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骨 折

没有伤口的骨折,叫闭台性骨折;皮肤上有伤口,肌肉也断了,甚至断裂的骨头从伤口中露出来,叫开放性骨折。骨折后最常见的症状是剧烈的疼痛和肿胀,按上去更痛,肢体不能照常动作。骨折处可能有畸形,或者有不该有的动作。疼痛剧烈或出血过多,还可引起休克。骨折发生后,应区分轻重缓急,作好正确的处理。若有休克,立刻让伤员平卧.并服止痛、镇静药物。开放性骨折应立刻止住出血。小出血只要用干净布类扎住伤口即可,大量出血,必须在上臂或大腿上方用带子扎紧,每 20 分钟再放松 1—2 分钟,直至血止。其他部位则可用手转压住血管的上部(近心脏端),阻断血的来源。

为了避免骨折端刺伤周围神经、血管和内脏,应对骨折加以临时包扎和固定。可用木板、竹条等代替夹板,用绷带或布条把伤肢绑上。在木板和肢体间垫上一些松软的东西,如毛巾、棉花等。如果实在找不到材料代替夹板, 则可把伤肢绑在身上(上肢骨折),或者把两条腿绑在一起(下肢骨折), 也能起到固定作用。经临时包扎后,应立即设法转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