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业病的健康监护

健康监护(health surveillance)是对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系统检查和分析,从而发现早期健康损害的重要措施。健康监护不仅能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进一步发展;并可为评价生产环境卫生条件提供资料,还有助于发现新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由此可见, 健康监护工作对职业病防治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职业病医师的重要工作职责。健康监护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就业前健康检查

就业前健康检查(preplacement health examination)是指对准备从事

某种作业的人员在参加工作以前进行的健康检查,包括基础健康问答和全面的体格检查。其目的在于掌握被检者就业前的健康状况及有关基础数据,特别是与从事该作业可能产生的健康损害有关的状况和基本生理、生物化学参数。如从事苯、铅作业工人的血象,从事粉尘作业工人的胸部 X 光照片等。就业前健康检查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发现职业禁忌证( 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职业禁忌证是指致人不适合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即在此种状态下如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可导致原有病情加重,或诱发某些疾病或对某些职业性有害因素有易感性,甚至有时还可能影响子代健康。我国《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中,将几种主要作业的职业禁忌证做出了规定(表 4-1)。

表 4-1 某些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作业的就业禁忌证

有害因素名称 职业禁忌证

铅 神经系统疾病;贫血;高血压病;肝及肾疾患

汞 神经系统、肝、肾器质性疾患;内分泌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精神病

锰 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明显的神经衰弱综合征;各种精神病;明显的内分泌疾病

砷 严重的呼吸道疾病;肝、肾疾病;血液病;外周神 经系统疾病;皮肤

苯 就业前检查时,血象指标低于或接近正常值下限者;各种血液病;严重的全身性皮肤病;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

甲苯、二甲苯 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明显的神经衰弱综合征;肝疾患 一氧化碳 各种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患;器质性心血管疾患

硫化氢 明显的器质性心、肝、肾疾患;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及精神疾患;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

氰化氢 肾、呼吸道、皮肤、甲状腺等慢性疾患;精神抑郁症;嗅觉不灵者

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肝、肾器质性疾患;血液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明显的内分泌疾病

三硝基甲苯 乙型病毒性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肝疾病;血液病;各种原因的晶状体混浊或白内障;严重的全身性皮肤病

有机磷农药 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明显的肝、肾疾病;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全身性皮肤病;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明显低于正常者

粉尘 活动性结核病;慢性肺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显

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高温 心血管系统器质性疾病;高血压病;溃疡病;活动 性肺结核、肺气肿; 肝、肾疾病;明显的内分泌病;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患病后恢复期及体弱者

噪声 明显的听觉器官、心血管及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振动 明显的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疾病;末梢血管性疾病,尤其是雷诺氏病;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明显的内分泌功能失调

(二)定期健康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periodic health examination)系按一定时间间隔对从事某种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其目的是及时发现职业性有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早期损害或可疑征象,并为评价生产环境卫生条件提供资料。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有害因素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业人员的接触水平以及生产环境是否存在其他有害因素等而定。一般认为,属于过量接触并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每半年或一年检查一次;低水平接触或对健康影响不甚严重的,每二、三年检查一次;生产场所同时存在其他有害因素,则应相应地缩短间隔期。定期检查的项目,除一般检查外应以有害因素可能损害的器官或系统为重点,通常与该作业就业前检查的项目相同。例如,对接触噪声的工人,重点进行听力测定;接触矽尘的工人,最主要的是胸部 X 线摄片, 临床体格检查也应以呼吸系统为主。

为了早期发现有害因素对健康的损害,在定期检查时应尽可能采用早期检测方法。这类方法应力求具有较高的敏感性、特异性和可靠性,并兼有简便、快速、费用低等优点。早期检测方法可分为三类:①测定被检查者血、尿、呼出气中化学物或其代谢物的含量。如接触三氯乙烯可测定尿中三氯乙酸的含量。②测定生物材料中生物化学指标或血液学指标的改变。如接触铅工人可测定尿中粪卟啉及血锌原卟啉含量;接触有机磷农药可测定血液胆碱酯酶活性;接触苯胺可测定血中高铁血红蛋白及赫恩滋小体等。③检查生理功能的改变。可采用心电图、脑电图、神经传导速度、听力及胸部 X 线检查等。

(三)职业病普查

在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中普遍进行健康检查,以检出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通过普查,还可检出具有职业禁忌证的人。

为了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便于资料整理与分析,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凡监护对象应一人一档,记录下列项目:①职业史与病史;②接触水平;③ 家族史(特别注意遗传性疾病史);④个人基础健康资料;⑤监护项目;⑥ 其他(嗜好、生活水平等)。应对个体和群体监护资料及时地进行整理、分析,以发现问题并采取处理或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