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法则与价值冲突

首先,所有美国新闻和金融分析家以及信息学家都没有说清的一个事实是,雅虎这样的互联网企业,他们的信息资产的价值如何衡量。所有分析家都有一个误区,即把用工业社会标准衡量的货币财务收入,当作这些公司全部的现实资本。但这样一来,他们就漏掉了以信息社会标准衡量的重要财富: 信息资产。比如雅虎的品牌、知名度、用户群。这种衡量标准的荒谬和不现实一望而知:照这样的标准,一个知名企业和一个无名企业,只要财务收入相等,就可等量齐观。犯这种错误不能怪分析家,事实上,主要是因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还没有为他们搞出一个跨工业-信息社会适用的资本分析框架。他们不知该把雅虎的品牌等因素如何纳入资产之中量化。

相反,如果能把信息资产加入进去,“价格/收入比”就不会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差别巨大。事实上,股票市场所反映的价格,早已不再是工业社会意义上的货币市场上的价格,而演进为信息市场上的价格。人们对这种价格的认可,既包含传统工业社会中的货币价值,更加入了信息社会中的信息价值。光算直接货币收入,是算不清楚的。分析家 Williams 显然误解了这一点,把“信息的”理解为了“心理”的,把实际存在的信息资产当作名义上的“帽子”,这使她的看法显出经济学上的保守。

第二,更大的问题在于,将信息时代的财富理解为(工业性的)财务收入和(数字化的)信息资产两部分,这不是简单的概念游戏,而是实实在在的财富转移。具体来说,雅虎、亚马逊们的股票价格上涨,意味着财富实实在在转移了,而其中能用工业社会财务收入分析的,仅仅是其中一小部分, 即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那一部分;而另一部分,从传统观点看属于“说不清, 道不明”的,正是由其他工业财富转移而来的——因为雅虎们多的部分,正是别人少的部分。传统经济学家对此着急上火是正常的,谁也不愿看到自己兜里的钱不明不白让人赚了去。于是价值观上的对立就产生了:传统观点认为,雅虎们高于财务收入的部分,是“虚火上升”,这部分价值不应归于他们,而且早晚要掉下来;而未来观点认为,雅虎们高于财务收入的部分,是信息收入,这部分价值应稳定地归于他们,而且还会越来越大。

这样一来,我们就看到了一个经典的文明冲突:从当新经济取代旧经济时,传统观点总认为新经济只是在分配旧经济的财富,而不是在创造新的财富。比如,当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时,某些重农学派的代表认为,工业并不创造财富,而只是分享或“再分配”农业创造的财富,因为加工一把椅子,并没有像种树一样“生产”出更多木材来,而只是把农业生产出来的木材,从形状上加以改变。由于农业生产至上,所以财富应归种树者所有,木材加工者该死。“换算”成分析家 Williams 的说法就是:信息业并不创造财富,只有工业创造财富。雅虎们高于 9%(甚至低于这个数字)的收益,照理不该归他们所有,而应是“诚实”的货币资本家的财富,雅虎们通过“心理”手段,将本应归工业家所有的财富,“再分配”给了信息家,这一切“不证明雅虎已经挣得了他们当前已经戴上的市场帽子”。市场应当恢复工业秩序,雅虎应被剥夺。我想,如果真正接触到这种文明冲突的实质,我们就不会感到这些美国分析家的“深刻”,相反,会看出其中的浅薄。

历史将证明,股市上发生的财富转移,从短期看,不排除“虚火”和“泡沫”的成分,但从长期过程看,其中包含着信息资产对货币资产的支配,信息资产按照自己的逻辑,创造了自己的市场和财富。而在这个过程中,货币资本将无可避免地交出自己的财富。这才是问题的实质。

第三,从雅虎法则本身来说,它的问题是如何把计算的法则与通信的法则统一起来。从摩尔法则的性能/价格比,梅特卡夫法则的价值/数量比,到雅虎法则的价格/收入比,虽然表面上并没有多少联系,但方法上应是一个进化的过程。首先,至少对象和问题不同了,发展了。雅虎之所以能成功地把财富流量聚拢到自己身边,一方面需要掌握信息存量(而不能像摩尔光讲 CPU “性能”),但又不能光掌握信息存量(也就是梅特卡夫强调的信息“数量”); 另一方面,要提高信息处理水平(具体来说,比如通过雅虎搜索引擎),但又不能单打一提高计算能力(而要通过互联网广泛的信息资源)。摩尔强调的信息处理“性能”和梅特卡夫强调的信息“数量”,正好演化、构成了雅

虎实践中的“收入”。用我的话来说,就是 Y=BH(信息财富等于信息量与信息处理水平之积)。事实上,雅虎与英特尔、普通电话公司的区别,正在于他较好处理了电子计算能力与网络信息量的结合。其次,从技术角度看, 雅虎法则采用价格/收入比的分析框架,有助于说明名义信息价格与实标货币收入之间的差异,但还没有把问题提得更明确,解决得更有条理。好在这是枝节问题。

总之,雅虎法则比摩尔法则和梅特卡夫法则进了一步的地方在于,它不再偏向计算和通信中的任何一边,而更注重两者结合形成的信息资产对获得财富的决定作用,以及信息资产对货币资产的支配。从而首次在流量的高度总结信息财富。至于雅虎对信息资产的一系列操作,在网络门户的实践中早已系统化了。我一直认为,信息经济学规律可能要靠实践家发现甚至总结, 而不是由保守的经济学家远离电脑网络来演绎。雅虎正在成功实践着信息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说,读经济学的法则,不如读雅虎这本经济学。二、比较优势理论之争

年初有人站出来,在政治上提出信息社会是一个“误区”;年中又有人站出来,在经济上提出信息产业是一个“误区”。

走向现代化的中国,在制定“十五”计划的历史关头,正面临一个严重的选择:IT,究竟是不是我们未来的方向?!

在中国,有一个比较奇特的现象。谈论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最积极的人里,很少有经济学家。

主流经济学家、那些能影响投资决策的智囊,大多对信息经济持一种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否定信息经济的理论根据,是比较优势理论。按照这种理论,中国发展信息产业与知识经济不具备比较优势,因此不宜作为重点来发展。

而反对者认为,把信息化作为国策,依据的应是创新优势,而不是比较优势。中国要想在产业发展价值链条中处在更高一点的有利位置,就必须发展自己的高科技战略产业和知识经济。

因此,比较优势与创新优势之争,就成为两个文明之争在经济学战场上的焦点。

个人经历十分富于传奇色彩的林毅夫,是主张比较优势理论的代表人物。

据台湾《中时晚报》报道,身为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的林毅夫,是朱熔基总理的重要经济政策智囊。

林毅夫身跨台湾军界、美国学界、大陆政界的神秘经历,在当代中国人中可以说绝无仅有。《中时晚报》说,多年前在台湾曾有一则消息流传,一位年轻军官在金门服役时,凭着泳技,游泳到了大陆,投效大陆。这个故事的主角,相传正是林毅夫。不过,他在北京办公室的同仁却说,台湾媒体最好不要触及这个问题。

据有关媒体报道,林毅夫在台湾本名林正义,于 1952 年出生在台湾省宜

兰县,自台湾大学肄业后,又于 1978 年取得台湾政治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的硕士学位。1978 年,他来到大陆,到北京大学经济系就读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林毅夫并不愿意多谈他当初为什么从台湾回到大陆。他希望人们更多地注意他的经济观点而不是他的特殊经历。

在北大学习期间,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

来讲学。舒尔茨主动提出提供一份奖学金给他。4 年后,林毅夫从芝加哥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随后又到耶鲁大学做了一年博士后研究。

林毅夫在美学成后毫不迟疑地谢绝了国外多家大学和研究机构的邀请, 于 1987 年 6 月回到北京,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从西方归来的第一位经济学博士。

林毅夫说:“如果我留在国外,充其量会成为一名教授、学院派学者, 而在国内却可能成为对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产生影响的人物,并有机会成为世界级的经济学大师。”

林毅夫教授曾引人注目地讲过一段话,是关于中国人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问题:“中国自 1949 年以来,尤其是 1979 年以来的改革过程,一方面产生了许多世界关注但又始料不及的现象,另一方面又有许多差异跨度大而且变化快速的制度变革。这是产生和发展新的理论的绝好时机。近水楼台先得月,中国经济学家在把这些现象抽象成理论及运用经验数据来检定这些理论方面有先天的优势。就像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预言的:谁能把中国的改革经验解释清楚,谁就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奖。中国经济学家处于一个走上世界经济学舞台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林毅夫主张“比较优势发展战略”。他解释说,所谓比较优势发展战略是指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具有自己的比较优势(资源上的或经济上的),借助于发展这种优势,就可以追求到一种持续、稳定、快速的经济发展。

然而,正是由于他的比较优势理论,在发展信息产业和高科技问题上, 引起了人们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