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革命军队的宗旨任务,就是为人民利益冲锋陷阵

周恩来早在大革命时期,就在许多著述和演说中反复明确指出:“军士之打仗是为人民而打的”,(16)革命军队的任务,就是要打倒“两大障碍物, 一个是国际帝国主义,一个是国内武人政治”。(17)1926 年 7 月,他在总结两次东征作战的实践经验时把军队的宗旨任务归纳为二点。第一,这个军队是工农自己的军队,是实现我们理论主义的先锋;第二,这个军队的宗旨, 就是为革命而奋斗,为人民谋利益;第三,这个军队就是要在党的指挥之下, 守严格的纪律。这就从本质上划清了革命军队同旧军队的根本区别。中国工农红军创建后,他又结合红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这一建军思想,特别是 1928 年 8 月下旬听取了陈毅关于红 4 军的情况汇报后,针对

红 4 军存在的问题,联系各地红军的建设经验,对红军的任务作了全面明确的规定:“目前红军的基本任务主要的有以下几项:一、发动群众斗争,实行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二、实行游击战争,武装农民,并扩大本身组织;三、扩大游击区域及政治影响于全国。红军不能实现上面三个任务, 则与普通军队无异。”(18)把军队的任务科学地概括为除了打仗,还要做群众工作和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这就将革命军队的宗旨任务表述的更全面

了。周恩来的这一思想被毛泽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进了中国共产党红 4 军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案(即《古田会议决议》)。决议把红军的宗旨任务明确的规定为:“中国的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特别是现在,红军决不是单纯地打仗的,它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项重大的任务。”(19)这个决议规定了红军的性质、任务, 红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和政治思想工作的地位、作用等。这样建设一支新型人民军队的建军原则,就由毛泽东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固定下来了,标志着中国红军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军路线已经形成,解决了如何把一个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革命军队,建设成一支无产阶级性质的新型人民军队的问题。这个决议不仅在红 4 军实行了,其他各地红军也都照此做了,实际上成了全军的建军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