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营养素及其需要量、供给量

(一)营养素

营养素(nutrients)是指人体为维持生存和健康,保证生长发育和体力劳动所必须的来自外界以食物形式摄入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质、碳水化物、无机盐和维生素五大类,其主要功能有以下三个方面:

  1. 供给机体活动和劳动所需的热能。蛋白质、碳水化物、脂质均有此功能。

  2. 构成机体组织成分。通过代谢同化作用构成机体组织成分,以满足生长、发育及组织修复的需要。主要是蛋白质有此功能。

  3. 调节生理功能。在复杂的生化和生理功能中起调节作用,使之均衡、协调地进行。各种维生素、无机盐及蛋白质均有此种作用。

(二)营养素的需要量和供给量

  1. 营养素需要量 营养素需要量是指维持正常生理功能所需要的营养素的数量。这是根据长期的膳食调查、营养生理、生化试验,结合机体的不同生理情况和劳动条件而制定的。由于对需要量的理解和试验时采用的标准不同,需要量有两个概念:一是最低需要量,系指仅能维持生理平衡或不致发生缺乏病的量;一是适宜需要量,是指能维持健康、促进生长、保证最高劳动能力,使机体协调地发展,并能最大限度利用营养素的量。各种营养素的最低需要量和适宜需要量之间往往有一定的差距。适宜需要量在实际工作中难以确定,通常以最低需要量乘以安全系数作适宜需要量。由于个体之间存在差异,所以对同一营养素需要量的个人差异很大,需要量标准只是适合大

多数人的一个数值。某些营养素的需要须随膳食中的其他成分的含量而变化,如膳食中有大量玉米时,尼克酸的需要量即提高;某些 B 族维生素的需要量随蛋白质、脂肪或碳水化物摄取量的多少而改变。机体处于某些特殊的生理时期或病理状况时,如孕妇对某些 B 族维生素的需要量较正常时期高; 甲状腺功能亢进时,使某些营养素需要量增高等。不同劳动条件对营养素需要量亦有明显的影响。

营养素需要量的制订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要经过系统的试验、反复的验证、长期的资料积累才能拟订,并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修订。

  1. 营养素供给量 供给量与需要量不同。需要量是从机体方面制定的,营养素供给量则着眼于膳食而提出的对特定人群的适宜摄取量。是指为满足机体营养需要,每日必须由膳食提供机体摄取以满足机体各种营养素需要的量。是在需要量的基础上考虑了人群的安全率、饮食习惯、食物生产、社会条件及经济条件等因素而制定的适宜数值。因而营养素供给量略高于营养生理需要量,一般是需要量平均值加两个标准差,即能满足 97. 5%人群的需要。

但对热能一般不主张再增加。中国营养学会 1988 年推荐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recommended dietary allowance, RDA)见表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