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大学堂的建立与近代中国大学的诞生

京师大学堂的创建是“百日维新”期间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京师大学堂是现在北京大学的前身,是清朝末年最为著名的新式大学。关于京师大学堂的设置,早在“百日维新”之前就有创议。最早提出兴办京师大学堂的文献见于 1896 年李端棻的《请推广学校折》。1898 年“百日维新”期间,由梁启超参考日本和西方学制,起草了《京师大学堂章程》,稍后总理衙门接到光绪帝的“上谕”,准设京师大学堂,并派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孙家鼐为管学大臣,管理大学事务。

京师大学堂的创建标志着我国近代教育行政组织的萌芽和有别于封建旧教育体制下学校管理模式的出现。根据当时大臣的奏议和《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规定,京师大学堂的地位“为各省之表率”,“各省学堂皆当归大学堂统辖”。管学大臣的职责非以管理大学堂事务为限,实际上是全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长官。以后改管学大臣为学务大臣,另设大学堂总监督。学务大臣统辖京外各学,总监督专管大学堂事务。后来,张之洞、张百熙等又奏请设立学部,京师大学堂又隶属于学部名下。到民国初年,京师大学堂改名为北京大学。

近代中国大学的诞生,始于 1895 年盛宣怀报经清政府批准后在天津办的天津中西学学堂。盛宣怀在奏章中说:“此外国所谓大学也”。这所学堂于 1903 年改为北洋大学堂,即现在天津大学的前身。

戊戌政变后,清政府迫于形势不得不进行教育改革,并逐渐形成了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制度。其标志是 1903 年(光绪二十九年)正式颁布了张之洞、张百熙和荣庆共同拟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这个章程把高等教育分为三级,即高等学堂、大学堂和通儒院。这是我国近代最早由中央政府确定的高等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