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制度及法规

19 世纪是近代国家体育制度及法规草创时期,丹麦走在世界前列。

丹麦政府于 1804 年创建了“军事体操学院”,开始有组织地训练陆、海军人员。第二年,又指令在中学教育中开设体操课。1814 年颁布训令, 把体操课列为普通教育的内容,明确规定了小学体育教师的录用和运动场地设备的要求。 1820 年丹麦政府设置体操督学,作为管理全国体育的官员。

在瑞典,1814 年以后全国逐步建立了以“皇家中央体操学院”为中心的培养体育师资的机构。 1820 年颁布在男子中学实施体育的法令。

随后,所有公立学校都开始施行体育,在许多城市设置了体育督学。 在德国,普鲁士政府于 1842 年下令规定:身体操练是男子教育的组

成部分。两年后,体操列入文科中学、市立高等学校和师范学校男生的选修科目。 1860 年,普鲁士当局规定所有小学男生一律开设选修的体操课,两年后体操课被列为必修科目。1865 年,所有的新式中学都被要求开设体操课。到 1890 年,几乎所有的高等学校都把体育列为必修课。

1894 年规定女子学校必修体育。德国培养体育师资的机构主要是普鲁士

中央体操学校,一些大学也开设了体操师资训练班。 1889 年,许多地方举行了体育师资资格考试。

法国在 1837 年已设全国体育监督。普法战争的失败刺激法国政府开始重视学校体育。1872 年、1880 年和 1887 年,政府先后以法律形式规定体操为学校正式课程,首先在男学生中开设体育,随后扩展到女学生。私立学校和教堂附设学校也逐步施行体育课程。

俄国最初的体操课程只在部分军队中施行,时间是 1838 年。从 1863

年起,军队开设培训体操和剑术指导者的短训班。到 70 年代前后,政府

开始注意学校体育工作。 1870 年在师范专科学校的课程大纲中列入体操课程; 1872 年在职业学校教学计划中列入体操;1889 年政府公布了“男子学校体操教学指示和大纲”。

日本于明治维新后的 1872 年把体操列入学校教学内容。英国于 1885

年才规定小学必修体育科目。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于 1866 年制定的学校法明文规定对学生实施“正规体育训练”;1892 年俄亥俄州通过一项法律,要求对市立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和在财政上由州政府补助的学校实施体育训练。日本、英国和美国由政府对体育实施管理都开展得比较晚, 到 20 世纪初才逐渐把体育列为正式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