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温毛泽东关于建立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一些论述

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程度日益加深,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同时,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也逐步加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唯一的出路就是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所以,《共产党宣言》以一句话概括了共产党人的理论:“消灭私有制”,消灭私有制,就是要建立和发展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是共产党人从入党第一天起就为之奋斗终身的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点,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经济特征。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比私有制经济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并且随着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和管理的日臻完善而充分发挥:

——只有以公有制为基础,才能使劳动者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中解放出来,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和国家的主人。

——只有以公有制为基础,才能实现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才能消灭剥削制度,实现按劳分配,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只有以公有制为基础,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固有的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国家才有统一的社会利益和雄厚的物质力量,合理安排各方面的比例关系和资源配置,适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好重点建设,协调多元化的利益要求,及时调整供需关系和经济结构,确保经济和社会协调、稳定和较快地发展。

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结合我国实际,对建立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有很多论述:

  1. 毛泽东以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和社会主义在中国必然胜利的大无畏气魄,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就成竹在胸地孕育着全国解放后如何实现消灭私有制、发展公有制、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经济成分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远见卓识,为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和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指出光明的未来。1940 年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指出:“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所有”、“在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不禁止‘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还提出:“这个共和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

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孙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①。在抗日战争时期的解放区,由于日本侵略军的野蛮进攻和国民党的包围封锁,为了克服财政和经济的困难,毛泽东就指出:“如果不发展人民经济和公营经济,我们就只有束手待毙”,“五年以来,⋯⋯我们渡过了困难,这不但是由于边区人民给了我们粮食吃,尤其是由于我们下决心自己动手,建立起了自己的公营经济”②。毛泽东 1945 年在《论联合政府》中又进一步指出:“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经营三者组成的。而这个国家经营的所谓国家,一定是不要‘少数人所得而私’的国家, 一定要是在无产阶级下面‘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新民主主义国家”③。现在,人们读到这些论述时,可能感觉不了什么,但在当时,却颤动着人们的心弦,因为这些论述意味着上海的外滩和南京路、福州路一带的一些至今犹在的广厦洋楼,也就是殖民主义者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那些吮吸中国人民血汗、掠夺中国宝贵资源的场所,以及类似的分布全国各地的、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工商金融企业,将为人民所拥有,由国家经营;农民也将得到梦寐以求的自己耕种的土地。这对长期处于被压迫、被剥削地位的中国人民来说, 无异于阳光雨露,洒满人间,在黑暗中看到了光明的前途,欢欣鼓舞地唱出了“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幸福,他为人民求解放”的心声,迸发出巨大的跟着共产党闹革命的激情。

  1. 毛泽东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从中国这个半封建半殖民地、贫穷落后的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改造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和新中国所有制结构的宏伟设想,这主要体现在全国解放前夕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

——把旧中国的资本主义明确划分为两部分,提出了不同的策略:“中国的现代化工业,⋯⋯最大的和最主要的资本是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手里,没收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就使人民共和国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还预见到,“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我们要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是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在各种程度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的,特别是私人企业中的大企业主,即大资本家。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

——提出了农业和手工业必须向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 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

权”。

——还对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形态作了描绘:“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 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④。

毛泽东的这些论述,哪里是一般理性论文,简直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谋略和决策。他对中国资本主义的区分和提出的不同政策,对私人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必然出现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对如何引导个体农业手工业走上集体化道路,对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形态的阐述等,都是创造性地从实际出发作出的正确判断,而不是照抄别国的经验,以致成为强大的思想武器和行动纲领,指引我国建国后顺利地迈开了改造私有制经济、建立公有制经济的步伐,并在实践中得到充分检验。我们今天重温这些论述, 仍然感到精连广博,字字珠现,闪烁着耀眼的光辉。

  1. 毛泽东的英明,过去有长征途中的扭转乾坤,绕过暗礁,领导全党全国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建国后也依据形势的发展作出新的判断,高屋建领地指点迷津。50 年代初期,出现了“确立”或“巩固”“新民主主义新秩序的论调,提出“先搞 10 年、15 年或更多一点时间的新民主主义,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认识和提法。当时笔者在基层,同许多同志一样,认为这种论调和提法是无须置疑的,因为毛泽东本人的一些论述,也一直讲建立的是新民主主义国家。但是,这种论调和提法由于没有指明当时的前进方向, 容易自觉不自觉地把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分割开来。任何事物随时都在发展变化,不是朝这个方向发展,就是向那个方向发展。当时的形势是,面临全国财经的统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结束。如果不及时指明前进的方向,从“五反”中反映出的问题看,私人资本主义必然会加剧同国营经济的矛盾,资产阶级必然加剧同工人阶级的矛盾;欢天喜地分田分地的农民在得到土地后,是重新走向两极分化或者在互助组织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走集体化道路,也是一个刻不容缓的大问题。对此,毛泽东 1953 年明确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开始。经他这一指点,全党都受到很大启发,思想豁然开朗。因为谁都知道,中国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的实践证明,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不能也不可能走别的道路,这是历史的选择,是从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确定了的,在党领导的整个民主革命进程中也一直坚持,从未动摇过。那么,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向社会主义过渡,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经过这样的反思和酝酿,无不对毛泽东的提法心悦诚服。这就有了由毛泽东提出和党中央讨论确定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⑤。这条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以后我们通常说的“一化三改”)是否正确,后来的实践作了肯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