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旅行社的职能

国际上通常把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交通作为发展旅游业的三大支柱,我国的旅行社还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窗口,因此有计划、有控制地发展旅行社,对于保证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旅行社应把“游客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作为自己的经常宗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游客提供“礼貌、热情、周到、安全的服务。旅行社应具有以下职能:

(一)生产职能,旅行社按旅游业务要求对部分产品进行设计、组合、制订出整体的旅游计划、落实路线、交通工具、食宿、游览节目等一系列服务。对旅游者来说,只有旅馆而没有车辆,有了车辆而没有线路安排,有了路线而没有导游服务,都不能实现较理想的旅游。在整个行、住、食、游、购、娱的过程中,旅行社把那些单独分散的劳务和商品综合、加工,才能使之变成为旅游者所需的产品。即产生交换价值和商品价值。可见,旅行社确实具有生产职能。

(二)提供信息的职能?旅行社通过销售和服务,对旅游者的爱好、要求和意见等有了全面的了解;还对旅游胜地的设施、服务质量、土特产品、餐厅质量等也有了全面的了解,这些信息可以提供给其他旅游业同行,促进互相组合;也可以提供给旅游者使他们作出更好的选择。

(三)组织协调的职能。旅行社将旅游产品,如旅游票出售给旅游者后, 决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相反,是意味着许多组织协调工作的开始,。旅游全过程的交通、食宿、游览、娱乐、购物,都要旅行社仔细地周密地组织协调,才能保证旅游者顺利地、安全地、舒适地享受外出游览的乐趣。

(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职能。旅游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发展旅游业能带动各行各业的发展。旅行社所组织的旅游活动,必然带动包括交通,民航、饭店、餐饮、商业、娱乐、保险、教育等一系列有关行业的发展; 并对社会工、贸、农、科、教、文各界乃至全国各地联系交往,可以发挥职员的先导作用,服务作用,桥梁作用。如上海近几年来各旅行社所组织的旅游活动明显地促进了江、浙、皖等区域的交通、餐饮、商业、娱乐等各行各业,使之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