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中国的新选择
提要:
国策(信息社会国策、新生产力基础上的两个转变、领导体制)从信息经济到知识经济(研发与人力资本)知识产权与创新体制
4.01 把信息化立为国策
信息化不光是经济,因此不光要提发展知识经济,而且要提迎接信息社会。要把信息化作为中国国策。实践证明,发展知识经济的阻力,来自工业社会形成的传统。不提出信息社会的目标,不能从体制上解决问题。
只有把信息化提高到国策高度,才能将十五大“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的目标落到实处。信息化与市场化具有内在联系,可以带来低成本社会化的效益,恰恰符合这两个转变的要求。要将这两个根本性转变建立在信息革命的新生产力的基础上。
目前,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发展信息化的极大积极性。在这个问题上,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倡导的群众路线,尊重群众创造,尊重各地方和各部门的实践,鼓励大胆创新,大胆创造,让实践检验真理。党要在总结群众经验的基础上发挥领导作用。先规范后发展是行不通的。
单打一的技术思路和有全局观的经济体制改革、生产方式转移结合的思路,其结果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从最近美国发表的《浮现中的数字经济》系列报告来看,美国政府对信息产业的理解是站在改善整个社会综合系统的高度,把 IT 作为宏观经济政策三大核心的第一决定因素。详细剖析 IT 产业在降低通货膨胀、减少失业、刺激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综合内在作用,这是我们远远没有达到的认识高度。
事实证明,注重短期效果的结局,并不是相投资者想象的那样能稳定获利,而是大多在很短期的获利后很快失去优势和出路,最终反而是失败。是否敢于为长远利益冒眼前的风险,正是资本家和商人的区别,也正是真正的政治家与政客的区别。
- 建立信息化的国家领导体制
在迎接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挑战,面向未来建设新的社会文明的关头,美国把发展信息产业作为重大国策频频在总统、副总统的级别上对全民发起号召,首创制定庞大的国家信息高速公路计划,不遗余力地加以推动。而我国的信息化发展至今只作为某一个工业部门的一部分,仅由一个政府副部长主管。在我国信息技术远远落后,需要全力以赴追赶的时刻,我们在战略意识和思想不到位、组织保障不到位,是最大的失误。
由于缺乏国家级的通盘战略和领导,我国信息产业发展中,存在着科研体制和信息产业体制不接口,信息产业内部对信息化与信息产业的关系认识不统一的问题。到底信息化是局部产业的问题还是关系国家全局、改变社会结构的问题,有着以本部门本行业为出发点的认识分歧。
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政府信息化的协调问题,如果在国家领导人级别上没有主管,各部门无法自行协调。
中央提出知识经济的概念和目标,落实到政府各部一级时,变成信息产业部的部门内部工作,甚至内部仍有模糊认识。
- 从信息经济走向知识经济
4.03-1.从比较优势到创新优势
在现行的国际产业分工中,我国的主体产业处于低端,相当于民族食物链的底部,这是历史带给中华民族的沉重负担和耻辱。前些年开始,一部分经济学家提出接受现行国际分工,以自身优势求发展的策略,认为我国适合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此来换取发达工业国的高技术产品。这是一种盲目注重 GNP 数量而忽视产业质量的错误理论,也是在现实国际政治的险恶环境中不能成立的一相情愿的愚见。中国这样一个在国际事务中必须有自己声音的大国,缺乏强有力的高科技产业的支撑,不但得不到应有的地位,更会在失去产业主动权后陷于遭受封锁的危险中。
信息产业的发展是近半个多世纪来的事,其长足的发展更是近一二十年的事,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全球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 为发展中国家的赶超创造了难得时代机遇。在这样的形势下,安于历史形成的不公平的国际产业分工势必会葬送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在尚不知鹿死谁手的前提下,惟有为民族未来放手一搏!
我国台湾地区等原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崛起的经济实体,审时度势,果断提出提升产业结构的目标。在经历初期的阵痛之后,走出了低端产业经济脆弱的阴影,提高了地区经济形象,也为地区内各种复杂社会问题的综合解决提供了经济和社会的空间。这些经验是值得我们认真汲取的。
信息产业不但是技术的发展,更是人类和社会全新的方式。信息化不但是每一个普通人的未来生存方式,也是一个国家政府的未来工作方式,更是人类社会的未来形态。在这样的战略性产业上,国家应当敢于投入。为拉动内需,国家投入的资金高达 7000 亿,这是必要的投入。而这些资金的投入方向,则大有不同,投入到国家基础信息设施的建设,投入到社会信息化工程中,将是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投资,不但可以拉动近期的国内需求,更重要的是为未来的国家命脉产业注入活力。
国家为拉动国内消费需求作了许多努力,但效果并不如期望的那么理想,关键在于投资产业的选择不尽恰当。在信息革命的背景下,国内民众对信息化的需求程度是显而易见的,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民众对于电信行业的不满以及对于微软垄断的强烈反感,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民众对于廉价、优质、可靠的信息服务的强烈渴望,正如饥荒年代人们痛恨囤积粮食的奸商、电力不足的年代人们称电力行业为“电老虎”一样。如果看准信息产业进行大量投入,扶持真正富有创新精神的信息产业新兴实体,将在满足民众和企业对于信息化服务的需求的同时有效激发内需,是一举多得解决内需不足的最佳途径,大大优于对汽车产业、房地产和证券市场的投入。
在国家优先发展的产业选择上,应当进一步细分。比如第三产业,如果笼统地将信息产业和理发、修脚之类的初等服务业相提并论,势必对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国家扶持产业的直接结果,应当有助于建立全新的知识积累、知识创新体系。再如扶持中小企业,信息产业的新兴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但国家扶持的资金由于信息产业的高风险,往往无法流入这一决定未来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产业。
发展经济是有数量和质量的区别的。所谓“比较优势”的谬论。我们的出口产品没有决定他国经济命脉的作用,而进口的信息核心技术则可能控制我国的命脉。不可靠的国家安全的未来。
4.03-2.从保护知识产权到保护创新和消费者主权
社会越发达,知识产权越不成立,越不发达,越成立。在初级阶段,由于知识稀缺,应该讲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而到了高级阶段,由于知识过剩,知识产权非但不应过度保护,应该保护的反而是消费者产权,是消费者的隐私权。可以看到,在美国,隐私权的地位强调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这是他们发展到高级阶段的表现。他们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也与在我国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注重的是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的和知识的产权,而不仅仅是家里的一点私事。消费者的信息被非法收集非法牟利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信息产权是比知识产权更为基础更为重要的权利。
中国的软件产业,即使有最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在缺乏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情况下,无论怎样打击盗版,仍旧是无从获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