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族独立运动高潮从亚洲到非洲的转移一、伊朗的石油国有化运动
战后初期的伊朗石油问题 位于“世界油库”——海湾北岸的伊朗, 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石油蕴藏量十分丰富,是世界上最早开发石油的国家之一,但其石油资源长期为英国所控制。1909 年成立的英伊石油公司是伊朗的“国中之国”。英国通过 1933 年的《英伊石油协定》租借伊南部 26 万平方
公里的油田,期限为 60 年,由英国军警管辖,伊朗法律在此无效,伊政府每年只能收 20%的石油利润。1951 年伊朗人民为收回石油主权展开了英勇的斗争,这是战后亚非人民为掌握民族资源、发展民族经济而进行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斗争。这场斗争显示了伊朗这个古老国家已经加入了现代民族主义国家的行列。
1946 年 5 月美、英、苏军撤出伊朗后,被英美扶植上台的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国王曾想利用英美间的矛盾争取和扩大一些民族的权益。1947 年底,他向英国提出修改 1933 年协定的要求。1949 年 7 月 17 日与英国签订了
一个 1933 年英伊协定的“补充协定”,该协定除了增加一些租让的税金外, 仍保存英国原有的权利。这引起伊朗人民的不满,由此而掀起了石油国有化运动。是年 10 月 24 日,以议员摩萨台博士为首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组成了“民族阵线”,发表了反对英伊石油公司的声明,全国各地掀起了罢工、罢课和示威运动,要求没收英伊公司的财产和运输工具,建立伊朗自己的石油公司。1951 年 1 月 11 日伊朗议会否决了“补充协定”。3 月 7 日亲英的拉兹马拉首相被伊斯兰教殉道团成员刺死。3 月 15 日议会一致通过了石油工业国有化以及勘探、提炼与利用等业务均由政府经办的法律。
摩萨台与石油国有化运动 4 月 29 日摩萨台组阁,出任首相。5 月底有关国有化决议和石油法经国王签署而成为正式法律。6 月 20 日摩萨台政府宣布接管英伊石油公司,改名伊朗国营石油公司。这一措施得到伊朗人民的热烈拥护,伊斯兰教殉道团、霍梅尼等宗教人士也纷纷表示支持。而英国政府却发出照会,提出强烈抗议,并派军舰到波斯湾进行恫吓。英国还向海牙国际法庭投诉,并要求安理会讨论。是年 7 月,摩萨台政府拒绝海牙国际法庭对伊朗内政的干涉。美国政府为了插足中东,起初表示尊重伊朗主权,支持伊朗议会的议案,但当看到伊朗政府和人民维护民族权益的坚定态度时, 它又态度犹豫,不愿得罪英国盟友,故以中立的调停者的面目出现。7 月 14
日美国总统特使哈里曼抵达伊朗,正值德黑兰举行 10 万人的大示威,群众喊出了反美的口号。在哈里曼的斡旋下,英伊代表进行会谈,但会谈没有结果。9 月 27 日伊朗军队占领了阿巴丹炼油厂,约 300 名英国技术人员因不愿为伊服务而被赶走。英国又在联合国控告伊朗。10 月 15 日摩萨台登上联合国讲坛,慷慨陈词,声泪俱下,他严正声明:“伊朗的石油资源,就像它的土地、山脉和河流一样,是伊朗人民的财产”。他的斗争矛头始终指向英国,对其他大国则持争取态度。
摩萨台政府受到种种压力,英国冻结伊朗在英国银行的存款,拒绝装运伊朗石油,也阻挠别国船只运输。美国拒绝给伊朗贷款,致使伊朗的石油工业陷于瘫痪。在此情况下,伊王室和议会中的右派便进行了倒摩运动,1952 年 7 月 18 日摩萨台被迫辞职,由前首相盖凡姆取代。但由于全国掀起的群众
性的支持摩萨台的示威浪潮,海牙国际法庭宣布无力解决英伊争端,这反使摩萨台声望大振,国王不得不同意摩萨台重掌政权并兼任国防大臣。10 月 22 日伊朗宣布与英断交,摩萨台以此表示他捍卫民族利益的决心。
国王因与摩萨台政见不同,宣布出国旅行,故意制造保皇派势力与摩萨台的冲突。美国对摩萨台政府谋求苏联帮助也深感不安,英美遂与国王势力串通一气,采取了美国中央情报局拟定的、旨在推翻摩萨台的“埃杰克斯计划”。1953 年 8 月 19 日右派势力发动军事政变,摩萨台的军队与之战斗 9 个多小时后失败,摩萨台被逮捕。8 月 22 日国王回国,任命亲美派萨希迪为首相。美国通过“第四点计划”立即提供 2300 万美元的援助。
英国为了报答美国,英伊石油公司与美国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莫比尔石油公司、德克萨斯石油公司等七大石油公司组成国际石油财团。1954 年 6
月 22 日该财团与伊朗政府谈判,取得了伊朗南部和西南部 20 万平方公里产
油区的租借权,为期 25 年。同年 10 月伊朗议会被迫通过此法案,经国王签
署生效。该石油财团的股份中,英伊公司占 40 %,美国五大石油公司占 40
%,其他为荷、法等国公司所有。至此,轰轰烈烈的石油国有化运动暂告失败。摩萨台虽于 1956 年出狱,但仍受软禁。伊朗人民继续为维护民族权益而
斗争,至 1973 年终于实现了石油国有化的目标。