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率的标准化

在医学科学研究和疾病防治工作中,比较两个或多个发病率、患病率、死亡率、治愈率等的目的,是希望找出影响这些率大小的因素。而有些影响因素是客观的、为人众知的。如年龄影响死亡率,年龄越大越容易死亡;工龄影响职业病发病率,接触有害因素的工龄越长越容易得职业病;病情影响治愈率,病情越严重越难于治愈。因此在比较这些率时,若能使其客观的已知的影响因素,如性别、年龄、工龄、病情等齐同后再对比,就便于进一步分析和探索这些率的主观的或未知的影响因素。

要使率的某个影响因素(如年龄)齐同,即要使按该影响因素分布的人口构成(如年龄别人口构成)齐同。为此采取某个标准组作为该影响因素的标准人口构成(如年龄别标准人口构成),把原率资料按影响因素的标准人口构成调整后算得的率,称为标准化率(standardized rate),亦称调整率

(adjusted rate)。

现在介绍计算标准化率的直接法。原总率用 p 表示。某影响因素(如年

龄)分成 k 个小组(如年龄组),原各小组率设为 p1,p2,⋯,pk。所采取标准组的人口数(标准人口数)为:总人数 N,各小组人数 N1,N2,⋯,Nk

(N1+N2+⋯+Nk=N)。标准化率的计算公式为

p' = (N1p1 + N2 p 2 +Λ +N k pk ) / N = (∑Ni p i ) / N (8·4)

Ni/N 为标准组的人口构成比(标准人口构成比),用 Ci 表示。当不知道标准人口数,而只知道标准人口构成比时,标准化率用下式计算

p = C1p1 + C2 P2 + Ck pk = ∑Ci pi (8·5)

(8·4)式中的 Nipi 为按原各小组率和标准组各小组人口数算得的各小组发生数,称为各小组预期发生数(如预期死亡人数)。(8·5)式中的 Cipi 即Nipi/N,为按原各小组率和标准组各小组人口数算得的各小组发生数和总标准人口数之比,称为各小组分配率(如分配死亡率)。

率的标准化是使率的某个(可推广到两个或多个)影响因素齐同,因此

标准组的人口构成应是受该影响因素人群的人口构成。如影响因素是性别, 则应是性别人口构成;影响因素是年龄,则应是年龄别人口构成;影响因素是工龄,则应是工龄别工人人口构成;影响因素是病情,则应是病情程度病人人口构成。率的标准化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比较,因此标准组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较稳定的、数量较大的人群,例如世界的、全国的、全省的、本地区的或本单位历年积累的数据。当只要比较研究的两组(或多组)资料时,也可就把两组(或多组)的人口数合并作为标准组,甚至用其中一组(一般选择人口数较多组)作为标准组。

例 8·1 甲乙两县的男性肝癌死亡率资料如表 8-4。分析两县的男性肝癌死亡率;计算两县的男性肝癌标准化死亡率(用全国第三次普查年龄别人口构成)并进行比较。

从表 8-4 第(1)、(5)、(9)栏可见,甲县男性肝癌死亡率为 79.2/10 万, 乙县男性肝癌死亡率为 68.8/10 万,甲县高于乙县;但从年龄别男性肝癌死亡率看,发现除 0~岁组和 30~岁组甲县高于乙县外,其他各年龄组均为乙县高于甲县。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甲县男性肝癌死亡率高于乙县男性肝癌死亡率呢?

同样从表 8-4 第(1)、(5)、(9)栏可见,男性肝癌死亡率和年龄有关, 30 岁以下很低,30 岁以上高,0~岁组到 60~岁组随年龄加大而增高,70~ 岁组又有所降低。由此 263 可见,年龄是影响男性肝癌死亡率的一个客观因素,这是据医学知识早已知道的。

再看表 8-4 第(1)、(3)、(7)栏,发现 0~岁组和 30~岁组男性人口构成比甲县小于乙县,40 岁以上各组甲县大于乙县,也就是说甲县 40 岁以上高龄人口比重大于乙县。而已知男性高龄人口的肝癌死亡率高,因此得出结论:本例年龄是造成甲县男性肝癌死亡率高于乙县男性肝癌死亡率的原因。

表 8 — 4 甲乙两县男性肝癌死亡率( 1/10 万)

年龄组

(岁)

人口数

甲县

人口构成比

死亡数

死亡率

人口数

乙县

人口构成比

死亡数

死亡率

(1)

(2)

(3)

(4)

(5)

(6)

(7)

(8)

(9)

0 ~

323600

0.6555

24

7.4

364500

0.6949

22

6.0

30 ~

56800

0.1150

75

132.0

64300

0.1226

75

116.6

40 ~

42400

0.0859

103

242.9

40100

0.0765

104

259.4

50 ~

30500

0.0618

87

285.2

28800

0.0549

84

291.7

60 ~

21300

0.0431

69

323.9

16200

0.0309

54

333.3

70 ~

19100

0.0387

33

172.8

10600

0.0202

22

207.5

合计

493700

1.0000

391

79.2

524500

1.0000

361

68.8

甲乙两县男性肝癌标准化死亡率的计算如表 8-5。第(2)栏为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年龄别人口构成比,第(3)、(5)栏数据抄自表 8-4 第(5)、(9) 栏。据(8·5)式,在第(4)、(6)栏算得甲县男性肝癌标准化死亡率为 86.2/10 万,乙县男性肝癌标准化死亡率为 87.0/10 万,乙县高于甲县。此结论和分年龄组比较甲乙两县的男性肝癌死亡率所得结论一致。

表 8 — 5 甲乙两县男性肝癌标准化死亡率( 1/10 万)的计算

年龄组

(岁)

标准人

口构成

原死亡

甲县

分配死亡率

原死亡率

乙县

分配死亡率

(1)

(2)

率(3)

(4)=(2)(3)

(5)

(6)=(2)(5)

0 ~

0.6271

7.4

4.6

6.0

3.8

30 ~

0.1267

132.0

16.7

116.6

14.8

40 ~

0.0954

242.9

23.2

259.4

24.7

50 ~

0.0745

285.2

21.2

291.7

21.7

60 ~

0.0485

323.9

15.7

333.8

16.2

70 ~

0.0278

172.8

4.8

207.5

5.8

合计

1.0000

79.2

86.2

68.8

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