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教育

英国的师范教育发展较晚,直到 19 世纪中叶才初具规模。这与英国初等教育发展较迟有关。

19 世纪初产生的倍尔——兰喀斯特制带有培训小学教师的因素,被认为是英国师范教育的雏型。1806 年,“兰喀斯特协会”曾提供“培养青少年基金”,训练了近 400 名 16—18 岁的青年,派他们到西印度群岛和非洲等殖民地学校去充任教师。

1839 年,枢密院教育委员会首任主席凯—沙图华兹派人到欧洲其他国家参观师范教育,裴斯泰洛齐创办师范教育的经验倍受重视。1840 年他以个人名义创办巴特西师范学校,1844 年该校交由国会管辖。

1840 年,枢密院教育委员会发布文件,规定从国库的教育补助金中

支付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的薪金。到 1851 年,英国已培养出第一批由师范学校毕业的新教师。

“见习生制度”也是培训师资的一种方法,它类似“导生制”。方法是从初等学校中选 13 岁左右的少年作见习生,以校长带徒弟的方式加以培养,充任校长助手,跟随校长见习学校事务和教学。放学后,校长还要为其讲授一个半小时的各科讲义。5 年期满后可作为助理教员,也可考入师范学校继续学习。1857 年以后,这种个别培训见习生的制度发展为集体培训制度。到 1866 年,这种集训已在全国各地举办。

继巴特西师范学校之后,英国还举办了专门培训师资的训练学院, 学习 2 年,另有 1 年的教育实习。1879 年以后,一些大学也承担了培训师资的任务,英国师范教育得到了很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