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捷克斯洛伐克的“布拉格之春”和联邦一分为二

诺沃提尼时期的政治经济状况 1953 年 3 月捷共中央主席兼共和国总统哥特瓦尔德去世后,诺沃提尼当选捷共第一书记,萨波托斯基当选总统。1957 年 11 月萨波托斯基去世后,诺沃提尼又兼任总统。诺沃提尼主张把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与苏联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1955—1959 年间,捷克斯洛伐克将占全国土地 56%的私有土地个体农户实现了集体化。1960 年,基本完成优先发展重工业的“二·五计划”,并开始实施“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和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三·五计划”。同年 10 月,国民议会将国名由“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改为“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

在苏共“二十大”影响下,捷在 50 年代下半期也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政治、经济改革。如平反了部分冤案,减少了工业管理层次,给企业一些自主权, 增加物质刺激等。这几年政治经济形势见好。但到 60 年代初期,由于计划冒进,农业在实现集体化过程中问题较多,国际形势趋于紧张导致外贸额下降等,国民经济出现困难。1962 年 12 月捷共召开“十二大”,认为经济困难源于改革不当,决定中止改革。然而生产继续滑坡,改革呼声再起。从 1963

年底成立全国经济改革委员会到 1966 年 5 月捷共“十三大”,捷共中央又拟订并公布了几个关于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文件。但在完善管理体制原则的过程中,在党政领导机构和经济理论界都出现了严重意见分歧,改革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经济停滞促使社会矛盾和政治斗争趋于激化。捷共“十三大”后,在报刊上不断出现批评党和政府工作失误的文章。特别是科学院 28 名专家发表题为《处在十字路口的文明》的综合性研究报告,指责领导工作“保守”,要求实行“彻底的”经济、政治改革,影响颇大。捷共领导人认为,这是一种对社会主义现实的“片面、不客观和否定的观点”。1967 年 6 月召开全国作

家第四次代表大会,部分作家又指责捷共领导人“极端缺乏民主”,“压制自由”,要求“文学脱离政治”并修改宪法,甚至要求取消共产党。捷共中央认为,这次大会是“试图公开建立修正主义的、反党反社会主义方针的行动大会”,并将几名作家开除出党。在同年 10 月党中央全会上,捷共中央主席团委员、斯洛伐克党中央第一书记杜布切克等人,也指责诺沃提尼在经济上改革不力,在政治上不民主,在民族关系中对斯洛伐克人不平等,并要求捷克斯洛伐克摆脱苏联的控制,发展“自己类型的社会主义”。10 月 31 日, 布拉格高等院校学生为抗议经常断水停电举行示威游行,遭到了镇压。社会上和捷共领导层内要求诺沃提尼辞职的呼声日高。

“布拉格之春”改革运动 1968 年 1 月,捷共中央全会决定,把共和国总统和捷共中央第一书记的职务分开,解除诺沃提尼中央第一书记的职务,选举杜布切克接任。3 月,诺沃提尼被迫又辞去所兼总统一职,由斯沃博达接任。4 月 5 日,改组后的捷共中央举行全会,通过了推行政治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行动纲领》,宣布捷“将进行试验,给予社会主义发展以新的形式”。由此,捷克斯洛伐克出现了一个被人们称为“布拉格之春”的改革新局面。

《行动纲领》在政治方面提出,“必须改造整个政治制度”。其主要内容是:(1)改变党的领导体制,实行党政分离。它强调党“不是通过统治社会的方式,而是通过最忠诚地为社会自由、逐步的发展而服务的行动来实现自己的领导作用”。认为国家机关、经济机构和群众团体的活动应“独立自主”,党只是通过自己的党员在其中起作用。(2)将国家体制由集中的共和国制改为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共和国的联邦制。(3)主张民族阵线内各政党和团体“都参与国家政策的制订”,实行政治协商和联合执政。(4)主张法律必须保证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迁徙和出国的自由,并为过去“所有无辜受害者”恢复名誉。(5)主张工会独立于国家政权,其中心任务在于捍卫工人的就业和劳动利益。(6)执行独立的外交政策。宣称捷克斯洛伐克将“根据国际力量的实际对比”来制订自己对于世界政治基本问题的政策。捷克斯洛伐克“在互相尊重、主权、平等和国际主义团结的基础上”, 进一步发展同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联系和合作”的同时,并愿“发展同一切国家的互利关系”。

在经济方面,纲领提出实行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其主要内容是:(1)改革计划体制。主张国家计划主要制订长远发展战略,确定重大比例关系,并对特别重要部门规定指令性指标。此外,一切经济活动都应利用税收、利润、价格等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调节。(2)规定工商企业和农业合作社都有独立自主权,包括自聘自选领导人、自主经营、自由竞争、自愿联合等。

  1. 成立工厂委员会。它有权决定厂长的任免、利润的分配和职工的福利待遇等。(4)取消外贸垄断,企业有权独立进行外贸活动,国家只根据市场情况采取调节措施。

捷共当时的领导认为,他们主张的这种社会主义是“民主的社会主义”, “具有充满活力的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

4 月行动纲领和“布拉格之春”改革运动在国内外都引起不同反响,苏联尤为关注。苏《真理报》多次发表文章,警告要警惕“修正主义”的危险和“反社会主义分子的活动”。苏共领导更多次提出尖锐批评,声言不能坐视捷克斯洛伐克“脱离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危险”。它甚至不顾捷共中央和广

大群众的强烈反对,不顾国际法的基本准则,纠集波、匈、保、民德几个华约国,于 8 月 20 日深夜突然出兵侵捷。随后,逼捷签署了《苏捷会谈公报》和《苏军暂驻捷境条约》,将捷实际置于苏军监视之下。

捷克斯洛伐克的剧变 1968 年 10 月 27 日,捷克斯洛伐克议会通过法律规定,捷克斯洛伐克为联邦制国家,由享有平等地位的捷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和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组成。1969 年 4 月,捷共中央全会改选胡萨克取代杜布切克为党中央第一书记。5 月,中央全会通过新的施政方针:恢复捷共的领导作用;巩固同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联盟;稳定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捷共领导还决定,对党、国家和社会生活进行清理和整顿。1970 年 6 月,杜布切克被开除出党。在此前后,还有 1/3 以上共约 50 万名捷共党员被清洗,占全国人口约 1/7 的 200 多万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和歧视。12 月,捷共中央全会通过《从捷共十三大以后党内和社会危机发展中吸取的教训》的决议。决议批评了诺沃提尼的政策,更全面否定了“布拉格之春”。

1971 年 5 月,捷共重新召开“十四大”,提出在捷克斯洛伐克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它强调重视马列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学说, 决定加强民族阵线、革命工会、青年联盟以及各级人民委员会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要求在向集约化过渡的基础上发展国民经济。此后几年,经济发展形势稍好,人民生活有所提高。1975 年 5 月,联邦议会选举胡萨克为总统。

但是,随着 70 年代中、后期国际市场形势的恶化,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又不断出现新的困难和问题。80 年代虽也几度提出一些“完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措施,但收效不大,群众日益不满。特别是,社会上各种反对苏军入侵、要求为“布拉格之春”平反的力量,在 1977 年 1 月成立起“七七宪章民权运动”,正式形成了捷共政治上的反对派。80 年代后半期,随着苏联贯彻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外交,提出应重新评价 1968 年事件,捷共领导与反对派之间的斗争日趋激烈,捷共领导层内部也出现分歧。1987 年 12 月, 雅克什取代胡萨克出任捷共中央总书记,他表示要完善政治体制,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但仍拒绝重评 1968 年问题。

进入 1989 年,捷克斯洛伐克政局严重动荡。各种政治力量围绕如何评价

1968 年事件,斗争激烈,出现了不利于捷共当局的急剧转折。1 月和 11 月, 布拉格连续爆发数万至数十万人参加的反政府示威游行。当局拘捕了示威发起者之一、“七七宪章”发言人、“独立作家协会”主席哈维尔等数百人。但捷反对派不仅得到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的大力支持,而且得到波、匈当局的公开支持。在 11 月政治风暴中,“七七宪章”等十几个反对派组织宣布联合成立“公民论坛”,在斯洛伐克也成立起反政府的“公众反暴力组织”。它们与此后陆续成立的其他反对派组织形成了反对捷共的联合阵线。11 月 26

日,捷共中央非常全会经过激烈争论,改选与 1968 年事件无甚牵连的乌尔班内克为总书记。12 月 1 日,捷共中央主席团宣布,1968 年苏联等华约 5 国出兵捷克斯洛伐克是错误的。12 月 4 日,在莫斯科会晤的苏、波、保、匈、民德 5 国领导人也宣布,他们国家的军队“1968 年进入捷克斯洛伐克是对主权的捷克斯洛伐克国家内政的干涉,应当受到谴责。”至此,1968 年事件彻底翻案。

1989 年 11 月 29 日,联邦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了关于捷共在社会和国家中的领导作用等条款。12 月,联邦议会选举杜布切克为议会主席,选

举哈维尔为共和国总统。1990 年 2 月,哈维尔访苏,两国商定,驻捷的 7.35

万名苏军于 1991 年 7 月 1 日前分三阶段全部撤离。3 月 29 日,捷联邦议会决定将国名由“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改为“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4 月 20 日,又改名为“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仍简称捷克斯洛伐克。

失去领导地位的捷共于 1989 年 12 月又举行非常代表大会,选举阿达麦茨为党的主席,莫霍里塔为中央第一书记。大会通过了《在捷克斯洛伐克实现民主社会主义》的行动纲领,以求在多党制议会民主中发挥一个“左翼” 政党的作用。

1990 年 6 月,捷进行首次多党制议会选举,“公民论坛”获胜执政,共产党被排除在外。但“公民论坛”本为松散组织,执政后内部分歧扩大。特别是,1991 年 1 月联邦政府推出激进的经济改革措施,对经济较为落后的斯洛伐克地区的冲击更大,其失业率比捷克地区高出一倍多,促使民族矛盾激化。1992 年 6 月举行新一届大选后,新获胜的执政联盟两大党——捷公民民主党和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就联邦组阁问题举行了几轮谈判,均无结果。6 月 20 日,两党领导人同意捷克和斯洛伐克一分为二。7 月 17 日,斯洛伐克民族议会宣布了《主权宣言》。同日,联邦总统哈维尔辞职。11 月 25 日, 联邦议会以一票的优势通过了《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终止法》。据此, 1993 年 1 月 1 日,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正式分成为捷克共和国和斯洛

伐克共和国两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这样,捷克斯洛伐克 47 年的社会主义事业

和 74 年的统一事业也出现了历史的大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