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一)沙门菌属食物中毒

  1. 病原沙门菌属(Salmonella)现已知有 2000 多种血清型,我国发现

120 种,引起食物中毒最常见的为鼠伤寒沙门菌(S.typhimurium)、猪霍乱

沙门菌(S.choleraesuis)、肠炎沙门菌(S.enteritidis),此外尚有都柏林沙门菌(S.dubin)、汤普逊沙门菌(S.thompson)、乙型副伤寒沙门菌

(S.paratyphiB)等。该菌属为革兰阴性杆菌,不耐热,55℃1 小时或 60℃ 15~30 分钟可被杀灭。在水、肉类和乳类食品中能生存数周至数月,在 20~

37℃条件下迅速繁殖。可被氯、石炭酸、升汞等杀灭。

  1. 引起中毒的食品

    主要为被沙门菌污染的动物性食品,特别是肉类、禽类和蛋类,奶类、水产品或其他食品亦可引起。该菌属食物中毒全年皆可发生,但主要发生在夏秋季。

沙门菌可在许多动物胃肠道中繁殖致病,如猪霍乱、牛肠炎等。健康带菌家畜在疲劳、衰弱时,肠道所带细菌可进入血液而致全身感染,引起续发性沙门菌病。以上均称为生前感染。这种家畜的肉和内脏处理及烹调不当, 可引起食物中毒。

从畜禽宰杀到烹调加工的各个环节中,接触受污染的土壤、水、容器、炊具,或苍蝇、老鼠、人的带菌者,可使食物受到沙门菌的污染;特别是接触已感染沙门菌的病畜病禽的肉和内脏而致污染,称宰后污染,也是引起中毒的重要原因。

蛋类可因家禽带菌而污染,带菌牛羊所产的奶中亦可有大量沙门菌。水产品可因水源污染而带有沙门菌。

  1. 中毒机制

    大量沙门菌进入机体后,可在肠道内繁殖,并通过淋巴系统进入血液,引起全身感染。同时,沙门菌也可在肠系膜淋巴结和网状内皮系统中被破坏而放出内毒素,内毒素是一种脂多糖类。此外,沙门菌亦可产生外毒素,称沙门菌肠毒素。大量沙门菌作用于胃肠道,可使胃肠道粘膜发炎、水肿、充血和出血,体温升高,而内毒素及外毒素可使消化道蠕动增强而发生呕吐和腹泻。

  2. 临床特征 潜伏期数小时至 3 天,一般为 12~24

    小时。主要症状为呕吐、腹痛、腹泻。大便为黄绿色水样便,可带脓血和粘液。多数病人体温可达 38~39℃。重者出现寒颤、惊厥、抽搐、昏迷等。病程 3~5 天,大多数患者预后良好。

除上述肠胃炎型外,还可以表现为类霍乱型、类伤寒型、类感冒型等。

(二)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

  1. 病原 副溶血性弧菌(vibrio parahaemolyticus)为分布极广的一种近海细菌,革兰染色阴性,在含盐 3%~3.5%的培养基或食物中生长良好,最适温度范围为 30~37℃,最适 pH 为 7.5~8.5。该菌不耐热,80℃1 分钟可被杀灭,对醋敏感,2%醋酸或 50%食醋即可灭活。在淡水中生存不超过 2 天, 海水中能生存 47 天以上。对常用消毒剂抵抗力很弱。

  2. 引起中毒的食品 中毒食品主要为鱼、虾、蟹、贝类等海产品或腌菜。亦可因被污染海产品间接污染的食品如肉、禽、蛋等所引起。在夏秋季时, 沿海一带的乌贼、黄鱼、带鱼、海蟹、海虾、蛤、蛏子等带菌率极高,可达45.6%~90%。

沿海地区居民带菌率较高时,也能发生带菌者传播。

  1. 中毒机制 细菌在胃肠道繁殖,侵入肠上皮细胞,引起上皮细胞及粘膜下组织病变。尚可产生肠毒素及耐热性溶血素。肠毒素是一种蛋白质,分子量 45000;溶血素具有心脏毒性,对其他组织亦有毒,并可引起粘血便样腹泻和肝功能障碍。从该菌培养液中可分离出一种非耐热因子,可引起水样便。

  2. 临床特征 潜伏期 2~40 小时,多为 14~20 小时。主要症状为呕吐、腹痛、频繁腹泻。腹泻一般为水样、血水样、粘液或脓血样便,里急后重不明显。部分病人发冷、发烧。重症者出现脱水,少数有意识不清、血压下降、循环障碍等。病程 3~4 天,一般预后良好。

(三)致病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

  1. 病原 大肠杆菌(escherichia coli)一般不致病。但致病性大肠菌株能引起食物中毒。致病性菌株能侵入肠粘膜上皮细胞,具有痢疾杆菌样致病力。另有产肠毒素大肠杆菌,其肠毒素有耐热性及不耐热性两种,均能使人致病。

该菌在室温下能生存数周,在土壤或水中可存活数月。加热 60℃15~20 分钟可杀灭大多数菌株。不耐热性肠毒素 60℃、1 分钟即破坏;耐热性肠毒素加热 100℃、30 分钟尚不被破坏。

  1. 引起中毒的食品 各类食品均可受该菌污染,由于加热不彻底或生熟交叉污染该菌致食物中毒。

  2. 中毒机制 致病性大肠杆菌随食物入消化道后,可侵入肠粘膜上皮细胞并繁殖,致回肠及结肠有明显的炎症病变,引起急性菌痢样症状。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亦可在小肠繁殖并释出肠毒素,引起米泔水样腹泻。

  3. 临床特征 潜伏期 4~48 小时,呈急性菌痢样症状。特点为腹痛、腹泻、里急后重,体温升高。病程约 7~10 天。因肠毒素引起中毒者以急性肠胃炎症状为主,腹泻 1~2 天,每日达 5~10 次,呈米泔水样便,伴剧烈腹痛与呕吐。

(四)葡萄球菌食物中毒

  1. 病原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中血浆凝固酶阳性的菌株,约有 50%可产生肠毒素。葡萄球菌耐热性不强,但耐干燥及低温。在 12~45℃可不同程度的生长并产生肠毒素;在 31~37℃时繁殖极快。在pH6~7、水分较多、含蛋白质及淀粉较丰富的食品中最易繁殖并大量产生肠毒素。

肠毒素是一种蛋白质,已知有 A、B、C、D、E 五种抗原型,A 型毒力最强,引起食物中毒较多。肠毒素耐热,B 型需加热 99℃,87 分钟才被破坏。破坏食品中的肠毒素需 100℃2 小时。

  1. 引起中毒的食品 主要为肉制品、剩米饭、糯米糕、熏鱼、奶及奶制品、含奶冷食等。

葡萄球菌广泛分布于空气、土壤、水、健康人的皮肤及鼻咽部。患有葡萄球菌化脓性皮炎或上呼吸道感染者带菌率更高。通过患者的接触可使食品污染。患乳腺炎病牛产的牛奶可大量带菌。

  1. 中毒机制 肠毒素作用于迷走神经的内脏分枝而致呕吐;作用于肠道使水分的分泌与吸收失去平衡而致腹泻。肠粘膜可见斑点状充血、水肿、糜烂, 并可致伪膜性小肠结肠炎。

  2. 临床特征 潜伏期 1~6 小时,多为 2~4 小时。主要症状为恶心、剧烈反复呕吐,上腹部疼痛及腹泻,体温一般正常或稍高。病程 1~2 天。

(五)肉毒毒素中毒

  1. 病原 肉毒梭状芽胞杆菌(clostridium botulinum)为厌氧性革兰阳性杆菌,其芽胞对热的抵抗力很强,干热 180℃5~15 分钟或湿热 100℃6 小时,方能杀灭芽胞。该菌存在于土壤、淤泥、尘土和动物粪便中,鱼贝类中

亦有检出。18~30℃能生长并产生肉毒毒素,现已发现有 A、B、Cα、Cβ、D、E、F、G 八型毒素,其中 A、B、E 及 F 型对人有致病力。我国发生的肉毒毒素中毒大部分为 A、B 型所致,少数为 E 型。肉毒毒素不耐热,各型毒素在80℃加热 30 分钟或 100℃、10~20 分钟均可完全破坏。pH>7 时,亦可迅速分解。毒素中含有神经毒蛋白和红细胞凝集素。

  1. 引起中毒的食品 引起肉毒毒素中毒的食品,因饮食习惯和膳食组成的不同而有差别。在我国,以植物性食品为多见,如家庭自制的发酵食品(如豆酱、豆豉、臭豆腐、面酱等)等;其次亦有报道的为罐头食品、腊肉、熟肉等,马铃薯、鱼制品、凉拌菜、酱菜、蜂蜜等。

  2. 中毒机制 肉毒毒素主要作用于颅脑神经核、神经肌肉接点和植物神经末梢,抑制神经末梢乙酰胆碱的释放,导致肌肉麻痹和神经功能不全。病理可见脑脊髓软膜充血、脑内血栓形成及脑干部点状充血等。

  3. 临床特征 潜伏期 6 小时至半个月,一般为 1~5 天。早期全身疲倦无力、头晕、头痛、食欲不振等,少数有胃肠炎症状。典型症状为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复视、咀嚼与吞咽困难。并可有声音嘶哑、语言障碍、颈肌无力、头下垂等。因呼吸肌麻痹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衰竭而死亡。病死率较高。经积极治疗后,可逐渐恢复健康,一般无后遗症。

(六)细菌性食物中毒的诊断原则

  1. 有明显的发病季节。多见于夏秋季,肉毒毒素中毒则多见于蔬菜供应淡季。

  2. 往往为同时用餐者一起发病。中毒者有相似的饮食习惯。

  3. 找到引起中毒的食品,并查明引起中毒的具体原因。

  4. 符合该食物中毒的临床特征。

  5. 有细菌及毒物检测结果证明。对可疑食物、患者的呕吐物及粪便进行细菌培养,分离并鉴定菌型,且作出血清凝集试验。沙门菌属可用酶标记抗体法(ELAT)检测,免疫荧光法可直接检出肉毒梭状芽胞杆菌。毒素可用血清检测法或生物检测法鉴定,或用酶标免疫吸附法(ELISA)检测。肉毒毒素可用小鼠毒素中和试验或酶标免疫吸附法检测。

  6. 进行动物毒性试验。如疑为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时,可取细菌培养液或肠毒素提取液喂养猫,观察有无呕吐反应;疑为肉毒毒素中毒时,可将毒素提取液注入小白鼠腹腔,观察其有无症状出现。

(七)细菌性食物中毒治疗原则

  1. 迅速排除毒物 对潜伏期较短的患者可催吐、洗胃以促使毒物排出;对肉毒毒素中毒的早期病例可用清水或用 1:4000 高锰酸钾洗胃。

  2. 对症治疗 治疗腹痛、腹泻;纠正酸中毒及补液,抢救循环及呼吸衰竭。

  3. 特殊治疗 一般细菌性食物中毒者可用抗生素,但葡萄球菌中毒时慎用。肉毒毒素中毒患者应尽早使用多价(A、B 与 E 型)或单价抗毒血清,并可试用盐酸胍,以促进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