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满城闹花灯

正月十五也叫上元节,“闹花灯”在北京有着悠久的历史。据载:公元前 180~140 汉文帝时勘平“诸吕之乱”之日正是正月十五,即定为元宵节。公元 67 年汉明帝提倡于元宵节燃灯、观灯。上元节是道教的提法,为庆贺道教“上元赐福大官紫微大帝”诞生于正月十五,上元节便成为具有佛、道两教特色的民众性节日。最早只有皇宫和达官显贵的府第,于上元节时在自家门前挂几盏灯,借以炫耀门楣。后来民间富户相率效尤,灯市也应运而生。民间元宵张灯、赛灯、观灯亦逐渐成为普遍的习俗。

明代灯市在东城灯市口,灯、市合一。元宵夜,街道两旁列市,上至珠宝玉器,下至日用百货,无不俱备,并有茶楼酒肆供游人饮宴作乐。各铺户俱张挂绢纱、烧珠、明角、麦秸、通草制成的各式花灯,供人观赏。清代始将灯与市分开,市归琉璃厂、灵佑宫,但人们仍习惯地称为灯市。当时,内城以东四牌楼、地安门外为最盛,其次为东安门、新街口、西四牌楼;外城是正阳门外大街。此地铺户以糕点铺、布铺、绸缎庄为主,皆争奇斗胜地挂出大小、高矮、方圆形式不等的花灯,有纱绢、玻璃、羊角、西洋之别,上面绘有古代传说故事,如《列国》、《三国》、《西游》、《封神》、《红楼》、《水浒》、《聊斋》、《精忠传)、《三侠五义》等,或花卉(兰、菊、梅、竹)、或飞禽走兽(鸾、凤、龙、虎、虫、鱼)等,无不颜色鲜美、妙态传真。

又有独出心裁,浇铸冰灯,搞冰灯会者。旱年地安门外大街聚盛公干果铺、义溜河沿的冰害工人均巧手结冰为神佛、戏剧人物、器具,内燃灯烛, 并栽麦苗尤、虎、鱼、鸟,“华而不奢,朴而不俗”。

上元夜,无论官宦贵人、平民百姓,均不约而同地上街观灯,形成万入空巷之势。市面更有临时商贩售卖走马灯、“吉利灯”、“气死风灯”,以及狮、狗、羊、兔等动物形象的纸灯,供人购买,蔚为灯市。儿童们纷纷提着买来的灯笼四处游逛玩耍,形成提灯逛灯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