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禄倍尔的教育思想

福禄倍尔(1782—1852 年),出身于德国图林根一个乡村牧师家庭。他出生后 9 个月母亲去世,幼年时受到继母虐待。他 10 岁时被舅父送到学校去接受正规教育,15 岁中学毕业,以后又学习两年林务。1799 年到耶拿大学就读,听过费希特讲课。1805 年他开始从事教育工作,当过家庭教师,两次拜访裴斯泰洛齐,认真研究裴氏教育思想。以后他又到哥廷根大学和柏林大学继续深造。1816 年,他以自己亲属的子女为教育对象,创办了一所实验性学校,开始实施自己的教育理想。1834—1836 年间,他在瑞士担任柏格多夫孤儿院院长,开始意识到改革儿童早年教育的必要性。1837 年,他完全转向学前儿童教育,在德国的勃兰根堡设一所学校,专收 3—7 岁儿童,1840 年命名为“幼儿园”。福禄倍尔是以发

起幼儿园运动而闻名于世的。他以大半生的时间专心于幼儿教育事业, 对德国、对世界都有巨大影响。而德国政府在 1851 年竟以宣扬无神论和社会主义的莫须有罪名,下令关闭福禄倍尔的幼儿园,福禄倍尔则多方呼吁,德国民主主义教育家第斯多惠也为之抗议和声援,均无济于事。次年,福禄倍尔满怀愤懑溘然长逝。世人尊他为“幼儿教育之父”,在他的墓碑上刻有他的名言:“来吧,为我们的儿童生活吧!”

福禄倍尔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他深受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谢林、费希特和黑格尔等人的影响,认为宇宙精神(即神) 是万物存在的本源,神主宰一切。从这一观点出发,他确定了三个教育法则:统一的法则、发展的法则和教育适应自然的法则。

福禄倍尔在《人的教育》中认为,自然界和人是统一的,即统一于神。儿童和成人一样都是神的精神的体现者。由此推出教育的目的“是引导人增长自觉,达到纯洁无瑕,能有意识地和自由地表达神的统一的内在法则,并采用适当的教育方法和工具,使其成为一个有理想、有智慧的人”①。福禄倍尔认为,统一的法则是全部生活和教育的出发点。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是不断发展的。发展的法则是存在的基本规律。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就是帮助儿童实现他自己的发展。教育工作者应该创造条件,使儿童能把自己内部所蕴藏着的神的来源表现出来,发展起来。福禄倍尔接受了裴斯泰洛齐关于教育适应自然原则的解释。他把这一原则理解为教育适应潜藏在人身中的力量和能力的自我发展,而这种力量和才能的发展是“神的本能”的自我发展。

福禄倍尔的上述理论观点带有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理论倾向是错误的,但发展儿童的力量和能力这一具体内容是正确的。他强调教育要追随儿童的本能,重视发展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动性,也是有积极意义的。福禄倍尔提出了关于幼儿园教育的思想。福禄倍尔指出幼儿园的任务是:通过活动和游戏的方式,培养学前儿童,发展他们的体格, 锻炼他们的外部感官,使他们认识人和自然,使儿童在游戏、娱乐和天真活泼的活动中,去做好升入小学的准备。他认为幼儿教育方法的基本原理是自我活动。自我活动是一切生命的最基本特性。福禄倍尔提出了几种具体的教育方法,如实物教学原则、顺应自然的原则和游戏教学原则等。关于幼儿园的训练方式,他提出唱歌、动作、姿式及建造等几个方面,激发幼儿的想象和思考,训练手脑并用的能力。他提出了以活动和游戏为主要内容的课程体系,具体内容包括:游戏与歌谣;使用恩物

(福禄倍尔对其创制的幼儿园玩具的称谓)的游戏活动;应用恩物原则所进行的手工活动;在游戏室内或户外的运动游戏;园艺与饲养;通过散步观察自然界的活动等。福禄倍尔认为,幼儿时期儿童认识的任务主要是对事物外部特征的观察。

福禄倍尔承袭了卢梭和裴斯泰洛齐的教育思想,并在他自己实践和实验的基础上创立了幼儿园及其教育体系,开创了幼儿教育师资培训班。他的幼儿园模式及教育理论在 19 世纪下半叶风靡欧美各国,对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教育理论对一般学校教育也有普遍意义。他的教育思想展现着时代精神,也刻有德国特殊历史环境的

① 转引自滕大春主编的《外国教育通史》第 3 卷,山东教育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297 页。

烙印和局限性,例如神秘主义和形式主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