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国对日本的单独占领

盟国最高统帅 日本投降后,如何依照盟国意图处置日本军国主义、铲除远东战争策源地,并在民主化基础上实现对日本的重建和改造,是世人关注的一件大事。《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规定,战后必须解除日本武装,严惩战犯,铲除日本的军国主义,清除战争工业,实现日本的民主化, 使日本走上独立、民主、和平的发展道路。但美国战后的对日政策,则是要实现多年来使日本臣服于美国的梦想,进而带来整个东亚地区“在美国统治下的和平”。

美国政府决定要独占日本,其第一步是不容他人染指。杜鲁门说,“我决定,对日本的占领不能重蹈德国的覆辙。我不想分割地管制或划分占领区。我不想给俄国人以任何机会,再让他们像在德国和奥地利那样去行动”。他

坚持把日本作为一个整体由美国自行处置。这就势必导致与苏联等国的矛盾。

日本投降后盟国曾就最高统帅人选问题进行磋商。莫洛托夫代表苏联政府建议最高统帅“由美苏将领各一人担任”。美驻苏大使哈里曼怒气冲冲地说,最高统帅不由美国人担任是“不可思议的。”事后苏方收回其建议,并同中、英政府一起,同意接受美国提出的以麦克阿瑟为盟国最高统帅的意见。

受降区域划分 在对日军受降区域划分的问题上,美国也明显地表现了独占日本的意图。8 月 13 日美国将它拟定的“总命令第一号”发给各盟国征求意见。该文件把接受日本投降分为三大地区:中国、中国台湾和印度支那北部地区(以北纬 16 度为界)由中国政府军受降;中国东北、朝鲜北半部(以

北纬 38 度线为界)和库页岛由苏军受降;日本、菲律宾和朝鲜南半部由美国陆军受降。此外,东南亚和印度支那南部地区由英、澳军受降。8 月 15 日日本天皇宣布投降。8 月 16 日斯大林复电杜鲁门,就美国的受降方案提出两点修改意见:(1)千岛群岛应归苏军受降;(2)将北海道北半部划归苏联占领,当地日军应向苏军投降。美国同意整个千岛群岛包括在苏军受降地区之内,但是又宣布,“这些岛屿的处理必须在和约中决定。”对苏联的第二个要求,美国坚决拒绝,并声称,日本本土各岛已由麦克阿瑟作出了受降安排。8 月 18 日,苏军开始在千岛群岛,以及千岛的国后岛和择捉岛登陆,同时还出兵占领了日本北海道的色丹岛和齿舞岛,从而导致了战后日苏之间关于北方领土问题的争端。

在日本投降后不久,美国军队以“盟军”的名义占领了日本全国。美国太平洋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被任命为“盟军最高司令官”。盟军总司令部的官员全部都是美国人。1945 年 8 月 29 日美国政府发给麦克阿瑟的《日本投降后初期美国对日政策》的文件声称,其首要目标是“确保日本今后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还单方面规定,关于对日政策,“各盟国之间如有意见不一之处,应以美国的政策为准。”“天皇和日本政府的权力应从属于最高统帅”,“美国的政策是要利用日本现存的政府形式”,“但以能圆满地推进美国的目标为尺度”,以促进最终建立的日本政府能“支持《联合国宪章》的理想和原则中所显示的美国的目标”。这样,驻日美军司令不但成为日本的“太上皇”,而且凌驾于同盟国对日机构之上。总之,美国这一文件的意图在于把日本置于美国独家控制之下,使战时盟国制订的对日政策美国化, 使日本依附于美国。

远东委员会 美国独占日本的政策,引起苏联的强烈反对。经过争论, 在 1945 年 12 月莫斯科外长会议上,美、英、苏达成协议,成立两个机构: 在华盛顿设立远东委员会,由苏、美、中、英、法、荷、加、澳、新、印、菲 11 国组成;在东京设立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由苏、美、中各派一代表, 英、澳、新、印合派一代表组成。由盟军最高统帅任主席。远东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日本于完全履行投降条件所规定的义务时应恪遵之政策原则及标准。”在形式上,远东委员会位于盟军最高统帅之上,但是由于其决定必须通过美国政府和占领军总部去执行,最后决定权仍掌握在美国手中。而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只不过是最高统帅的咨询机构,并没有什么实权。因此,该两委员会的建立实际上并未改变美国在日本的支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