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医学科研设计的基本原则一、对照的原则

对照(control)的意义首先在于通过对照鉴别处理因素与非处理因素的

差异。处理因素的效应大小,重要的不是本身,而是通过对比所得到的结论, 才是有意义的。临床上有许多疾病,如感冒、气管炎、早期高血压等疾病不经药物治疗,有的也可以自愈。影响疾病的因素是复杂的,除治疗因素外, 气候、营养、休息、精神状态等也对疾病发生影响。因此,要做到正确的鉴别,就必须设立对照组。

对照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对照,消除和减少实验误差。在医学研究中,不仅自然环境和实验条件对实验有很大影响,而且生物的变异使实验更加复杂而难以控制。解决这个困难的最好办法还是对照。对照是使实验组与对照组的非处理因素处于相等状态,其结果是实验误差得到相应的抵消或减少。

对照的形式有多种,可根据研究目的和内容加以选择,常用的有下列几种:

(一)空白对照

对照组不加任何处理因素。例如,观察某种新疫苗预防某种传染病的效果,实验组的一批儿童接种这种疫苗,对照组一批儿童不接种这种疫苗,也不接种任何免疫制品,实验因素完全是空白的。最后对比两组血清学和流行病学所观察指标的效果。

(二)实验对照

对照组不施加处理因素,但施加某种实验因素。例如,观察某种中草药预防学生流感的效果,实验组服用这种中草药,并且每天进行教室的消毒、换气。对照组虽然不服用这种中草药但也应和实验组一样进行教室的消毒、换气,以抵消教室消毒、换气这个实验因素,取得两者的均衡。这样的对照就称实验对照。

(三)标准对照

不设立专门的对照组,而是用现有标准值或正常值作对照。实验研究一般不用标准对照,因为实验条件不一致,常常影响对比效果。在临床研究中常以某疗法为标准对照组,这种对照应注意标准对照组必须是代表当时水平的疗法,切不可用降低标准对照组的办法使实验效应提高。

(四)自身对照

对照与实验在同一受试者身上进行。例如,用药前后的对比,先用 A 药后用 B 药的对比,都是属于自身对照。

(五)相互对照

不设立对照组,而是几个实验组互相对照。例如,几种药物治疗同一疾病,对比这几种药物的效果,这就是相互对照。

(六)历史对照

以本人过去的研究或他人研究结果与本次研究结果作对照。除了非处理因素影响较小的少数疾病外,一般不宜使用这种对照。用时要特别注意资料的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