 12.9%,重工业总产值 25.4%。这种情况说明“一五”时期重工业发展很快,是完全必要的, 农业和轻工业发展也不慢,基本上保证了人民生活消费品的需要,又为重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因此,这一时期农、轻、重比例关系是基本协调的。

毛泽东讲的按照农、轻、重的次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其含义是:国家制定计划时,必须首先安排农业的发展,在分配资金、物资和劳动力时,也应首先安排农业,再安排保证市场供应的轻工业,然后再根据农业、轻工业的情况,安排重工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同样,在安排重工业同时,又要首先安排好同农业、轻工业有关的机器、化肥、农药、建筑、材料、燃料动力、运输工具等生产资料的生产,重工业是为农业、轻工业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生产资料的,发展重工业的目的,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而井非是为发展重工业而发展重工业。

按农、轻、重次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将农业、轻工业放在重工业之前, 丝毫不意味着重工业就不优先发展。毛泽东认为重工业仍然是为主的。他指出:“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⑨这样,可以保证农业、轻工业发展的资金、物资、动力不再被挤掉。

毛泽东对农、轻、重关系所作的科学分析,不仅正确地解决了苏联所没有解决好的发展重工业与发展农业、轻工业的关系问题,而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