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农村工业化的失误与纠正

但是农村工业化,在那种不顾客观条件,不顾群众承受能力,不顾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就急于大办、急于大干快上、急于过渡下,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对农民的“共产风”,在不同所有权之间的“平调风”,放弃农业的各种大办,穷过渡,干部的不正之风,对这些问题,毛泽东除自己亲自调查外,还派许多工作组深入基层进行调查,通过调查,这些问题一经被毛泽东觉察到“认识到”便一个一个地进行纠正,如:

  1. 对社办工业大多是靠刮“共产风”、“平调风”发展起来的问题。毛泽东 1959 年 3 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说:公社在 1958 年秋季成立以后, 刮起了一阵“共产风”,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 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1959 年 7 月在庐山会议上说:“‘共产风’主要是县社两级干部,特别是公社一部分干部,刮生产队和小队的风, 这是不好的,群众不欢迎”。所以在第二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决定在全国开展算旧帐,进行退赔。他在一些省委报告中批示说:“旧账一般要算。算

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要‘善财难舍’。须知这是劫财,不是善财。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是不许可的”(17)。在‘共产风’纠正以后,又出现了一平二调三收款风,即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银行也把许多农村中贷款一律收回,“引起广大农民的很大恐慌”,“暂时脱离了群众”,又一次予以纠正。毛泽东说:“我们对于帝国主义的财产还有三种办法:征收、购买、挤垮,怎么能剥削劳动人民的财产呢?”又说:“我们是马列主义者,不能剥夺劳动者,我们只能剥夺剥削者,这是马列主义者的基本原则。”

  1. 对社办企业发展过快、过猛问题。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讲话中说:“公社和县兴办工业是必要的,但是不可一下子办得太多”。1961 年毛泽东在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上说:“搞了几个大办,大办水利,大办工业,大办社有经济,大办土铁路,取得很大成绩,不容抹杀,但怎样能那么大办?”

  2. 对靠大搞群众运动的许多大办发展社办企业,大量占用农业劳力, 影响农业生产问题。毛泽东 1959 年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说:“目前农村劳动力的分配也有很不合理的地方。这就是用于农业的劳动力一般太少,而用于工业、服务业和行政的人员一般太多。这后面三种人员必须加以缩小”。为了大办农业、大办粮食,中央和国务院连续发了经毛泽东审定的一系列文件, 规定农村劳动力公社、生产大队占有不得超过 5%,95%归生产小队,在总劳力中,用于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劳动力农忙季节必须达到 80%,社办工业、短途运输、牧、副、渔、生活福利、文化教育和各项事业所占劳力不得超过20%,并提出今后社队企业实行农闲多办,农忙少办,大忙停办,农忙务农、农闲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