崭新的交往理论
吴件凡还为人们建立了一套崭新的交往理论,他写道,“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诗句,但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在古诗中, “故乡”差不多总是与“明月”并提?
答案好像是现成的——因为圆月让人想起了“团圆”。与大多数现成的答案一样,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明月如果仅仅是圆的,它是不会如此频繁地唤起乡愁的,因为在人接触到世界中,并非只有明月是圆的。况且, 由园形之物想起团圆,再想起故乡,这一过程更像是推理,而不是自然的联想。月亮能让人看一眼就联想起故乡,一定是因为月亮它与故乡有某种显而易见的关联。
明月与故乡的关联的确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此时的月亮照着他乡也照着故乡。在没有大众传播媒介的农业社会,“明月”就是一种近似于传播媒介
(使处于不同地点的人们能虚拟性地共处的介质)的东西。“今夜月色人尽望,何人不起故园情。”他乡与故乡无论相隔多远,都是在同一个月亮的照临之下(“天涯共此时”、“千里共婵娟”)。这一媒介虽然不能有效地克服“长相思”与“长相见”的矛盾,但它毕竟造成了一种“人际沟通”,尽管它只能让人以“支颐不语相思坐,料得君心似我心”的方式来进行极度虚拟化的“见面”和“交谈”。
工业社会里的人再也用不着举头望明月了。与工业时代异彩纷呈的人造媒介相比,它实在是太乏味太无用因而让人压根儿想不起它还可以用来传情达意,想不起居然还有人在月亮底下矫情地起舞弄清影,还有人举杯请它来喝酒还对影成三人什么的。虽然每年的中秋节我们都要去排长队去买包装得越来越富丽堂皇的月饼,但我们想不起也不用想月饼与月亮有何干系,这天晚上也没有时间找个没有高楼的地方去看看月亮,因为这天晚上的电视里肯定会有明星叠出的中秋赏月晚会,明星们会把从“月儿弯弯照高楼”到“月亮代表我的心”的关于月亮的有名歌曲通通唱一遍。
表面上,看电视与看月亮这两种传播活动,都属于实时的、同步传输的广播模式(“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其实二者是大相径庭的。“家人见月望我归,是我道上思家时”。“看月亮”是一种“一对一” 的窄播——每一个看月亮的人实际上是通过同一个月亮来“发送”和“接收” 相当个人化的信息。在这一点上,月亮这种“媒介”是与 Internet 相同的(在同一时间上同一个网的人们发送或接收的信息是千差万别的),而与电视正好相反。
不过,月亮与电视最大的差异是:前者是一种“凉媒介”(coolmedia, 也可译为“酷媒介”),即要求深度投入和参与的媒介,而后者是一种“热媒介”(hotmedia),无需深度参与、仅供看热闹的媒介。前者提供的是一种需细心体会方能意会到“信息”,后者提供的是一目了然的现成信息。
这表明,传播并不一定是现成的信息和知识的传播。在很多时候,传播表现为注意力的对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切和牵挂。在中国,当一个人问另一个人“吃饭了没有”时,并不是想得到什么客观的信息,而是为了表达一种关注和问候。在英国,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How do you do?”
(直译是“你干得怎样”)时,并不是为了让对方回答他干得如何的确切信息,而只是打招呼(通常直接译成“你好”)。Internet 最初用于传输数据和情报(类似于说“你干得怎样?”),但现在越来越成为用于交换注意力
(类似于说“你好”)。
尼葛洛庞帝对这一点看得相当透彻。他认为麦克卢汉的著名命题“媒介就是讯息”应该修改为“媒介就是社区”,因为他看到,“网络越来越与信息无关,而越来越与社区相关”。正是为了强调“社区”在网络中的地位, 尼葛洛庞帝才提出了“后信息时代”的概念。
这里所说的“社区”,就是由相识相知的人组成的共同体,即我们所说“乡”。工业社会的人之所以没有“家园感”,就在于他们的居住地(公寓和居民小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而是由相互视若路人的居民偶然聚居在一起的地方。
信息高速公路就是让人“回乡”(而不是“回家”)的路。在它出现之前你就有家,只是没有“家乡”——只要你跨出你家的门槛,锁上防盗门, 你就置身于异乡,因为你的生活全是由买和卖,以及买卖中必不可少的猜疑和防范组成。
说网上有“家乡”并非矫情或煽情。被称为“网络精英中最有影响力的女人”、“数字时代的女先知”的戴森注意到(见《2.0 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一书),在 1997 年的美国,无论是在网络之内还是之外,“社区”一词都相当流行,“成为人们最爱说到的词之一”。她指出,“Internet 的优势之一,是它使超越地理限制去营造社区成为可能。⋯⋯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上网,人们活动的主要地区将成为他们日常生活的投影:扩大化的家庭; 工作同伴,包括客户、供应商、可能还有竞争对手⋯⋯”
戴森的话让我想到了汤姆·汉克斯前不久主演的一部电影——《网上情缘》。影片中的男女主人公本来是狭路相逢的冤家——前者是曼哈顿最大的连锁书店的老板,想尽办法要把女主人公开的一家儿童书店挤跨。然而有一天,他们在另一种空间中以另外的身份相遇相知并相恋,浑然不知在现实的空间中他们是相互为敌的。技术造就的这个化装舞会反而消除了他们脸上面具化的表情,让他们回复到真实的性情。这是一对“一不注意就擦身而过的情人”,一对“一不小心就坠入情网的敌人”。这是一个有关“还乡”的爱情故事——他们从无社区、充满猜忌和敌意的城市回到有富有人情味的“乡间”。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网络消除的不仅仅是物理的距离。
现代市场造成的是整个生活环境的市场化。在这个无所不在大市场上, 人自然而然地成为人形的商品袋。人与人的交往就是两个商品袋之间的较量
——“货比货”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有一定上网经验的人都能感受“上网”与“上街”的不同。在网上,人的行为带有明显的“参与性”。“参与”的特征在于,人的付出与获得是一个复杂、生动、富有人性化的过程,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活动形成鲜明的对照。你可以不用付钱就能得到某些东西,同时你的某些付出也不会立即得到以金钱为惟一支付形式的报偿。正如我们在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所见到, 人的行为动机是多方面的。除利欲之外,还有公益心、道义感、荣誉感和自我实现感(所以网上出现了大到 Linux,小到 Winamp 的不花钱的软件)—— 当然,也包括表现在某些黑客和病毒制造者身上的负性的荣誉感和自我实现感。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利欲之外的动机,我们才在网上感受到扑面而来的“乡情”。
让中国人感受到 Internet 神奇之处的,应该数发生在 5 年前的“朱玲事件”。清华大学的学生朱玲得了一种让北京的医学专家们都无法确诊的病, 危在旦夕。她的同学在网上公布了她的病情,几天之内就有一千多封信反馈回来,其中大部分信都认为病人可能是砣中毒。进一步诊断表时果真如此, 病人从死亡线上被救了回来。
上千位专家为一个病人会诊,这在从前简直是匪夷所思。正是网络技术导致了这一奇迹般事件的发生。世界不可能在一夜之间陡增这么多好人和能人,问题在于,远在天边的的一千多人对于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来说本来是等同于无的,正如远水对于近火等同于无。
由此,我们注意到一个常常被忽略的事实:世界对于一个人来说总是一个具体的生活世界,即他能接触到、与之发生关联的世界,而不是“世界地图”所标明的那个大而无当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村庄要比一座城市要宽广得多。游子对于故乡的思念,就是生活在一个冷漠的世界的人对于一个可亲可感的世界的渴望。换言之,就是身处“抽象社会”的人对于具体社区的强烈需求。
Internet 并非让全世界的人无谓地簇拥在一起。相反,工业社会的城市和大众传播媒体才让无数的人乌合在一块,像一台巨大的人格复印机,拷贝出千人一面的大众。Internet 的功能恰恰是要把抽象而庞大的工业社会打散,在世界范围内重塑人群,让人们按其兴趣、需要、价值观念、文化水准自发形成大大小小的社区,并使在抽象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人形商品袋”重新成为活生生的男人和女人。
正如戴森所说的,网络并没有改变人性,而只是给丰富的人性提供充分释放空间。生活在这个让人性充分释放的空间里,人们必然会具有反标准化和市场化的行为、语言和表情。威尔伯·施拉姆这样描写传播媒介如何使村庄都市化的过程:“地平线几乎一夜之间向远处退去。世界越过最近的山头或看得见的地平线,延伸到更远的地方,村民们开始关心别人是怎样生活的。”然而他没有意识到,使远在天边的成为近在眼前的过程,同时就是使近在眼前的变成远在天边的过程,视野表面的延伸是生活世界实质上萎缩, 其极端是城市人没有家乡的家庭生活。他没有意识到,电视展现的世界不过被挪至家中的异乡,它使你成为漂泊在自己家中的人。你关心的“别人”是决不会反过来关心你“别人”,与游子眼中的世界是同一回事——近在眼前却让你格格不入。
Internet 造就的世界却不同。它既不是工业社会的人看到的电视,也不是农业社会的人看到的月亮。互联网之父文顿·瑟夫当年曾写下这样的诗句: “像远方的岛屿被海洋分开,/没有人想到过合到一起来。/我们工作、生活不在一道,/哪知别人也在把我们寻找。/⋯⋯我们的障碍不再是距离,/阿帕网将由我们制造、设计。”(郭良译)在由他创造的这个世界里,我们关心的“别人”同时是关心我们的“别人”——那些成为我们近邻的远亲。这是一个虚拟的而又实实在在的世界,一个不是仅供你思念而是让你回到其中的故乡。
三、互联网与因特网之争 “互联网”这个名字就来自于网络自身,有着独特的生命力。没有人知
道是谁起的,但这不重要,因为那个人不起,别人也会起。而“补一手”的“因特网”则完全忽视了这股网络力量。它的介入不但没能统一名字,甚至
陡增了混乱和噪音。无论从形、声、义的任何一个角度,“互联网”都是网络中最贴切、最合理的术语,它带着天然的成分,是互联网“亲生”出来的名字。而“因特网”半土半洋,带着一半的洋皮,还摆着另一半的臭架子。明显是那种自以为是的“权威”的“神来之笔”。
——“互联网”和“因特网”之争不仅仅是两个词汇的较量。这是一场必然的冲突,在这场命名的搏斗后面,代表着两种力量和两种思想的正面冲突。
“因特网”这个译名诞生后不久,被人称为电子哲学家的郭良就曾经在
《南方周末·信息时代》发表过一篇文章,题目是:“Internet 为何叫‘因特网’,E-mail 怎不称‘伊妹儿’,谈过他对这个译名的看法。两年过去, 尽管在许多地方,In-ternet 还是那个“因特网”;而 E-mail 却已经不必是那个“电子函件”了。
难道“因特网”真的那么重要,非要取代“互联网”不可?
据说,这是专家、权威们的意见。说来说去,就是要把大写的 Internet 和小写的 internet 区分开来。因为,大写的 Internet 是特指我们现在正在全球范围内使用的这个大的、开放的网络,而小写的 internet 则是指网络之间。比如,internetprotocol 就不一定是指这个大的网络的协议。
其实,这并不重要。首先,整个 IT 技术从一开始就不是纯粹的技术问题, 而是同生活、政治、思想和文化紧密相连的。Internet 也不是只有少数技术专家感兴趣的专有名词,而是深入到生活中的日常用语。对于普通百姓来说, 把大写的 Internet 和小写的 internet 区分开来,几乎是没有意义的。其次, 即使是对于专家们来说,至少也仍然可以把 Internet 叫作互联网,而把internet 称作网络之间或网际。比如,internetprotocol 就可以称作“网际协议”。
无论如何,在有了一个贴切的、人们一看就懂的音译译名之后,还要弄出一个音译的“因特网”取而代之,实在是差强人意的。
但是,“克隆”不是叫得很习惯吗?“坦克”、“沙发”、“黑客”不也都是音译吗?不要忘了,这些大家已经习惯了的音译,一方面,由于很难有一个合适的意译(有的实际上是音、意俱佳的),才会选择音译的下策; 另一方面,至少,那些被大家公认的音译是约定俗成,而不是靠硬性规定产生的。
有人试图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规定我们的语言,这是真正令人厌恶的事。姑且不说究竟是谁给了这样的权力?谁有权力,并且能通过这样的权力来规定老百姓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什么?至少,历史已经告诉我们,这种权力在很多时候是不能有效的。
吴伯凡指出:“因特网”这一译名采取的将一个完整的英文词截成两半, 前面音译,后面意译。我不知道这种翻译规则本于何典,就我有限的见识而言,在现代汉语里还找不出此项规则的例证。照此规则,Internationale 就既不能译成(共产)国际,也不能译成英特纳雄耐尔(瞿秋白采用此音译, 实在是不得已,因为“国际”只有两个音节,唱出来却要依七个音符而唱, 既难唱也难听),而应该译成“因特国”; Interaction、interactive 不应该译成“交互作用”、“交互性”,而应该译成“因特作用”和“因特性”; interassembler 不应该译成是“交互汇编程序”,而应该译成因特汇编成序⋯⋯等等等等。
因此,“因特网”这个不信、不达、不雅的译名,正是在翻译事业已到了“满纸荒唐言”地步的时候出生的翻译怪胎。力倡此译名的人提出了头头是道的论据。不过,这些论据只让我想到了哲学家斯宾诺莎的一句话——“无知并不是论据。”
的确,扼杀“互联网”,强制推行“因特网”的人是以他们对计算机和Internet 特性的无知为理论后盾的。
著名的电脑网络大师布奇(Michael Bookey)认为,对电脑的最大的误解莫过于把它看作是一种“非连接性的桌面机器”(unconnected desktop machine)。电脑的真正威力所在,就在于“交互联接”(interconnection, 或干脆译为“互联”)。吉尔德(GergeGilder)运用“微观宇宙”(microcosm)和“遥观宇宙”(telecosm)这两个术语,对“交互联结”的概念进行了详细阐释。在吉尔德看来,一台非连接性的电脑就是一个微观宇宙,而 Internet 就是一个“遥观宇宙”。
一台微电脑本身就是一个由许许多多硬件和软件“互联”而成的,我们甚至可以把它也看作是一个小小的“网络”,Internet 则是由无数台主机和微机“互联”而成的一个大宇宙。这大小两个“网络”都遵循一个共同的规律:“网络”上连结的基本单位越多,它们的能力越是强大。
“摩尔定理”(电脑的处理能力与芯片上集成的晶体管数成正比)描述的是“微观宇宙”的规律,“梅特卡尔夫定律”(Internet 的信息资源与连入到网上的电脑数成正比)描述的是“遥观宇宙”的规律,但这两个定律是相通的。不过,“梅特卡尔夫定律”显得更重要,因为它表明电脑的命脉—
—外向式的“互联”。
正是由于 Internet 与 Interconnection 的本质关联,所以把 Internet 翻译成“互联网”是再恰当不过了。推行“因特网”的人与其把那么多的心思用在如何强制别人接受这一不伦不类的译名上,不如花点时间去研究一下翻译,研究 Internet 技术和 Internet 的文化和社会意义上。
“互联网”是人们自发采用的译名,而“因特网”出自极少数极少数人之口。对它的强制推行,给各类媒体平添了巨大的混乱。“强行”毕竟是行不通的。互联网这种崭新的媒体与印刷媒体大异其趣,它给每个人都提供了高度个人化的表达空间,它与“书同文、车同轨”最无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