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菲律宾、缅甸及马来亚的独立

在南亚、东南亚地区,与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争取独立的同时, 还有其他一些民族主义国家诞生,如老挝(1945 年 10 月 12 日)、菲律宾(1946

年 7 月 4 日)、缅甸(1948 年 1 月 4 日)、斯里兰卡(原名锡兰,1948 年 2

月 4 日)、柬埔寨(1953 年 11 月 9 日)、马来亚(1957 年 8 月 31 日),尼

泊尔王国 1951 年开始宪制改革,从此也加入了民族主义国家行列。

菲律宾的独立 战前统治菲律宾的美国政府迫于民族独立运动的压力,于 1934 年颁布了《泰丁斯-麦克杜菲法》,同意建立自治政府,并在 10 年后完全独立。战时,菲律宾被日本占领,1944 年 10 月美军在菲律宾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抗日军配合下重新在菲律宾登陆,但美军恢复了在马尼拉的统治后便立刻调转枪口镇压抗日军,1945 年 9 月 23 日马尼拉爆发了 6 万群众参加的反美大示威,要求独立、民主和土地。12 月 23 日又举行群众大会, 反对美国修改《泰丁斯-麦克杜菲法》,延缓独立。

在群众运动压力下,1946 年 4 月菲律宾举行大选。曾在日伪政府任职、并标榜民族主义的自由党领袖罗哈斯当选为自治政府总统。实际上,罗哈斯奉行的是亲美政策。所以,美国便决定移交政权。7 月 4 日在马尼拉鲁尼塔公园举行菲律宾独立仪式。罗哈斯就任共和国第一任总统,原美驻菲高级专员公署改为美驻菲大使馆。美菲先后签订了《美菲贸易协定》(1946 年 7 月4 日)、《美菲军事基地协定》(1947 年 3 月 14 日)、《美菲军事援助协定》

(1947 年 3 月 21 日)、《美菲共同防御协定》(1951 年 8 月)等,美国通过这些协定继续占有克拉克空军基地和苏比克海军基地,并享有许多方面的特权。尽管如此,菲律宾的独立还是为它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条件。

缅甸的独立 缅甸遭受英国的殖民统治已有 60 余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人民反对英国殖民者重返缅甸。以昂山为主席、德钦丹东(缅甸共产党主席)为副主席的“缅甸反法西斯自由同盟”领导着一支十分强大的民族独立运动力量。英国面对这种形势,不得不采取妥协政策。1945 年 5 月英国公布了《缅甸白皮书》,答应逐步给缅甸以“独立”。昂山等民族主义领袖也希望通过和平途径解决独立问题,遂于 9 月 10 日与蒙巴顿将军签订了《抗日军问题协定》,同意交出武装,部分部队改编为缅甸国防军,接受英国总督的指挥。1946 年 9 月,昂山参加了英国总督领导下的行政委员会,1947 年 1

月 27 日又赴伦敦签订了《昂山—艾德礼协定》,双方都作了让步,规定缅甸可以“在英联邦内或英联邦外尽快取得独立”。

英国实际上极力拖延缅甸独立的日期。英国总督重返缅甸后积极扶植右派势力,迫害爱国民主力量、镇压工农运动。昂山对此十分不满,1947 年 4 月制宪会议选举后成立了以昂山为总理的临时政府。昂山邀请以德钦丹东为首的缅甸共产党参加制宪会议。6 月 10 日制宪会议通过“缅甸联邦宪法草案”,宣告缅甸将成为独立的共和国,脱离英联邦,并派议长吴努赴英要求立即移交政权。昂山还发表了许多措辞激烈的讲话,强调如果通过和平途径不能取得独立,“就要付诸武力”。7 月 13 日他在仰光群众大会上说:“除了完全独立外,缅甸不同意任何东西”。英国殖民者和缅甸反动势力对此感到恐惧。7 月 19 日,一群手持自动武器的暴徒刺杀了正在开会的昂山和其他六位部长,后查明主犯是受英国指使的反动政客吴素。这一事件激起缅甸人民的极大愤怒,全国掀起了更加强烈的反英运动。

在群众运动的强大压力下,1947 年 10 月 17 日艾德礼与缅甸临时政府总理吴努在伦敦签订了《英缅条约》,同意移交政权,承认缅甸为主权完全独立的国家。但又规定保留英国在缅甸的一些特权,缅仍留在英镑集团内,军事上承认同年 8 月缔结的《英缅防御协定》。该协定规定缅甸只能与英国进

行军事“合作”。1948 年 1 月 4 日缅甸联邦宣布脱离英联邦而正式独立。1953

年 1 月缅甸废除了《英缅防御协定》,又取消了一些英国在缅甸的经济特权, 从此,缅甸完全以新兴独立国家的面貌出现在国际舞台上。

马来亚的独立 1945 年 9 月英军以“受降”为名在马来亚登陆。马来亚共产党和各派抗日力量视英军为反法西斯盟友,并与之达成协议,解散抗日武装和各级人民委员会。英国则趁机恢复了殖民统治,是年 10 月公布了《马

来亚政治改革白皮书》,准备对新加坡和 9 个马来土邦分而治之。1946 年 12 月又颁布了《改制建议书》的蓝皮书,将新加坡划为直辖殖民地,并恢复原土邦各素丹的特权。

1948 年 2 月 1 日由总督任高级专员的马来亚联合邦宣告成立。接着,6

月 18 日颁布紧急法令,在全国大肆逮捕马来亚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制造了血腥的“6·20 事件”。

马来亚共产党转向农村,再次拿起武器,宣称要为建立人民民主共和国而斗争。1949 年 2 月 1 日组建马来亚民族解放军,主要领导人是陈平。游击区一度扩展到全马 3/4 的土地,殖民当局调集大军连续围剿六七年而不能制胜。英国不得不调整殖民政策向马来亚的资产阶级让步。1955 年宣布让马来

亚实行“部分自治”,并由联合邦政府代表与马共游击队谈判。同年 4 月 10 日马来亚最大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政党——马来亚联盟党宣告成立,简称马华印联盟,是由马来民族统一机构(简称“巫统”,纯马来人政党,1946 年5 月成立)、马华公会(1949 年 2 月成立的华人组织)、印度人国大党(1946

年 2 月成立)三党联合组成。该党在 1955 年 7 月的大选中获胜,组成以该党主席阿卜杜勒·拉赫曼为总理的政府。翌年,拉赫曼赴英谈判,要求独立。1957 年 8 月 31 日马来亚联合邦宣布在英联邦内独立。9 月,英马签订《防务与互助协定》,允许英国继续保持驻军和基地。

1956 年 3 月,新加坡人民和各政党举行“独立运动周”,数十万人举行签名、游行活动。以李光耀为首的人民行动党(1954 年 11 月建立)起了重要作用。该党奉行“独立的、非共产主义、非暴力和民主社会主义”。1956

—1958 年李光耀代表新加坡与英国进行宪制改革谈判。1959 年 5 月人民行动党在大选中获 54%选票,成为议会中的多数党,组成了以李光耀为总理的新政府。6 月 3 日英国被迫同意新加坡为自治邦,英国保留国防、外交、修宪等权利。新政府的成立为新加坡在 1965 年的独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