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视化学理论的指导

事实性知识按其在教材中的位置和思维方式不同,分为“理论前”知识和“理论后”知识,也称“律前”知识和“律后”知识。前者位于高一化学第五章“物质结构元素周期律”之前,后者位于“物质结构元素周期律”之后。在“律后”知识的教学中,运用已学的化学理论演绎推理,引导学生概括出某族元素的通性和性质递变规律,根据某物质的结构特征预测其性质, 往往能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例如,在白磷分子的四面体结构中价键的“张力”很大,容易断裂而表现出强的化学活泼性,以此即可说明白磷自燃等化学现象。又如,铁的价电子结构为 3d64s2,在化学反应中易失去 2 个或 3 个电子呈现+2、+3 价,当遇强氧化剂(如 Cl2、过量 HNO3 等)时呈现+3 价, 遇弱氧化剂(如 I2、HCl 等)时呈现+2 价,以此可以解释有关铁元素价态变化的一系列反应。

二、重视化学理论的指导 - 图1除了运用理论预测或解释后续学习中的化学现象外,应当注重强化新学的理论对过去的事实性知识的阐释,即“滞后”的指导,从而既巩固以往的知识,又能加深对理论的理解,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例如,在初中阶段, 学生从演示实验和大量事例中了解到 CaCO3 的生成和转化的反应知识:在澄清的石灰水中通入 CO2,先生成白色沉淀 CaCO3,继续通入至过量,沉淀溶解生成无色的(Ca(HCO3)2 溶液,加热溶液或遇压强突然变小时,又析出 CaCO3沉淀。到高中阶段,运用化学平衡移动原理能对上述知识作出一个圆满的解释。又如,从温度和浓度影响化学平衡 2SO2 +O2 2SO3+热的角度综合分析,即可说明本书第四章中曾提到的化学事实:硫在纯氧中燃烧生成的 SO3 含量小于在空气中燃烧得到的结果。

总之,中学化学中涉及到的物质结构理论、化学平衡理论、电解质溶液理论、氧化还原反应规律等理论性知识,对无机物、有机物的化学性质、存在状态、制理原理等事实性知识的教学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克服机械论证这类知识的弊端,培养学生的“化学思维”能力。

① 刘知新、王祖浩著,化学教学系统论,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 年版,第 130~13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