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武装割据,消耗敌人,壮大自己

土地革命战争初期,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主要任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战略战术才能解决红军的存在和发展问题。这是关系到能不能开辟革命根据地,能不能粉碎敌人的“围剿”,夺取革命战争胜利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现实问题。当时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六大”后很长一段时间实际上是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的周恩来。站在中国革命全局的高度,进行了大胆认真富有成效的探索。他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暴力革命的基本原理,针对红军还十分弱小、物资补给又很困难、又处在四面被强大敌人包围,不断受到敌人“围剿”和工农群众运动在大革命时期遭受严重损失等情况,指出红军应在敌人统治薄弱的几个省的边界地区实行武装割据,开展游击战争,深入土地革命,建立农村根据地,以求站住脚根,再行发展。他在 1929 年 9 月中

共中央给红军第 4 军前委的指示信中就明确提出了这一重要思想。他在信中指出:“在统治阶级政权未崩溃以及革命高潮未到来的时期,红军应该是采取经常游击的政策,若停留在一个地区,或企图固守一个地带,求其继续存在,这不但不可能而且必然陷于失败。”(35)总之这时红军的“主要任务是如何去实行游击以求本身的扩大,如何集中力量去实现党的政治口号以发动

群众斗争。”(36)关于游击战争发展的区域问题,他指出:原则上讲“应该是向农村阶级矛盾与斗争到了更激烈的地方,党与群众的组织有相当基础的地方,以及给养丰富、地势险峻的地方为最宜。”(37)“不过,游击战争最重要的是要有组织性,要与群众有密切的联系。”(38)过去各处的游击战争发生过一些不好倾向,今后应特别注意克服。第一,脱离群众;第二,毁灭城市及大烧、大杀、大抢:第三,散漫缺乏组织。关于开展游击战争的时机和作战原则是:“对于敌人军事力量空虚地带或乡村中白色势力范围,应实行游击,以驱逐反动势力,发动群众斗争。对于较小于我的敌人,应该坚决地去歼灭他,非如此不能扩大本身及群众武装,绝不可有保存实力观望时局的等待倾向。固然亦绝不应以较小兵力硬与较强之敌作殊死战,致非牺牲偌大兵力,不能有胜利把握,而敌人又可从容退去,丝毫不能扩大红军武装, 这种打硬仗的办法是无益于游击战争的,但这绝不能动摇围缴敌人武装以扩大自己的必要信念。红军不从斗争中锻炼自己绝不能发展。”(39)这就是说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原则,对力量比较薄弱的敌人取攻势; 对力量比较强大的敌人取守势;在统治阶级政权破裂的时期可以比较的冒进,在统治阶级政权暂时稳定的时期则要逐渐地推进,这样,经过三年极其艰难曲折的斗争,红军不但保存下来了,而且有了很大的发展。到 1930 年 3 月,红军已发展到 13 个军,62730 人,2982 支枪,打破了敌人多次“进剿”、“会剿”,共消灭敌人 7000 余人,建立了湘赣、赣南、闽西、湘鄂赣、闽浙

赣、洪湖及湘鄂西、鄂豫皖、左右江等大小 15 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当然,红军和根据地的发展必然危及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他们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也就加紧了对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围剿”。面对这种严峻形势,红军再完全沿用游击战的一套作战原则就很难打破敌人对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围剿”。针对这种情况,周恩来适时地提出,应把游击战的作战原则加以发展, 应集中优势兵力,诱敌深入,打运动战,打歼灭战,以打破敌人的大规模“围剿”。为准备粉碎国民党发动的第二次“围剿”,他在 1932 年 3 月 2 日给 1、

3 军团总前委规定的作战方针是:“在战略上,当着敌人力量尚未集中的时候,我们必须利用优势击溃敌人的主力。当着敌人大举包围,我们必须利用敌人的弱点,击溃敌人的一方。如能诱敌深入,聚而歼灭他,这也是可采用的战略。”(40)攻打江西省南城的战斗,就是运动战的一个范例。在 1932

年 8 月,乐安、宜黄战役取得歼敌约 3 个旅、俘敌 5000 余人的胜利后,本想乘胜攻取南城。周恩来发现南城守敌已有准备,不易取胜,遂改变原定计划, 主动撤退至东韶、洛口一带休整,意在调动敌人,使其离开据点,在运动中消灭之。12 月中旬,中共临时中央重提攻打南城,周恩来仍坚持在运动中歼敌的方针,他说由于国民党军目前采用“固守坚固堡垒工事,集结兵力待机出动”的策略,“我乃须另变战略”,“集全力引动敌人,求于运动战中解决之,如直攻南城,则敌集重兵于此,地形工事较邵武尤险,攻之于我不利。” (41)周恩来在这里特别强调在运动中歼敌。他认为从运动战中来消灭敌人, 这是最有把握的,因为在运动中容易发现和抓住敌之弱点,便于我集中兵力予以歼灭。当然,“集中红军主力,实行各个击破敌人,这是我们的原则, 但不是说要集中兵力,便连一部分的必要的分兵配备去发展游击战争,去巩固后方,去袭击敌人的力量都不要了,也不是说只有诱敌深入的办法,才可各个击破敌人,在力量许可时,我们还要用追击敌人的办法来消灭敌人。” (42)他还提出,运动战要有游击战的配合,特别是对优势敌人作战,应在农

民游击战的配合下,用各种方法“疲敝敌人与涣散敌人的战斗力,在适当的力量对比上,击破敌人的一方,给敌人以各个击破,这样来冲破敌人的‘围剿’。”(43)游击战如何配合运动战?他在和朱德、王稼样给湘赣军区总指挥蔡会文并转湘赣省委的电报中指出:地方武装应依托现有阵地,采取强有力地出击防御,不断主动地到敌人侧翼、后方去行动,尽可能的牵制、阻碍、麻痹和疲劳更多的敌军,在各方面组织战斗消灭敌人,以便利我主力军选择一点,给敌以各个击破。他认为这时的作战目的,在于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打破“围剿”,不在占领地方多少,占城是消灭敌人有生力量的结果。他特别强调指出:“我们始终不应忘记,必须保存红军的基本实力,为的是可以建立新的苏维埃根据地。”(44)他在指挥反四次“围剿”的作战中,就不同意中共临时中央要红一方面军集中全力,进攻敌人重兵防守的南丰城的作战方针,他向临时中央提出:攻城有五不利,即一暴露企图;二易受夹击;三损伤大;四不能筹款;五耗费时日。“在大战前如蒙此不利,而坚城又攻不下,增援军三个师并进又不便打,则不仅未破坏敌人进攻部署,且更便利于敌人的进攻。因此在敌人部署完毕前,如能在抚河东岸连续求得运动战解决敌人,我都不主张立即过河攻城。⋯⋯我终觉消灭敌人尤其主力,是取得坚城的先决条件。敌人被消灭,城虽坚,亦无从围我,我可大踏步地直入坚城之背后,否则徒损主力,攻坚不下正中敌人目前要求。“(45)这些作战方针原则,不仅有利于保存红军的主力,待机破敌;而且有利于分散敌人的兵力, 削弱敌人的优势,发挥我之特长,是打破敌人“围剿”的有效战法。1933 年春,周恩来和朱德在组织指挥第四次反“围剿”作战中,就是采取集中优势兵力,运用运动战的战法,粉碎了蒋介石四、五十万兵力对中央苏区的“围剿”。共歼敌 3 个师、缴枪万余支的重大胜利。在这次反“围剿”作战中, 他还提出“在决战方向集中优势兵力”,“要用少数的兵力放在次等方向, 去抓住多数的敌军,以便抽出多数的兵力,在主要的突击方向,有把握的去消灭敌军。”(46)和“应切忌正面强攻与相持恋战,要力求在敌移动中从翼侧进行最短促干脆的突击,最好是用优势兵力找敌弱点,迅速扑灭其一部” (47)的重要原则。在第五次反“围剿”作战中他也极力主张在运动中歼灭敌人。 1934 年初,他就针对博古、李德推行堡垒战、阵地战的错误作战方针, 强调指出:“我们主要的作战形式还是运动战”,“我们反对单纯防御路线, 我们要进行运动的防御”,“从运动战中来消灭敌人,这是最有把握的。” (48)

1936 年 1 月,为了以实际行动促成全国抗日统一战线的实现,周恩来和博古提出:依目前形势的发展,应将国内战争同民族战争结合起来为总方针。现在的军事行动应是巩固扩大根据地,而不是远离苏区,形成流动;须能扩大武装人员和解决经济困难,有利于推动抗日统一战线的建立。(49)

周恩来在这个时期,提出的军事思想和作战指导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一切军事行动都要立足于打破敌人的“围剿”和有利于积蓄力量,发展壮大自己。因此,在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红军应首先在统治力量薄弱的农村或山区发动游击战争,进行土地革命,建立根据地。

  2. 一切军事行动都要从实际出发,要与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帮助群众扩大组织、开展斗争。

  3. 开展游击战争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好打的敌人,能够做到打则必

歼;二是有利的地形,便于发挥游击队的特长;三是作战地区的党与群众组织有相当的基础,便于群众的密切配合;四是便于部队给养的补充。

  1. 红军应采取经常游击的政策,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和不断发展壮大自己。

  2. 要根据敌我双方各方面情况的发展变化确定作战方针原则,绝不能固守某一办法成为不可改变的定理。

  3. 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

  4. 力争在运动中歼灭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