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穿知识的形成过程
数学知识是一个系统化的逻辑体系,而概念是构成抽象逻辑思维的“细胞”,是进行抽象逻辑思维所必备的第一要素。因此,只有重视数学概念和原理的教学,才能确保有效地思维训练。
纵观初中数学课本中的数学概念,它们的定义大多采用“展示实例——
—抽取本质属性——推广到一切同类事物”的方式给出。教学中应充分展现这类定义的概括过程,要精心选编展现这类定义的教学材料,确保范例的完整性,以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对感知的材料进行准确的加工和提炼,对本质属性进行恰当的综合,因而形成概念,例如,在概括“垂线”概念时,不仅要出示标准图形(图 1),同时应出示变式图形(图 2、图 3),这样,图形的本质特征就得到突出,为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顺利地概括定义奠定了基础。
除了正面的引导以外,还可以采取反面的引导方法,“迫使”学生修正错误的认识,概括出正确的定义。例如,概括“二元一次方程”的定义时, 先列举正面的实例,要求学生抽象出它们的本质特征,有的“提炼”出:“含有两个未知数且未知数的次数为 1 的整式方程叫做二元一次方程。”在此基
础上再出示反例: 1 + 1 = 1,xy+y = 2x,进而引导学生对二元一次方程的本x y
质属性重新思考,修正错误认识,最后作出正确的概括。
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学习内容的深入以及学生概括经验的不断丰富, 在教学中,引导学生主动、独立地进行包括自己展示实例在内的概括。例如在概括同底数幂的乘法性质时,我首先列举 23×25 的实例,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运用已有的概括经验,启发学生列举具有相应特征的其它实例,学生不
1 4 1
7 3 8 3 5 m n
仅举出了形如( ) ×( ) ,a
-
a ,( − 3) ×( − 3) ,5
-
5 ,
2 2
等实例,有的还例举出(ab3)×(ab)5(a + b)8×(a + b)7 等实例,最最终确保了性质的顺利概括。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自学能力,而且在研究实例的过程中,有效地进行了技能训练,促进学生加深对性质的理解和记忆。重视知识形成过程的概括,还应体现在知识的产生之后。此时可引导学
生将已获得知识纳入已有的知识结构。比如学过同底数幂的运算性质之后, 可引导学生将其运算性质纲目性地整理成如下的结构:
实践证明,这样的整理,不仅使学生清楚地认识到各个知识在知识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加深知识横纵两个方面的联系, 同时有利于所学的知识和经验得到广泛地迁移,并随着以上认识的提高,理解的加深,联系的加深,迁移的广泛,最终导致概括能力的提高。
还需指出的是,培养学生的抽象概括能力要重视数学语言的表达训练, 做到语言严谨、精练、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