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地看待毛泽东建立公有制经济的功绩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建立公有制经济的实践, 主要集中在“一化三改”这个期间。

一方面,推进了社会主义工业化。依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加上友好国家的支援,编制和实行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指导方针, 提出了国民经济要实事求是按比例协调发展,进行全面综合平衡。执行“一五”计划中,在原来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来的国营企业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156 项工程”为中心,陆续建成一大批国家工业化所必须而过去又非常薄弱的、以基础产业为主的国营企业,使国营工业在全国工业中的比重从 1952 年的 41.5%提高到 1957 年的 53.8%。由于国营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在生产关系剧烈变革中,我国工业发展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5 年内,从全国社会总产值结构看,在工农业部有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工业所占比重上升到 43.8%,农业下降为 33.4%,说明已开始改变我国经济以农业为主的情况。从工业总产值内部结构看,在轻重工业都有增长的情况下,重工业的比重上升到 45%,轻工业下降到 55%,说明初步改变了我国工业以轻工业为主的状况。尤其是基础产业的产品产量从少到多,有些甚至是从无到有地大幅度增长。如钢,从全国解放时年产 15.8 万吨猛增到 1957 的 535 万吨,原煤、发电量、原油、

水泥、化肥、农药、机床、农业机械等比 1952 年都成倍、几倍地增长;旧中国不能生产的汽车、飞机等,实现了零点突破,生产出了自己的产品。在“一五”计划顺利完成和一批以基础产业为主的国营企业建成投产的情况下,我国工业化进程面临两个前途:一是继续沿袭苏联模式,照葫芦画瓢,这似乎天经地义;一是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道路,但底子薄,又缺乏经验,步履维艰。在当时还存在“社会主义阵营”,我们国家又举过手承认苏联是这个“阵营”的头头。如果不跟着它走,几乎近于大逆不道。但毛泽东独具慧眼,看出苏联那一套模式的严重缺陷,坚定而勇敢地选择了后者。我们说,遵义会议是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创造性地摆脱共产国际羁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走向胜利的转折点,那么,毛泽东高瞻远瞩,在初步总结我国“一五”期间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创造性地率先提出了受到全党全国人民高度称赞和热烈拥护的有关政治生活和发展经济的一系列重大原则,这也可以说是我国工业化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其意义非常深远。例如,从优先发展重工业转变为要保持重轻农的合理比例,为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从只有中央一个积极性转变为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不仅使国家进一步集中力量搞好重点建设,各地方也因地制宜地相继建起了一大批不同规模的地方国营企业,发展了集体经济,可以说像 5 月的鲜花,在祖国一穷二白的原野上竞相开放。《论十大关系》的发表,引导全国进入独立自主地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难时期,这个时期的工业化进程,有起伏,有波折,发展与调整交替进行,终于建立起我国社会主义的门类比较齐全的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下一步更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不仅如此,更大的意义还由于我们的国家没有跟着苏联亦步亦趋,也就没有在经济上沦为它的附庸,以致在苏联崩溃时我自岿然不动,坚定地继续高举社会主义的旗帜,昂首阔步前进,这不能说与毛泽东当时的决断不无关系。

另一方面,开辟了一条适合我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首先,为

了引导农民走农业集体化的社会主义道路,在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下,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式。到 1956 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 93.3%, 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民占全部农户总数 87.8%,从而实现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其次,对手工业,也采取了类似农业的形式,根据积极引导、稳定发展的方针,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到 1956 年低,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达到全体手工业人员的 91.7%,实现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坚持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最后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而没有实践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到 1956 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 99%,私营商业户数的 82。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把原来落后、混乱、畸形发展、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引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经过三大改造,1956 年同 1952 年相比,国营经济的比重由 19.1%上升到 32.2%,合作社经济由 1.5%上升到 53.4%,公私合营经济由 0.7%上升到 7.3%,个体经济由 71.8%下降到 7.1%,资本主义经济由 6.9%下降到接近于零。前三种经济已达 92.9%。在工业总产值中,社会主义工业由 56%上升到 67.5%,国家资本主义工业由 26.9%上升到 32.5%,资本主义工业由17.1%下降到接近于零。在商品零售额中,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由 42.6

%上升到 68.3%,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和原来小私商组织的合作化商业由 0.2

%上升到 27。5%,私营商业由 57.2%下降到 4.2%。这些数字说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起来。

总之,“一化三改”建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在工业建设中取得了重大成就,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剥削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再存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占世界人口近四分之一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中建立社会主义的艰难任务”、“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这个结论是完全正确的,这个结论也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

“三改”中有没有缺点和偏差?有。“在一九五五年春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遗留了一些问题”⑥。这四“过”的缺点,不能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没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因为对于一部分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出现这些缺点和偏差,毋庸讳言, 是党中央的失误,主要是毛泽东的失误,但不是方向性、路线性的失误,而是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进行前人没有进行过的开创性事业,社会变革又极其广泛深刻,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来讲,不

可能完满无缺。何况在马恩著作里,对于公有制应是什么形式和内涵以及应该如何发展变化,并没有讲得一清二楚。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的伟大理想结合中国情况付诸实践,这本身就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创举,哪能在实际行动中不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呢!尽管举世公认毛泽东有非凡的雄才大略和过人的远见卓识,毕竟有其历史局限性,有其不足和失察的一面。就毛泽东一生来看,虽然晚年犯了更大错误,但他的历史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不愧为中国历史上流芳千古的伟大英雄人物中的佼佼者。历史的发展是“长江后浪推前浪”,认识事物往往“雏凤清于老凤声”,但我们不能因此而骄傲。对一定时期的历史事件,不能用今人的眼光求全责备;对历史前贤,也不要在不了解历史背景的情况下随意指点、贬毁。那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正确的态度是邓小平为我们树立的光辉的榜样,他说:“三中全会后,我们就是恢复毛泽东同志那些正确的东西嘛,就是准确地、完整地学习和运用毛泽东思想嘛。基本点还是那些。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 而且还要继续发展”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